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总公司在天津,我在北京办事处工作,总公司要在天津给上保险,需要如何办理
一、户籍不在天津的,如果在天津办理缴纳社保事宜,包括办理社保卡事宜,肯定是要出具天津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更是必不可少的)。
二、社保卡内的资金不是以你什么时候办理的,就什么时候开始有资金,而是从你们公司到社保中心缴纳了社保资金之后就开始有了,何时办理社保卡与社保卡里资金多少没有因果关系。
三、除了社保卡之外,公司还应该为你办理《就业证》《养老保险手册》,待你何时离开这个公司时候,交还你本人,并且应该是到劳动局和社保中心办理了相应离开手续之后才可以的。(这一点非常重要,你必须牢记,否则会有后遗症的)
Ⅱ 关于外省在天津的分公司如何给员工上社会保险
上保险首先得有社保证,要办社保证就得有营业执照,然后才可以上员工的保险.
Ⅲ 在天津个人如何给自己上保险
你的档案在哪?你去档案所在地开证明,就说我自己补缴社保,他们就知道了,告诉人家你交几月到几月的,你想缴的基数(2014年天津市个人缴纳社保最低基数2630元,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是缴费基数*20%),拿着这个证明去社保中心,带着身份证吧,就可以了,社保会给你出结算单子,拿着单子去指定银行缴费(六~七家银行都可以),和你另说,如果补缴,其实可以只交养老,不用交医疗,因为已经是过去时了,过去的时间你又没得病,补缴那费用白交钱(就是不补,到退休也能凑的上工龄没问题),当然,您想凑工龄,交也可以。办理时间是每个月的1~15日。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帮助。另说:一楼的回答是完全错误的,任何单位是不会给员工办理员工的个人社保补缴业务的
Ⅳ 一个新成立的公司如何给员工办理保险天津市
2014年1月1日起,对高新区滨海科技园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受理的范围及时间做出具体安排。用人单位和保民按照他们中心在滨海科技园业务受理的范围及时间安排,可选择相应的时间到滨海科技园社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高新区社保分中心滨海科技园经办业务种类及受理日期】请在附件下载,我已传至附件;
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社保业务经办工作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社保办公地址:
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
※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社保咨询服务电话:24839751
【高新区社会保险登记及申报缴费业务流程】以下是具体流程: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及天津市社会保险经办的有关要求,现将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的基本业务经办规定及相关流程提示如下:
一、社会保险备案登记
(一)登记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高新区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每上月26日至本月20日间的工作日均可办理此项业务。
(二)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填报《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特别提示:以上6项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社会保险申报缴费
(一)申报结算时限:
申报期为每上月26日—本月8日的工作日;
银行扣款结算截止日为每月15日。
(二)申报缴费流程:
1、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新开户办理登记手续后,携带社险机构告知的社保ID号到经社险机构认可的托收银行签定委托扣款协议,并在第一次申报缴费之前将生效后的协议一份上报我分中心。目前社险机构认可的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天津银行、天津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2、办理网上申报认证
新开户上交扣款协议后,携带社险机构告知的社保ID号及《电子签名认证服务协议》和《天津市劳动保障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专用申请表》到分中心指定的天津中富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办理网上申报手续,咨询服务联系电话:88330066。
3、登录申报操作平台
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插入升级后的U-KEY即可进行网上申报操作。成功申报后,可于第三个工作日自行从申报平台打印当月缴费通知单。如遇不会操作的情况,可于每月1日—10日工作时间携带升级后的U-KEY到高新区社保分中心经办大厅现场由工作人员指导使用。
(三)申报缴费基数确定:
按照缴费职工上年度税前月平均工资(工资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月度奖金、季度奖金、半年及全年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奖励等)为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按其本人首月税前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不足缴费下限标准的按下限标准缴费,超过最高缴费上限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每年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由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届时公布。
特别提示:2013年度单位缴费下限为2210元,缴费上限为11331元。
(四)社会保险参保费率:
1、基本养老保险:总费率28%
其中:企业负担20%;个人自负8%
2、失业保险:总费率3%其中:企业负担2%;个人自负1%(农业户口从业人员可以不缴纳个人自负1%)
3、基本医疗保险:
⑴基本医疗保险:总费率11%
其中:企业负担9%;个人自负2%
⑵门诊大额医疗:总费率1%,只由企业负担。
⑶大额医疗救助:每年由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于年初1月份或新参保首月一次性缴纳,企业不负担。
