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
这个直接到天津市你所在的区劳动局相关科室去拿,网上没有下载的。
② 天津退工退档办理流程
和平区劳动用工退工流程
一、企业招工提档
办理部门:和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科
办理地址:和平区新兴路38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至12:00,14:00至17:30
联系电话:58117662
办理时限:资料齐备,即时办理
办理依据:(1)《劳动法》(2)劳部发(98)2号(3)《天津市劳动局通告》天津日报95年10月31日刊登;
办理条件:企业招用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办理程序:企业填报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6号表),录用花名册、就失业证、劳动合同书,办理录用手续,提档。接转劳动关系每人15元。
办理窗口:一楼大厅
申办材料:(1)企业凭营业执照;(2)招聘简章;(3)提档时提供《劳动用工登记表》;(4)《就、失业证》;(5)劳动合同;
二、企业退工
办理部门:和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科
办理地址:和平区新兴路38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至12:00,14:00至17:30
联系电话:58117662
办理时限:资料齐备,即时办理
办理依据:(1)《劳动法》(2)《劳动合同法》(3)津劳发(94)59号(4)津劳力(97)289号(5)津政发(95)47号(6)津劳和(97)272号(7)津劳和(98)421号
办理条件: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户籍在本区的失业人员。
办理程序:(1)企业携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名册8号表)一式四份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情况说明书。(2)审查档案资料齐全,收档。保管档案费每人10元。
办理窗口:一楼大厅
申办材料:(1)《养老手册》及转移单及个人帐户清单;(2)工龄审定表;(3)退工登记表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情况说明书、退工材料;(4)《就、失业证》;(5)劳动合同书。
河北区劳动用工退工流程
一、企业用工登记
办理部门:职介中心
办理地址:河北区五马路72号
联系电话:26242828
办理时限:用人单位用劳动者应当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招工备案和就业登记手续
办理程序:用人单位携带用人单位携带加盖公章的各种表格及《就•失业 证》到窗口办理就业登记盖章,《就•失业 证》第五页做记载,然后到仲裁科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并交费,返回窗口将表格备留一份,需办理调档手续时,开具《就业登记提档函》,提档时需携带《就•失业 证》及《就业登记提档函》。接转人事关系代理服务费10元/人。
申办材料:《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录用职工登记花名册》、《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就•失业证》、《劳动合同》文本。
二、企业退工
办理部门:职介中心
办理地址:河北区五马路72号
联系电话:26242833
办理时限:退工审核时间:每月25日-----次月5日
办理依据:文件依据:津劳办〔2005〕225号《关于规范劳动就业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办理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在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15日内到劳动力管理部门办理退工手续
申办材料:一、用工单位与10名以下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持:
1、《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退工报告》
2、《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情况说明书》
3、职工“就•失业证”
4、劳动合同
5、经职工本人认可的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材料和证明
6、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退工名册
7、中断缴费明细表
二、用工单位与10--30名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应提前一个月递交情况说明,提请审批。
三、用工单位与30名以上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报市劳动局审批。
河西区劳动用工退工流程
一、企业招聘登记
办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澧水道14号
联系电话:28275815
办事依据:《天津市就业登记条例》
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并填写《空岗登记报告》;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在招工后30日内到劳动部门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3.用人单位携带劳动者《就失业证》及户口本;
4.用人单位携带企业与劳动者签定的劳动合同;
5.请携带劳动者《就失业证》和外区劳动部门开具的提档信及招工录用花名册,提供失业人员档案查询服务工作,协调各口档案传递和档案库运作。
二、企业退工退档:
办理部门:劳动力管理科
办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澧水道14号
联系电话:28275815
办理依据:《劳动法》及《失业保险条例》
办理程序:
办理退工提供材料:
1、人事档案;2、工资档案;3、养老保险手册;4、个人帐户记载表;5、劳动合同书;6、就失业证;7、连续工龄审定表;8、原始录用凭证。
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提供材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表;
2.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3.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4.接收失业职工退工登记表(一式两份)。
其他情况:
1.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条。
2.开除、违纪辞退、除名(连续旷工30天以内)应提供开除职工审批表;违纪职工审批表;除名职工审批表;劝告通知书;考勤表。
3.不享受失业救济人员,如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并签署企业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原因退工,请随时咨询。
5.失业职工办理失业登记请携带:就失业证;户口册;企业通知由本人在一个月内前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南开区劳动用工退工流程
一、企业用工备案:
办理部门: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管理科
办理地址:南开区鞍山西道平湖路5号(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大厅7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2747.4291
