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了户口迁移证不想迁了怎么办
不想迁了可以将户口落户回原籍。1、户口迁移手续办理起来并不困难,前期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结婚证、房产证等。携带这些证件去迁入地和所在地办理准迁证。
2、在办理完毕准迁证后,再去迁入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的嵌入,拿好新的户口本和开具的户口变动单。如果是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3、当拿到了户口变动的,就可以去迁入地的社区居委会做好登记即可。
4、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要进行跨区迁移,还需要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才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2. 天津市原房主户口不迁出,该怎么办,已经完成交易多年
首先,天津买房后原房主不迁出户口的问题并不少见,主要原因是孩子升学、自己办事,而且您办的新户口本自己是户主,并不受原房主是否迁走而影响,他只是空挂而已。所以您也不必焦虑。
我之前买房之前,曾经去河西分局问过,房产交易完之后,可以直接拿着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去属地派出所落户即可。至于原房主挪不挪走,相关人员的答复是他属于空挂状态,不会影响你本人行使权益的。
您这个已经交易完十多年了,原户主户口还在你房产名下空挂,也是够可以的,顺其自然,就让他挂那里吧,这是不影响您后期房产交易的。
不过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在做二手房交易的时候,为保障购房者的正当利益,减少后期类似这样的纠纷,购房者一定要主动要求买卖合同里要附加一个条款:
如果是和平区、北辰区,卖方须交易之前就须要求原户主将户口迁走,并且将户口迁走之事写入合同,如对方违约,可以取消交易,并赔偿买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如果是别的区,只需要求卖方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或交易完成后的指定时间内将其户口迁走,若卖方不迁走,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像我当时与卖方签的是如果未在指定时间内迁走户口,需赔偿买家违约金5000元。
总之,在购房者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请将户籍、水、电、煤、物业费等的户主的变更问题,在合同中写清楚交接和办理时间,避免事后出现麻烦。
拉面君在天津,与您一起发掘天津新鲜事。
和你没关系了,把你户口千金去就行,他户口警察会挂空户的
首先,原房主十多年都不迁走户口确实有些过分,天津市人户分离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经咨询派出(河西区)所答复如下: 原房主不挪走属于空挂状态,不会影响现房主本人行使权益的,也不影响后续房产交易,不影响落户及上学(一定要问清楚学位是否用掉,尤其是和平区保持的6年一学位) 。
其次,建议大家在购买二手房时,为了保障自己的正当利益,减少后续因此产生的纠纷,可以 在买卖合同里附加相关约束条款 ,如“卖方须交易之前就须要求原户主将户口迁走,并且将户口迁走之事写入合同,如对方违约,可以取消交易,并赔偿买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卖方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或交易完成后的指定时间内将其户口迁走,若卖方不迁走,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未在指定时间内迁走户口,需赔偿买家违约金XXX元。”
还有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在天津购房是否算二套,这个建议去查一下征信,只要有贷款记录体现,那么再购房就算二套了。
附一张天津贷款打征信和银行流水地址,方便大众。祝大家都能在买房路上少走弯路。
不影响。
原房主户口不迁出不影响你户口的迁入。天津户口迁入只要有有效房产证就可以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当然是指市内平迁户口。异地迁入需要符合天津市落户政策
户口迁出是要本人进行操作的,即便是通过法律诉讼也不能解决,因为司法权不能去干预。关于这样的事情目前还没有相应的立法,目前来说只能协商。
多少年这个问题也是一个很普遍的问题……也是管理问题。别说户口,身份证的地趾与居住地也不同的很多。随着城市的拆迁改造……人口流动也大,有的买商品房,小产权房,经适房,限价房,什么房都有,种类多……户口有的不给上,没有居委会,没人管理,只要交物业费,给钱就行……管理?谁管?有的房子很多套,都是无户口的,外来人口?这次企业退修管理到社区,人户分离的现象很多……这是 历史 问题?也是管理问题……希望管理者找到根本问题所在……什么事都一样,如养狗的问题?私搭乱盖问题?……没有具体的管理?谁管?真管?怎么管?各种房屋的管理?户口?小产权房到底怎么办?一晃几年,几十年,光说,咀把式不行,要真真切切的,精准的管理,把现实的问题管理起来……让人们安居,舒心生活在每个小区……
原房主户口不迁出对你没有任何影响。你该干啥干啥,孩子上学也不影响。
原房主空挂户口没什么用?是不能上学的,不影响新房主。原房主也不在乎户口了,需要户口时再转移,需要户口的机会几乎也没什么了。
原房主不移走也没用,户口冻结了,啥都办不了,包括身份证到期或者丢失换新的。
不影响,原房主的户口也不会冻结,谁有房屋产权谁就可以迁入。因为目前天津的户籍行政政策没有任何理由将户口迁出,所以现在上学需要房本儿和户口本!
