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2年给孩子申请转学需要哪些手续
2022年给孩子申请转学需要哪些手续
一般情况下,转学需要户口本(指就近入学)和单位出具的父母工作证明(指随父或随母就读)。转学手续如下:先到接收学校开接收证明(一式两份),然后到当地 教育 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再到原学校开转出证明,接下来再到原学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最后把材料一份送到原学校,另一份带到转入学校即可。其他手续你在办理时可详细咨询一下学籍管理员。
到所读的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把它拿到将接受的学校去签同意接受的意见,签好后再拿到所读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当然要出示户口簿。若还要什么,办理手续的学校会告诉你的。
让孩子转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不频繁转学
一般情况下,最好不要给孩子转学,孩子在一个学校有了固定的伙伴,到了一个新的学校,会需要很长的时间去适应,有的适应不了,会严重影响学生的心情和学习成绩,所以最好在小学阶段不要给孩子频繁转学。
2、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父母打算给孩子转学时,最好是征求一下孩子的意见,不要擅自做主,自己认为给孩子换个好的学校,就是为孩子着想,万一孩子不领情,不理解,那反而会弄巧成拙,所以问问孩子是否想转学很重要。
3、看看孩子成绩:
转学一般都是为了让孩子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好的学习成绩,如果孩子成绩特别差或者特别好的情况下,那就不要给孩子转学了,成绩太差,转学了基本上效果也不会太好,说明成绩差是学生自身原因比较大,成绩特别好,学校也不错,那也不需要,学校和学校也差不了太多,学生自身学习主动性才是主要的。
2022年最新转学申请书
尊敬的学校领导:
本人于20--年9月入读本校,高一学年成绩中等。在如今即将步入高二学年的时候,我向您提出我的转学申请。
我原籍在辽宁沈阳,属于北方气候干燥。如今在南方学习,由于气候变化,导致身体不适应,主要是我皮肤经常发痒,严重失眠,精神状态不佳。
多年来,我在南方也难以适应这里的饮食结构,经常导致腹泻等情况。对身体造成极大的伤害,这已严重影响我的学业。不得已,前段时间向您提出我的休学申请。当回到我在辽宁省调养期间,身体已经逐渐恢复。
新学年来临之际,我考虑继续留在南方对我的健康极为不利,也严重阻碍完成学业。因此,向您提出我的转学申请,希望学校根据我的实际困难,批准我的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2022年给孩子申请转学需要哪些手续相关 文章 :
★ 2020年小学生怎么转学
★ 2022年转学申请书格式模板
★ 小孩转学申请书
★ 办理转学需要多长时间
★ 转学申请书
★ 最新学生申请省内转学流程
★ 转学申请书通用模板10篇
★ 2020高中转学申请书
★ 转学申请书范文8篇
B. 2022天津市外地生回津中考途径
外地生可以通过教育局分配,落户天津后,联系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或者等待教育局开放转学办理窗口,由区教育局分配,接收学籍。这种途径办理转学的学生,将进入公立学校进行学习,教育局会根据区内公立校剩余招生名额进行分配,因此便不能保证学生进入优质公立校。
外地生回津参加中考途径
(一)通过教育局分配
落户天津后,联系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或者等待教育局开放转学办理窗口,由区教育局分配,接收学籍。
这种途径办理转学的学生,将进入公立学校进行学习,教育局会根据区内公立校剩余招生名额进行分配,因此便不能保证学生进入优质公立校。
(二)参加插班考试
落户天津后,自行联系学校参加私立学校的转学插班考试。顺利通过考试后,将会进入私立学校学习。
但私立学校的招生考试,很可能只针对本区进行,而且一般情况下私立学校比较少开放转学报名。具体情况建议家长们及时关注学校相关公告,或直接电话咨询最新消息。
(三)无户籍有学籍,直接中考
无天津户籍,但已在天津就读并具有本市学籍者,经就读所在校中招办同意后,可按外地户籍考生报名参加中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虽可参加中考却只能报考职专类学校,无法报考普高。并且需要学生已在天津就读并具有学籍。
(四)有户籍无学籍,直接中考
九年级外省回津考生须登录教育局指定网站进行中考报名,取得报名号后到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完成报名,参加天津市体育中考之后再参加中考。缺考的生物、地理两门会考成绩将在后续安排补考。
*另外,艺术生和体育生注意,回津转学时还要学在初三进行艺术、体育的专业考试(一般在3月份)。
初中回津转学窗口开放时间一般为: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和开学后第一周。但要注意,初一第一学期和初三一般不允许转学!具体还要看各区当时发布的公告。
也就是说,想要在在初中阶段转学回天津最晚要在初二升初三的暑假阶段办理完成,才能从初三开始在天津升学。
中考当天注意事项
(1)合理规划答题时间。中考的时候,老师会提前分发试卷,同学们在检查完试卷之后,要利用剩下的时间迅速摸清题型,合理规划答题时间。
(2)做题按照先熟后生的顺序。做题的时候,同学们要按照先熟后生的顺序,先做熟悉的简单的题,在做生疏的难的题。把简单题全部拿下,这样就能保证把基础分都拿到手。
(3)书写工整、答题规范。中考的时候,书写工整、答题规范非常重要,同学们要规范答题,不要毫无目的的堆答案。把字写清楚、让阅卷老师能认得。
(4)考试之后不跟同学对答案。无论考得如何,考完之后,同学们都不要跟同学对答案,考完一科丢一科,以免影响下面科目考试时的心情。
C. 2022年转学籍好转吗
学籍现在不好转。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内招生。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转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十项严禁”要求: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D. 天津高中转学籍规定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2012年教育部建立了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我市也已于2013年完成了和教育部学籍信息的对接工作。为切实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我市重新制订了《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并将于2014年2月17日新学期开始实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做好部署,抓好落实,确保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2014年2月13日
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建立科学严谨、便捷高效的学籍管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第三条 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在市教委的领导下实行市、区、校三级管理,学校在所属区县的领导下具体执行本实施办法。
第四条 市教委负责制订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教育部确定的技术标准建立学生数据库,采用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信息网络系统实施高中学籍管理,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市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信息化管理中心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区县教育局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高中学籍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学校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入学与建籍