办理时限:文本齐全,当即办理
申办对象:用人单位劳资部门
申办材料:用人单位携带劳动者《就、失业证》及户口本;用人单位携带企业与劳动者签定的劳动合同(须劳动部门备案的合同)及《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
办理程序: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在招工后30日内到劳动部门办理招 工备案手续。
办理依据:《天津市职业介绍管理规定》市政府69号令 和 津劳局[2004]346号文件
二、企业退档、退工
办理部门: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管理科
办理地址:南开区鞍山西道平湖路5号(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大厅8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联系电话:2747.4291
办理时限:文本齐全,当即办理
申办对象:用人单位劳资部门
申办材料:
1、用人单位携带企业坐落区开据的退工审批表及终止解 除劳动合同花名册(津劳登字8号)。
2、用人单位携带职工档案,档案中所需材料:
(1)人事档案、工资档案、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记载 表、养老保险转移单、劳动合同书、《就、失业证》、连续工龄审定表、原始录用凭证。
(2)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还需提供:
①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表;
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③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④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⑤接收失业职工退工登记表(一式两份)。
其中:
〈1〉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条;
〈2〉开除、违纪辞退、除名辞退(连续旷工30天以内)应提供:开除职工审批表、除名职工审批表、劝告通知书、考勤表。
〈3〉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如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并签署企业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原因退工,请随时咨询。
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30日内应办理完成退工退档手续。
办理依据:《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转移档案的操作程序》和 津劳局[2004]346号文件
宁河县劳动用工退工流程
一、企业退工:
办理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地址:宁河县芦台镇金华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69591513
办理时限:用人单位与30名以下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30个工作日;
用人单位与31—200名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待市局批复后方可办理
办理依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二日国务院发布)
办理条件:1、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2、企业改制退工;3、企业破产、解散;4、劳动合同期满;5、矿工除名;6、违纪辞退;7、判刑劳放的。
办理程序:用人单位持有关材料上报县局失业科,然后报市处审批
申办材料:1、合同终止的:需报审批表、名册、合同书;
2、企业改制的:需报方案、企业改革委员会、县政府的批件;
3、企业撤消、解散、破产:需报方案、工会意见、工商税务撤照证明、县政府的批件。
(企业破产的需有依法破产的证件)
二、企业退工存档:
办理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地址:宁河县芦台镇金华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69591513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天津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的通知(津人发[2000]14号)
办理条件:1、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2、职工档案。
办理程序:1、核实所需要件;
2、用工单位填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名册》;
3、上网登记录入;
4、在就、失业证上进行失业登记并加盖公章;
5、办理存档手续。
办理窗口:
申办材料: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2、就失业证;
3、职工养老手册;
4、人事档案;
5、社会保险转移单。
天津港保税区劳动用工退工流程
办理部门:天津港保税区劳动人事局
办理地址:天津港保税区通达广场1号
联系电话:25761730
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办理时限:当日办理
办理程序:企业在工商注册后应到保税区劳动人事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申办材料: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并填写劳动用工备案表一式两份。
二、办理企业招用员工调档手续
办理程序:
1、招聘在职人员和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按如下程序办理:填写职工登记表(领取)开具商调函(当天办理)领取劳动合同书,回原存档单位提档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存档手续和劳动合同签证。
2、招聘档案在各区劳务市场的失业人员按如下程序办理:填写职工登记表(领取),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就.失业证》,开具提档信(当天办理),回所在区劳务市场提档,交回档案和《就.失业证》办理存档手续。
3、企业招用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按如下程序办理: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应持有《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到我局审批(当天办理),回学校或北方人才市场换《报到证》,属《就业协议书》的学生由学校邮寄档案,属《推荐表》的学生自行提档,办理存档手续和劳动合同签证。
三、存档人员办理调出手续
办理程序:
1、属企业员工的持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及调往单位调函到我局转档。
2、属个人存档人员持《个人存档协议》、《就.失业证》及调往单位调函或提档信到我局转档。
四、办理《就、失业证》
办理时限:当天办理
办理程序:在保税区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并且档案存放于保税区档案中心的企业员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协议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在与保税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个人委托存档协议后,可办理《就、失业证》,并进行失业登记。