3. 天津户口准迁证不想签了以后再想迁怎么办
摘要 准迁证现在下来,过了有效期不签就直接作废了
4. 开了准迁证又不想迁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户口迁移证丢失,不想迁了,可以将户口落户回原籍。
持本人身份证,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未上户口证明,然后再持本人户口证和户口簿,及未上户口证明,回原迁出地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5. 有准迁证不给办理迁出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有准迁证就可以顺利办理户口的迁出。一旦接收地派出所不给开准迁证肯定是有理由的,具体情况可向户籍民警详细了解,派出所开准迁证,必须要当事人所在的村或者社区先出具户口同意接收证明,当事人应该先去开出相关的证明,再办准迁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6. 天津市原房主户口不迁出,该怎么办,已经完成交易多年
首先,天津买房后原房主不迁出户口的问题并不少见,主要原因是孩子升学、自己办事,而且您办的新户口本自己是户主,并不受原房主是否迁走而影响,他只是空挂而已。所以您也不必焦虑。
我之前买房之前,曾经去河西分局问过,房产交易完之后,可以直接拿着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去属地派出所落户即可。至于原房主挪不挪走,相关人员的答复是他属于空挂状态,不会影响你本人行使权益的。
您这个已经交易完十多年了,原户主户口还在你房产名下空挂,也是够可以的,顺其自然,就让他挂那里吧,这是不影响您后期房产交易的。
不过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在做二手房交易的时候,为保障购房者的正当利益,减少后期类似这样的纠纷,购房者一定要主动要求买卖合同里要附加一个条款:
如果是和平区、北辰区,卖方须交易之前就须要求原户主将户口迁走,并且将户口迁走之事写入合同,如对方违约,可以取消交易,并赔偿买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如果是别的区,只需要求卖方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或交易完成后的指定时间内将其户口迁走,若卖方不迁走,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像我当时与卖方签的是如果未在指定时间内迁走户口,需赔偿买家违约金5000元。
总之,在购房者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请将户籍、水、电、煤、物业费等的户主的变更问题,在合同中写清楚交接和办理时间,避免事后出现麻烦。
拉面君在天津,与您一起发掘天津新鲜事。
和你没关系了,把你户口千金去就行,他户口警察会挂空户的
不影响。
原房主户口不迁出不影响你户口的迁入。天津户口迁入只要有有效房产证就可以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当然是指市内平迁户口。异地迁入需要符合天津市落户政策
必须原房主把户口迁出,你才能落户,我之前就遇到这个情况了,只能找原房主协商
户口迁出是要本人进行操作的,即便是通过法律诉讼也不能解决,因为司法权不能去干预。关于这样的事情目前还没有相应的立法,目前来说只能协商。
原房主户口不迁出对你没有任何影响。你该干啥干啥,孩子上学也不影响。
原房主不移走也没用,户口冻结了,啥都办不了,包括身份证到期或者丢失换新的。
不影响,原房主的户口也不会冻结,谁有房屋产权谁就可以迁入。因为目前天津的户籍行政政策没有任何理由将户口迁出,所以现在上学需要房本儿和户口本!
原房主空挂户口没什么用?是不能上学的,不影响新房主。原房主也不在乎户口了,需要户口时再转移,需要户口的机会几乎也没什么了。
这个没事,你正常迁入,公安机关会解决原房主问题。我买房遇到过这个问题。
7. 办了户口迁移证不想迁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不想迁了可以将户口落户回原籍。流程是持本人身份证,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未上户口证明,然后再持本人户口证和户口簿,及未上户口证明,回原迁出地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8. 拿到准迁证后不想迁了可以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只办了准迁证,但是没有办理迁户籍的手续,对未来不会有任何的影响。以后如果要迁户口,仍然要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准迁证。因此建议:如果这次确实不想迁户口了,可以将准迁证一套资料带回开具准迁证的派出所,说明情况即可。“准迁证”的有效期是60天,过期就无效了,可以去当地的派处所申请撤销准迁手续,不办理迁出手续。一般准迁手续上都会有一个迁入户口的有效期,假如你在有效期内没有办理户口迁移的手续,这张准迁证也就作废了。假如你不想迁户口了,就可以放置不管,也不回去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