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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去哪里提取公积金

发布时间: 2022-12-11 00:26:29

㈠ 天津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天津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核心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核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凭证直接到封存的管理部或分核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和管理部或分核心审批同意后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5、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核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拓展资料:
一 主要性质
住房公积金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 主要特点
住房公积金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㈡ 天津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4、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5、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为职工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
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7、职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注销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留一元余额。
8、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㈢ 天津张家窝公积金提取地址

南开区二纬路。根据查询网络地图得知天津张家窝公积金提取地址在南开区二纬路。天津,简称“津”,别称津沽、津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中国北方的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和现代制造业基地。

㈣ 天津市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法律分析:天津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㈤ 天津公积金如何提取

品牌型号:Xiaomi 12S Pro

系统版本:MIUI 13.0.13

软件版本:支付宝10.3.20.8500

天津公积金提取可以通过点击支付宝市民中心的公积金提取进行提取,具体操作如下:

点击支付宝市民中心提取

1、点击市民中心

在支付宝界面点击市民中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

第三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㈥ 天津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法律分析: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3、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及提取通知,当日到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㈦ 天津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及提取通知,当日到银行办理支款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哪些?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哪些?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㈧ 天津市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天津提取公积金需要几个步骤。
1、需要先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2、公积金中心会告知提取公积金所需要填写的材料以及办理的程序;
3、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和所在单位核实信息之后并出具相关的证明,并同时也向公积金中心核实按规定可以提取的金额,填写相关的事项和所需的信息再加盖预留印鉴。
4、向公积金中心提供填写正确的材料、单位证明和相关凭证,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5、公积金中心主管领导审查之后,并作出同意提取的决定,在提交的单位证明上签了字,基本就算能拿到公积金了。
法律依据
《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它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㈨ 天津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您的提问,天津公积金要提取的话,首先需要用人单位核实后开具提取证明,拿到提取证明后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但是申请职工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依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只有当职工需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或离休、退休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出境定居的;或需提取同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或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职工需要提取公积金时,单位需要予以核实,并且为职工出具提取证明。职工拿到提取证明后才可向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满足条件被准予提取后,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㈩ 天津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天津公积金可在营业厅或网上提取。详细情况如下:
1、提现业务,全额购房一次性提款、买房贷一次性提款、房贷还款提款、个人账户封存半年提款、公积金(组合)贷款还款提款、低保提款公租房(蓝白领公寓)提取、退休提取。
2、互联网提取渠道:个人网络大厅,登录网站,点击“个人在线服务大厅”注册登录,选择要提取的业务。
3、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我要办理”中选择“我要提取”,选择要提取的业务。
4、手机应用,可以注册并登录“天津公积金”APP,点击“提现”选择您要办理的业务。
5、处理时间,各线上渠道业务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日8: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处理条件,用户通过电子渠道办理业务的前提是: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初始密码变更手续及签约业务。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初始密码变更手续在公积金中心管理部柜台办理。签约业务可通过柜台或网上办理。
拓展资料:
1、职工凭提取证明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核对后出具提取申请;
2、员工凭提领申请及其他提领申请材料,向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门出具提领通知书,由员工签字确认提领金额。
3、公积金可以一次性全额提取。一般情况下,公积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才能全额提取:员工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员工在任期间不幸身故,其继任者或遗赠人可全额领取公积金;职工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与所在单位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外派员工可一次性足额提取公积金;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或自建、改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偿还购房贷款的,可一次性足额提取公积金。
4、法律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购买、建造、改造、大修自住房屋;退休或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5、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计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
6、如何用公积金的钱还房贷,住房公积金偿还抵押贷款的方式是提取公积金偿还抵押贷款。职工提取公积金时,由所在单位核实,出具提取证明。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提取的决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核对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凭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退出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款的,受托银行应当办理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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