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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力资源如何申请津贴

发布时间: 2022-12-07 01:54:19

㈠ 天津市应届毕业生到哪领补贴

法律分析:1.个人申请。本市户籍毕业生向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外省市户籍毕业生向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申请,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困难家庭认定情况等证明材料。

2.审核上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名单后,报送市人社局。

3.补贴发放。对符合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市人社局将求职创业补贴拨付至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第三条 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㈡ 天津毕业生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天津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1、就业见习基地应当在每季度末5个工作日内,向坐落地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申报就业见习补贴。

2、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应当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将补贴信息录入天津市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社保部门。

3、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就业见习基地拨付就业见习补贴。

见习人员到见习单位参加见习,每月不少于15日的,给生活费补贴、带教费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

1、生活费补贴: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5%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费补贴。

2、带教费补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带教费补贴。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0元标准给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

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㈢ 人才补贴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1.申请人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相应的电子材料;

2.受理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申报材料。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审查结果;

3.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

4.人力资源局在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官网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 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5.审议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提请审议,拨付办结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八条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㈣ 天津4050社保补贴政策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1、申请人缴纳当年度养老、医疗保险三日后,凭本人身份证、托管合同书和缴费票据原件,在市档案托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受理窗口初审,领取《申请表》和灵活就业证明。《申请表》只需填写一至七栏,贴照片。缴费票号、缴费金额和补贴金额部分不填。

2、灵活就业证明由申办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盖章。

3、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复核,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劳动保障事务所留存一份)。

4、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市档案托管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5、由市档案托管中心查阅档案,核对出生年月等情况无误后,汇总上报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6、按照发放时间通知,申办人凭身份证和《受理卡》到指定银行领取社保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㈤ 天津市申报生育津贴流程及所需材料

天津市生育津贴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第一步:参保单位通过登录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 "生育津贴申报"栏目,进行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第二步:申报成功后下载打印纸质《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报信息核对表》(以下简称《核对表》),经参保单位与职工本人确认无误后,印鉴齐全,存档备查,完成网上申报。

二、现场申报:

第一步:参保单位因参保人异地就医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网上申报时,可到参保所属分中心进行现场申报,填写《天津市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申报受理交接单》(津社保生支字5号)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步:分中心经办人员审核相关材料后,完成申报受理。

天津市生育津贴申报所需材料:

1、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诊断证明(门诊)或出院记录(住院)复印件(加盖定点医院病案室章);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奖励证》(2016年1月1日前生育,申请增加晚育独生津贴时提供);

5、异地生育凭证(加盖本市现居住地或其用人单位所属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公章);

6、特殊情况下申报的其他要件。

(5)天津人力资源如何申请津贴扩展阅读:

根据天津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其所在用人单位职工人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4计算。

参保人员应当按规定办理生育保险登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截至参保人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参保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补缴)的,具备生育津贴申领条件,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的,可在缴费满6个月后申领生育津贴。参保单位应于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次月起12个月内(含),进行生育津贴申报。

参保单位可通过登录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生育津贴申报”栏目进行生育津贴申报,参保单位因参保职工异地就医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网上申报时,可到参保地所属区社保分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天津市生育医疗费用申报流程:

第一步:城镇职工因异地就医或特殊原因垫付的生育医疗费,可自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发生或生育(含终止妊娠)次月起12个月内(含)申报给所属单位,单位负责归集票据和材料、粘贴票据、填写《天津市生育保险垫付医疗费申报受理交接单》(津社保生支字3号)和《天津市生育保险垫付医疗费申报票据粘贴单》,核对数据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步:由单位向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报;城乡居民以家庭和行政村组织参保的,由乡镇(街)劳服中心负责向所属分中心申报结算;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的,由市或区(县)学生医保服务中心或参保学校负责向所属分中心申报。(备注:申报异地急诊住院费用时需提供异地急诊诊断证明;申报多项医疗费用时相同申报材料无需重复提供。)

天津市生育医疗费用申报所需材料:

1、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医疗费票据、费用明细、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复印件(加盖定点医院病案室章);

3、异地急诊就医证明材料。

㈥ 天津人才补贴政策2022

天津人才补贴政策如下:

1.申请条件:本市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至毕业当年6月30日)。全日制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本市院校或外地院校本市生源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申请流程:就业见习岗位查询。全市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在中天人力资源网统一发布,申请人员可登录查询。就业见习报名。可以到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直接到就业见习基地报名;毕业学年在校生也可以到所在院校就业指导中心报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人员与就业见习基地应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明确见习岗位、见习期限、见习生活费、见习地点、月度出勤计划和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

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㈦ 天津人才补贴政策2022

天津市的人才引进补贴发放政策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
1、对于高层次的产业人才,包括创业领军人才、高端创业人才等,给予5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
2、在建设创新创业平台方面提供补贴,例如对于国家级的人才培训基地,有500万元的经费资助;
3、在高技能的人才队伍培养上,提供奖励支持,提供境内外研修机会等;
4、对于紧缺人才也给予补贴资助,例如对于人文社科特聘教授最高给予50万元研究经费等。除此之外,天津市在创新创业的多方面都给予大力支持。

一、人才补贴申请流程为:
1、申请人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相应的电子材料;
2、受理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申报材料。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审查结果;
3、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
4、人力资源局在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官网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 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审议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提请审议,拨付办结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二、人才补贴申请材料包括:
1、《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书;
3、学历验证认证报告,申请人户口簿;
4、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金融社保卡;
5、申请人社保清单1份。

法律依据:
《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人才队伍结构,加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保障,根据《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京发〔2017〕20 号)、《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发〔2017〕38 号)及国家和本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㈧ 天津就业补贴怎么领取

法律分析:(一)申请人向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初审和审核工作;(三)在宁波就业创业网公示审核情况,向申请人反馈认定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四)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示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拨付。办结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㈨ 天津市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1、就业见习基地应当在每季度末5个工作日内,向坐落地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申报就业见习补贴。
2、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应当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将补贴信息录入天津市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社保部门。
一、就业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
2、属于困难家庭;
3、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二、一次性就业补贴需要满足这样几个条件:
1、毕业两年内首次就业,在同一家企业,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
2、补贴标准为一次性补助,专科学历每人36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6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条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