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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户口准入证不想迁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2-09-27 16:35:46

❶ 开了准迁证又不想迁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户口迁移证丢失,不想迁了,可以将户口落户回原籍。

持本人身份证,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未上户口证明,然后再持本人户口证和户口簿,及未上户口证明,回原迁出地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❷ 办了准予迁入证明又不想迁户口了怎么办

摘要 1、已经开具户口迁入证明,但是又不想办理迁户口了,这个时候户口处于原来的状态。但是拿到的证明需要注销,不然会有麻烦。2、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2013年1月1日起,取消户口迁移证工本费。

❸ 拿到准迁证后不想迁了可以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只办了准迁证,但是没有办理迁户籍的手续,对未来不会有任何的影响。以后如果要迁户口,仍然要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准迁证。因此建议:如果这次确实不想迁户口了,可以将准迁证一套资料带回开具准迁证的派出所,说明情况即可。“准迁证”的有效期是60天,过期就无效了,可以去当地的派处所申请撤销准迁手续,不办理迁出手续。一般准迁手续上都会有一个迁入户口的有效期,假如你在有效期内没有办理户口迁移的手续,这张准迁证也就作废了。假如你不想迁户口了,就可以放置不管,也不回去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❹ 申请了迁户口但不想迁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不想迁了可以将户口落户回原籍。流程是持本人身份证,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未上户口证明,然后再持本人户口证和户口簿,及未上户口证明,回原迁出地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❺ 办了户口迁移证不想迁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不想迁了可以将户口落户回原籍。流程是持本人身份证,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未上户口证明,然后再持本人户口证和户口簿,及未上户口证明,回原迁出地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❻ 天津户口准迁证不想签了以后再想迁怎么办

摘要 准迁证现在下来,过了有效期不签就直接作废了

❼ 办理了户口准迁手续,办完后悔不想迁了怎么办

户口准迁手续不是正式的户口迁移,可以自动取消。

1、公民死亡后,由死亡人员的亲属持有关死亡证明,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并缴销居民身份证。

2、入伍、出国出境的,凭入伍通知书、护照或有关部门证明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3、逮捕、劳教的,凭批准逮捕、劳教部门开具的通知书注销户口。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1、变更更正姓名、年龄和民族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原始或有效证明,县市区公安(分)局核查同意后更改。变更年龄的需提供医院出据的《出生医学证明》,如无证明一律不予更改。

2、其它项目变更更正,凭有效证件、证明,予以当场更改。

❽ 办了户口迁移证不想迁了怎么办

不想迁了可以将户口落户回原籍。1、户口迁移手续办理起来并不困难,前期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结婚证、房产证等。携带这些证件去迁入地和所在地办理准迁证。
2、在办理完毕准迁证后,再去迁入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的嵌入,拿好新的户口本和开具的户口变动单。如果是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3、当拿到了户口变动的,就可以去迁入地的社区居委会做好登记即可。
4、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要进行跨区迁移,还需要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才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