特别提示:2013年在职职工为260元;退休职工为360元。
4、工伤保险:根据企业经营类别在0.5%—1.5%之间确定企业缴费费率,职工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按照企业核定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经办时间:用人单位必须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高新区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每上月26日至本月20日间的工作日均可办理此项业务。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Ⅳ 刚接手人资工作,不知道如何给员工上保险,请各位帮忙,越具体越好,谢谢。
1、职工每月的保险分为养老保险(其中包括生育险)、医疗保险(其中包括大病互助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只要每月人员和职工工资不变(一般工资有变动都只需要每年的1月份去调一次就行了),每月的保险费就不会变。有些地方是由银行直接代扣(即每月社保直接交单子给银行,银行从帐上直接扣,出纳人员到时去拿回单就算当月扣交成功。),有的地方是每月经办人员到社保局的职工保险窗口去打单子(向经办人员报”单位社保编码“后社保人员就会给你打印单子),拿给出纳转帐。
2、如果有职工增加右减少,则根据人事合同办理职工保险。先到社保窗口领增加或减少表,一式两份,然后拿回单位填写。缴费工资一般为职工的所有工资之和。如果工资较低,则按上年市平工资的60%或80%或100%交。市平工资在社保局可以查到,比例则根据单位情况。(社保规定缴费工资最低不低于上年市平工资的60%)。
3、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数:缴费工资的20%;个人缴纳数:缴费工资的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数:缴费工资的7.5%;个人缴纳数:缴费工资的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数:缴费工资的2%;个人缴纳数:缴费工资的1%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数:缴费工资的0.6%;个人缴纳数:0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数:缴费工资的0.6%;个人缴纳数:0
Ⅵ 公司会计如何给员工上保险(五险一金),请具体说明操作步骤。
开户,和给某个员工上保险是完全不同的2个概念。
你的卡上说明的是公司开户的方法,如果你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过五险,可以参照这个开户,然后在增加缴纳人员。
如果你公司其他员工已经在缴纳五险,那只需要做增加就可以了,在系统中填好,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如果该员工以前从没上过保险,那么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Ⅶ 总部在外地,天津分公司的职工如何上医疗保险
要在北京办理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居住和驻外人员登记表,因为总公司在北京注册登记的,保险就要在北京缴纳,如果你是与北京的总公司签的合同,那么保险是在北京办理的,但是你又不在北京工作只能办理驻外登记,这样医保定点医院可以供你选择三家用来看病,看病费用可以凭发票回总公司参保的社保所报销
Ⅷ 企业如何给员工上商业保险
一:企业给员工上商业保险:
依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确有着严格的规定,但那也仅是严格规定了险种及范围,并没有完全禁止,企业如何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
根据有关规定介绍说:职工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商业保险,属于个人投资行为,其所需资金一律由职工个人负担,不得由企业报销。
企业如何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企业按照内部议事规则,经过董事会或者经理(厂长)办公会决议,改革内部分配制度,在实际发放工资和社会保险统筹之外,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职工奖励的,所需资金从应付工资中列支;作为职工福利的,所需资金从结余的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导致应付福利费发生赤字。涉及的税收问题,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处理。
约束的行为主体是“职工”,企业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无论开具何种形式的发票,都应由职工本人承担,不能由企业报销。企业按照规范的内部控制流程,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的行为,是允许的。并指明了列账渠道,奖金,列作应付工资,作为职工福利的,则作为应付福利费。
“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职工薪酬。”
企业如何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的财务及税务管理体制下,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的分工是不同的,企业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行为是否合法主要由财政部规范,而企业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涉税问题则主要由国家税务总局规范。
二:免税,抵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抵税
三:工伤和意外:
两个不能同时申请,需有先后顺序。因为保险都遵循补偿原则,即会扣除您从其它地方已经赔付的金额,对剩下的一部分进行赔付,总的赔付金额不超过总的花费。有此也体现了保险保障的损失而不是盈利的性质。
为了做到这样的限制和规范,对于申请第一家,需提供发票等就医资料原件。申请第二家,有以下申请流程:
假设A为客户上一家已获得理赔的渠道,B为客户准备申请理赔的保险渠道。
流程:
1、从A处取得分割单原件和发票复印件(分割单也叫结算单)
2、再和其它资料一并提交到B公司,申请理赔(B会扣除掉A已经赔付的金额,再减去免赔额和自费项目。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