申办材料:一寸相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五、办理失业登记
办理时限:当天办理
办理程序: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60日内,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协议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拿《就、失业证》,到我局办理失业登记。
③ 哪些材料可以证明工龄
可以证明工龄的材料
1.合同制员工需要有单位录用时的合同,临时员工需要有录用时有关部门的批复。
2.就职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外地需先转入)。
4.从业期间劳动合同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从业时的工资册复印件。
5.原单位工资介绍信(人员基本情况、原工资构成、工资发放截止时间),单位填报《工龄认定表》(申请办公室领取填写),须加盖公章。
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不需要提供证照复印件。
(3)天津市连续工龄审定表哪里卖扩展阅读:
工龄认定要求认定(变动)工龄者写出书面报告交人事处,材料如下:
1.本人拟写认定工龄的申请(手写或打印都可以),并原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原工作单位发放工资的花名表复印件(必须复印会计凭证里边的工资表,)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必须提供每年的第一、六、十二月分的工资表),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提供交纳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原件及每个年度的养老保险对账单原件。
需要本人档案记载,招工手续尤为重要,从招工正式职工开始计算,还有缴纳养老保险有关凭证。如果档案里有中断,比如劳教,入狱服刑等,领取疾病救济费等不计算工龄的时间。
④ 关于已退休特殊工种工龄问题有争议可以找那个部门解决(天津市)
你好,你可到 天津市河东区九经路25号 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 进行询问,你的问题能得到解决。
办理窗口:发展促进中心办事大厅综合窗口(三楼)
办理依据
1、《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1993]28号)
2、<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实施办法》(津劳险字[1993]324号)
3、《关于对我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进行审定的通知》(津劳险字[1993]370号
4、《关于城镇企业职工连续工龄审定工作中几个问题的通知》(津劳险[1994]94号)
5、《关于对中央十一行业驻津单位参保职工的连续工龄进行一次性审定的通知》(津劳办[2001]268号)
6、《关于我市城镇企业职工连续工龄审核办理有关程序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2号)
7、《关于加强企业职工连续工龄审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2]19号
⑤ 不认定我这16年工龄有法律依据吗
你可以参考一下以下条款,对于在外企工作的缴费年限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文件类型: 社会保险 —— 综合
发布时间:1993-9-20
天津市劳动局
关于对我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进行一次性审定的通知
津劳险[1993]3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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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局,各基层单位:
一、根据我局《贯彻市政府〈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实施办法》(津劳险字【1993】第324号)有关规定,决定对我市城镇企业职工连续工龄进行一次性审定。为此,制定了《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以下简称《工龄审定表》)。
二、我市和中央、外省市、部队驻津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各种联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均应按统一要求对职工的连续工龄进行一次性审定。具有城镇户口的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乡镇企业城镇户口职工以及支援乡镇、区街集体企业的科技人员,也应按统一要求对职工的连续工龄进行一次性审定。
三、《工龄审定表》由市劳动局统一印制,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填写并保管,由企业所在区、县劳动局负责审定盖章,做为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附页的依据。
四、职工连续工龄审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弄清政策界限。在填写过程中,发现执行政策有误的要及时纠正,对过去少发的部分一律不予补发,过去多发部分也不予追回。对于个别情况复杂政策掌握不准的,要逐级反映,待明确后再行填写。
附:《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和填写说明。
天津市劳动局
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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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
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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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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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年 月 日│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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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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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年月至年月│ 在何地何单位工作 │ 工作年、月 │职 务│变 动 