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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租房为什么有保证人

发布时间: 2022-09-30 18:58:02

① 天津公租房担保人需要担保几年

法律分析: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担保期限。需要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如果该人没有缴纳五险,还需要劳动合同,如果缴纳五险,需要社保查询单和公积金查询单,如果有缴税,需要完税证明。

申请人需要身份证,户口本,房管局给的担保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② 天津公租房租赁担保人的问题。。。

可以的,担保人为他人已作担保仍然可以担保,哪怕是一栋房子已经抵押给一个人的,还可以再抵押给另一个人!

③ 天津公租房担保人条件最新

法律分析:担保人,简单的说,就是为债务人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人。一般而言,担保人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第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④ 公租房领钥匙但保人为什么也要去天津市

申请人和担保人必须到场,共同承租人可以写委托书。至于为什么,估计是担保人要做个见证吧,毕竟担保了,万一以后出现问题不好说。

⑤ 公租房没有担保人就不给了吗

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债务人确实不能偿还才能要求保证人代偿;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则债权人可直接在债务逾期后要求保证人代偿其担保的额度(这个额度就是保证合同中规定的担保额度),保证人代偿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偿还自己代偿的债务。
一般来说,都需要担保人担保承租人确实符合当地租赁公租房的条件,如果承租人收入超过划定的当地公租房承租人标准,那么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基本上是履行交一定金额的罚款或其他义务!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人申请公租房是需要有担保人的,但是不同的地方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这个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确定,担保人一般会存在连带责任。
担保条件:
①保证人应当为依法依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
②已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以及按有关规定不得作为保证人的,不得提供担保。
③保证人不再提供保证担保,且完成变更担保手续后,方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⑥ 天津市公租房为什么还要担保人

我个人愚见是国家为了有人交不起房费或者成心不交,并且赖着不走,按说这类情况发生把人赶出去或者打官司就能解决,但是总归是国家房,如果把人赶走,真没钱交房费的不是把人往死路上逼迫吗,真闹出什么事情,国家脸面也不好看,打官司,耗时耗力最后也对国家脸面不好,找个担保人,更安全点,真的出现这些问题可以直接找担保人要。省时省力最主要是安全解决问题,个人愚见不见的对,但是我本人是这么认为的。

⑦ 公租房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租房担保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即保证人,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称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⑧ 天津廉租房担保人负什么责任

天津廉租房担保人的责任:

  1.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2. 《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4.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