第五条 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必须按市教委当年颁布的招生政策规定入学,未参加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学生,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
第六条 凡被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需延缓入学的,须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于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延缓入学时间为15日以内),并提交相关证明,由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若到期后仍不能办理入学手续,或未经批准逾期两个月内不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由学校报送区县教育局备案。
第七条 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在规定日期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由市教委确认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号,注册高中学籍。市教委对其延用的全国学籍号进行确认并生成本市高中学段的学籍辅号。学籍辅号由市教委统一编制。已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得空挂学籍,违反者将被取消学籍。
第八条 高一新生注册入学后,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学籍:
(一)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
(二)已经被其它普通高中学校或高级中等学校录取的;
(三)往年参加升学考试被录取但未报到的;
(四)其他违反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的。
第九条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教育部统一制订的学籍基础信息表,建立学籍档案。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为学生组档。学生纸质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七)市教委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第十条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管理办法》确定入学和转学资格,纳入本市高中学籍管理。招收外籍留学生或港、澳、台学生的学校在开学15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名单报送市教委国际交流处备案;招收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学生的学校在开学15个工作内日,将学生名单报送市教委语言民族处备案。
第十一条 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并永久保存学生学籍名册、学生学籍变动登记表及《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学校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区县教育局指定的单位管理。
第十二条 如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第三章 转学
第十三条 本市范围内的普通高中学生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高一第一学期、高三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在本区县范围内不办理转学。
第十四条 高中跨省转学(含转出、转入),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启动转接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一)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跨省转学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
(二)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由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向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三)转入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学籍系统向市教委提交转入申请,并由市教委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四)转出学校及转出学校学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五)转入学校获得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证明材料包括:户口复印件一式两份(市教委一份,区县一份);原外省学籍校开具的转学证明信;原学籍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信。
E. 2022年转学新规定
2022年转学新规定如下:
(一)中小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可办理转学。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接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学生。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二)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接收转学学生。
(三)普通高中学校之间的学生转学以学校等级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高三原则上不接收转学学生。(四)中职学生转入普通高中,需有我市户籍、当年参加我市中考,且中考成绩达到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分数线。原则上,高二第一学期后,不再受理中职学生转入普通高中。
(五)由外省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生,须具有我省户籍,并持有转出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
F. 天津高中转学籍规定
法律分析: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教育主管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户口迁移是指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由拟转入学校所在县(市、区)之外,迁入拟转入学校所在县(市、区)的户籍变更。
办理转学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学生户口迁移申请转学需提供的材料: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
2、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需提供的材料组织部或人社局出具的调令或者工作调动前后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
3、由山东省外转入我市的学生还须提供以下纸质证明材料转出省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或成长记录、学生已获得学分清单。
4、高一年级学生还须提供当地中考成绩证明。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