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领取条件如下: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领取标准:
1、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处于第1至第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1420元。
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处于第13至第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1380元。
⑵ 天津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一、申领条件: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二、天津市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个月400元,最长补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最多领2400元,这个补助延续到12月底。申请失业补助金,可以直接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去区人社局申请即可。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⑶ 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
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天津失业金领取标准:1、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60元;2、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