原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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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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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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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月合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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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 除 的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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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年月至年月│ 原 因 │ 减除年、月 │ 文件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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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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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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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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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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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工种折算时间(只计算养老待遇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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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年月至年月│工种│实际工作│折算工龄年│折算后共│ ┃
┃ │ │ │ │增加工龄│ 文件依据 ┃
┃ │ │ 年、月 │ 增加月数 │ 年、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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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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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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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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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年月合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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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经审核该同志 年 月 日前的连续│区审│ ┃
┃位│工龄为 年 个月,视同养老保险缴纳费│、定│ ┃
┃审│年限。 │县意│ ┃
┃核│经办人盖章: 单位盖章: │劳见│ 盖章┃
┃意│ │动 │ ┃
┃见│ 年 月 日 │局 │ 年 月 日┃
┃ │ │ │ ┃
┗━┷━━━━━━━━━━━━━━━━━━━━┷━━┷━━━━━━┛
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填写说明
一、工龄的概念
1、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是确定职工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的主要依据。一九七八年国务院颁发国发【1978】104号文件取消了一般工龄。当前企业职工应用的只是连续工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沿用的是“工作年限”,虽然两者名称不同,其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2、连续工龄:亦称“本企业工龄”,是指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职工参加工作后,在一个单位或若干单位工作或由于组织原因曾经间断过的工作时间,按有关规定前后可以连续或合并计算的工龄。
3、折算工龄:是指职工在特定场所和特定地区从事生产劳动的工作时间,必须依照国家劳动部和中央各主管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工种,按折算率给予折算增加的工龄。折算增加的工龄应与连续工龄合并计算。
二、填写要求
1、经济性质:分别填写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
2、编号:为了便于管理,《工龄审定表》的编号应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编号”一致。
3、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系指国家干部和工人参加革命工作的始点。
4、参加工作时间:是指职工按照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或首次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
5、工作简历:填写工人、职员参加社会劳动和工作,并以工资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全部工作时间。简历应从第一次参加工作时间填起。
(1)自年月至年月: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必须填写工作单位全称。
(3)工作年月:填写简历各段时间多少年多少个月。
(4)职务:填写干部、工人等。
(5)变动原因:是指各时间段起始的变动原因。变动原因是确认职工工龄的主要依据,一定要如实填写清楚,不能空格。
(6)工作年月合计:填写“工作年、月”项的相加数。
6、应减除的时间:在工作简历中凡不符合计算连续工龄的年月均应减除。
7、特殊工种折算时间:
(1)工种:填写实际从事的工种。
(2)实际工作年月:填写实际从事井下、高温、低温、有害身体健康等工种的工作时间。
(3)折算工龄年增加月数:指从事井下、高温、低温、有害身体健康等工种,每年按一年零三个月、一年零六个月。填写“3个月”或“6个月”。
(4)折算后共增加工龄年月:填写折算工龄年增加的月数与实际工作年月的乘积。
8、单位审核意见:
(1)“经审核该同志××年××月××日前”的填写时间,凡1992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按1992年12月31日填写;但劳动合同制工人按单位和个人首次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填写;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按外商投资企业首次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填写。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按个人第一次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填写。
