‘壹’ 天津市静海县为啥不给老百姓做土地房产确权
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的宅基地。(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不作为超面积处理,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15天无异议、新农村建设: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1)农村村民一户只
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6)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
(7)空闲或房屋坍塌,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
面积的、改建,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确定宅基地使用权,不确定使用权,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因地质灾害防治,对宅基地超面积的
,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并按照规定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搬迁,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5)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属于合法使用的
‘贰’ 农民将房子盖好了,为什么却拿不到土地确权证
政府规定,要想完成土地权利的确认,必须出示两种证件,一种是土地规划许可证,另一种是集体土地使用许可证。只有拿到这两份证书,才能进行下一次土地权利确认。既然你不能拿到证书,就无法完成土地的权的确认。
从这个角度来看,非法房屋更难获得土地权。它不仅程序复杂,而且最终结果和房子的方向也不确定。因此,农民在建房时必须注意,否则麻烦会不断。
‘叁’ 户口在农村,在农村老家房子屋顶部分塌下来,为何不给确权,是否办理人员错误办
房屋倒塌了,不给确权是合理的。
如果你家还符合当地的宅基地申请条件,可重建房屋后再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需提醒的是,房屋坍塌不能长期空置着,否则,宅基地可能被收回。依据如下: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肆’ 天津农村土地为何不发确权证
天津市是全国第一个宣布没有农民的城市,土地已经被政府收回,城镇化正在进行到最后阶段,如果你们当地还没有拆迁就先种着吧!
‘伍’ 为什么有些农村现在不发宅基证和房屋确权证原因是什么
宅基地证也叫宅基地使用权证,是证明宅基地使用者有权利依规应用宅基地的合理证明。房屋确权证其实就是房屋产权证,也叫不动产权证书书,是证明房子是个人合法财产的合理证明。乡村宅基地和住宅的所有权关联非常复杂,关键反映在下述各个方面: 宅基地使用权属团体,房屋产权归属于本人。许多农户宅基地是祖辈遗留的,很多人的宅基地是承包土地修建的,很多人的宅基地是责任田修建的,也有的是荒地修建的。许多农户宅基地是免费得到的,许多农户宅基地是掏钱选购的。
依照相关规定,承包土地归属于农用地,不可以用以建房子,这种房子不予以土地确权,也就不可以派发资格证书。由于历史原因,有些农民一家有几个房子。依据乡村宅基地推行“一户一宅”的现行政策,在土地确权的情况下,只有有一处房子可以土地确权,能够派发资格证书。并不是本集体组织组员基本建设的房子,尤其是一些非农户口的市民选购乡村的住房,这类房子是不合法的,都是没法申请办理确权登记派发资格证书。假如房子商业用地是正规的,大部分都是会发的,如今恰好是推行农村不动产证的缓冲期。之后农村自建房将推行派发不动产权证规章制度,不动产权证合拼了规划证、用地许可证(宅基地证)、房屋产权证。
‘陆’ 我们村里房子还不给确权!怎么办
没关系的。
因为确权需要时间呢。
工作人员会安排时间上门服务的。
‘柒’ 为什么有些农村现在不发宅基证和房屋确权证了
制作时间的问题。由于我们农村这边制作的时间确实来说是比较迟的,去年才刚刚测量完成宅基地,也就是现有的房子,那么那些老房子还没有测量。所以对于整个地区的工作量来说是比较大的,那么工作时间呢也应该会更长,首先在这一个问题上面,我们很多农村里面的实际情况都是大家都没有拿到这个确权证。
一些土地私自买卖。近些年呈现出来这么一个问题,你回到农村里面可能有很多房子盖了,但是你不知道他是谁的。这里面就是一些城里人来到农村里面购买的土地,然后所盖的房子。因为农村里面的宅基地已经是规定不能够私自的卖给称集体以外的人的,那么这种情况它是属于违规的。
‘捌’ 农村宅基地,土地为什么不给确权
土地不给确权的原因有很多种,建议先问清楚为什么不给确权。以宅基地为例,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不能确权的。
1、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我国对基本农田是有严格的保护制度的。如果实在没地建房,要占用一般耕地建房,可按相关流程申请,经审批通过后可以建房;但如果想占用基本农田建房,那是不行的,是违法的。所以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确权的。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改变用途出让或出租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我国土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理制度,不能随便改变用途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3、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城镇居民在1999年之后在农村购置的宅基地是不能确权的。因为在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一个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4、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很多家庭存在着超占宅基地面积的情况,这种情况会区分历史阶段,进行相应处理后再进行确权,未处理前自然是不能确权的。
5、已拥有一处宅基地,另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作为住宅的,只确权登记一处宅基地使用权。
6、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并成片征拆范围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列入此次确权登记范围。如果不久后就要拆迁了,而宅基地确权还是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的,这种情况也就没必要确权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玖’ 天津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天津宅基地确权政策及自建房规定
全国在宅基地方面,在原来一户一宅的基础上增加了户有所居的规定,同时允许已经进城落户的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改革还下放了宅基地的审批权,明确要求通过规划合理安排农村的宅基地,为改善农村的居住条件提供便利。那么天津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有哪些规定呢?本文我为你解读。
近日,******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明确了宅基地制度改革思路:在保障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基础上,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对农民住房财产权作出明确界定,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
那么,现在农村宅基地改革走到哪一步了呢?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宅基地的定义。严谨的说宅基地就是农村住宅底下归集体所有的非生产用地,通俗的说就是农村房子底下那块地皮。显然,底下的那块地皮和地皮上的房子是没有办法分开的,但是农村土地所有权不属于个人,地上的房屋却是属于个人的,那块地皮和地皮上的房子从法律的角度被分开了。但是后来有学者指出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可以分离的,农民虽然没有宅基地的所有权,但是有使用权。因此,《物权法》在“用益物权编”中正式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
为什么要限制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在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一直处于被严格控制的状态,这与农村改革发展的历史密不可分。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农村宅基地实行福利性分配和无偿使用,农民取得宅基地基本没有成本。按照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而且农民在出卖房屋流转宅基地后,再申请新的宅基地不被批准,这些都限制了房屋的自由流转,约束了农民对房屋的处分权,这同时也让房屋的财产权受限制,导致农民房屋收益权无法得到保障。
国家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的初衷是为了确保农村集体的居住保障功能完好,防止城市资本和银行把农民的房子套走。然而,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这样的政策已经不适应农村的发展需求,农村宅基地制度必须改革。现在,已有不少地方已经进行了一些尝试。
天津“宅基地换房”模式所谓“宅基地换房”,即农民自愿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置换标准,换取小城镇内的一套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原村庄建设用地进行复耕,节约下来的土地整合后再“招”、“拍”、“挂”出售,用土地收益弥补小城镇建设资金缺口。但是一是农民换房后还需要补交一定数量的钱款,并且居住的面积也比原来要小,造成一些农民在换房后无钱装修或生活无着落。
换房后,在宅基地整理节余的过程中,农民并不知道其中的收益到底有多少,收益的去向也不明确。
其实类似天津的宅基地制度改革在过去有了不少,主要内容大多是将农民宅基地置换为货币、房产或较小面积的宅基地,改革的初衷是通过盘活农村宅基地节约出建设用地用于城镇和工业建设,解决城市建设用地紧张问题,农民在改革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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