(2)“连续工龄为××年××个月”的计算,以工作简历部分的“工作年月合计”,减去减除的时间部分的“减除年月合计”,再加上特殊工种折算时间部分的“增加年月合计”。
9、外商投资企业职工的连续工龄按市劳动局津劳险字【1993】第202号文第三条规定填写,即在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等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加上一九八六年七月三十日前在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应填入《工龄审定表》内并视同缴费年限。一九八六年八月一日至一九九二年七月三十一日在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作年限均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记载的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缴费年限为准;一九九二年八月一日以后在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作年限均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记载的企业和职工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为准。
10、劳动合同制工人,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以前,如曾上山下乡、参军或集体职工转国有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应填入《工龄审定表》内并视同缴费年限。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后被招收或转为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工作年限,均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记载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为准。
天津市劳动局
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三日
⑥ 北京存档,档案里需要连续工龄审定表,应该去哪里补这个表,流程是怎么样的盖哪里的章
从外地转档案到北京的时候(前提是你是北京户口了),第一家给你上社保的单位就可以帮你做连续工龄审定,从网上下载一个表格样式,照着填就行,但是年份日期得和档案里的相关信息一致,要不到时候退休的时候还得重新做,填好表后盖个单位的公章就可以存在档案里了。
所谓的连续工龄认定就是指1992年10月1号之前或者事业单位的一个视同缴费的证明。
(这个问题本来是我提的,经过咨询已经搞清楚了,但是好像不能自己回答自己的问题,就匿名回答了)
⑦ 怎样补办工龄审定表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或存档机构)依据职工本人人事档案(职工人事档案内应有招工表或报到证,工资转移证,事业单位历年调资表,相关的转入、转出人事关系介绍信,辞职人员要有经单位同意的辞职申请,职工履历等相关材料)填写《XX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携带相关材料向劳动人事局提出工龄审定申请。
2、劳动人事局工作人员依据职工人事档案,对单位审核的《XX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进行审定,并在《XX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盖章,做好登记。
举例如下: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劳动人事局
联系电话:83716232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连续工龄审定
(一)申请条件
在高新区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职工。
(二)法律法规依据(条目)
1、《关于对我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进行一次性审定的通知》(津劳险字(1993)第370号)
2、《关于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工作中几个问题的通知》(津劳险字(1994)第94号)
(三)申请书文本和示范文本
《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在高新区行政许可服务大厅劳动人事局工作窗口领取。
(四)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相关材料齐全的职工人事档案
4、人事关系介绍信
5、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渠道的证明
6、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及缴费清单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或存档机构)依据职工本人人事档案(职工人事档案内应有招工表或报到证,工资转移证,事业单位历年调资表,相关的转入、转出人事关系介绍信,辞职人员要有经单位同意的辞职申请,职工履历等相关材料)填写《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携带相关材料向劳动人事局提出工龄审定申请。
2、劳动人事局工作人员依据职工人事档案,对单位审核的《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进行审定,并在《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盖章,做好登记。
(七)办结期限
材料符合要求,当场受理,即时办结。
⑧ 工龄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龄认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工龄认定材料包括工龄认定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招工录用手续复印件一份;
4、工资册;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案;
7、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至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时无违法犯罪记录。
工龄的认定由当地劳动部门认定。国家职工从事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法定社会职业的工作时间,而连续工龄则是职工参加工作,在一个单位或若干单位工作,按规定前后可以连续或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退职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本人两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⑨ 连续工龄审定表的问题
你的情况是这样的,因为你没有连续工龄审定表,所以你需要到原单位开个证明,证明原单位给你上过05年~08年这段时间的保险和公积金,然后你还差多少钱把它补齐,这样就不会对将来退休有影响了。
⑩ 工龄审定表在哪里能看到
劳动局或档案局。工龄审定表是指你参加工作时的单位给你填写由劳动局盖章审定的,这个表如果没了补不了,能到劳动局或档案局查,工人在办理退休时,需要到当地社保局存档处或者当地人社局,去领取工龄工资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