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
2022年天津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1、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两千零五十元调整为两千一百八十元; 2、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二十点六元调整为二十二点六元; 3、2022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4、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收入: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夜班津贴和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支付的岗位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贴; 3、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3〕107号)》
第一条 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950元、每小时11.2元,调整为每月2050元、每小时11.8元。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9.5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20.8元。 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贰’ 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2020
2020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050元、每小时11.8元。
法律依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950元、每小时11.2元,调整为每月2050元、每小时11.8元。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9.5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20.8元。
‘叁’ 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2020
法律分析:2020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050元,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为每人每小时20.8元。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通知》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从今年7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950元调整为每月2050元;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9.5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20.8元。
‘肆’ 2021年天津市居民服务业工资标准
47449元。
2021年,天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4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2%。
‘伍’ 天津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
月最低工资标准:
2180元
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22.6元
2021年天津市平均工资:
最新消息:
2022年7月20日,根据天津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2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了:2021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9736元,月平均工资为7478元。
拓展阅读:
2022年7月4日,天津市统计局网站发布了2021年天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天津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数据。分别为123528元和65272元。
1、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
年平均工资为123528元,比上年增加8846元,名义增长7.7%,增速比2020年提高1.5个百分点。
年平均工资最高的3个行业分别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79557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75282元,卫生和社会工作162036元,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1.45倍、1.42倍和1.31倍。
2、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
年平均工资为65272元,比上年增加5410元,名义增长9.0%,增速比2020年提高16.3个百分点。
‘陆’ 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2022
天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2180元
天津市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22.6元
拓展阅读:
2022年7月4日,天津市统计局网站发布了2021年天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天津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数据。分别为123528元和65272元。
1、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
年平均工资为123528元,比上年增加8846元,名义增长7.7%,增速比2020年提高1.5个百分点。
年平均工资最高的3个行业分别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79557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75282元,卫生和社会工作162036元,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1.45倍、1.42倍和1.31倍。
2、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
年平均工资为65272元,比上年增加5410元,名义增长9.0%,增速比2020年提高16.3个百分点。
年平均工资最高的3个行业分别为金融业106216元,采矿业98317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8062元,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1.63倍、1.51倍和1.50倍。
‘柒’ 2021年天津市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
市人社局关于发布2021年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引导职工工资合理增长,经研究测算,决定发布2021年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分别为:住宿和餐饮业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8.5%,批发和零售业8.5%,建筑业1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0.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行业工资指导线下线为3%。
二、上述行业的企业,要根据本行业生产经营特点和本企业经济效益等情况,综合考虑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变化情况、行业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对标情况、行业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情况等因素,结合本行业工资指导线,确定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的企业,可围绕本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确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人工成本压力较大的企业,在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可不低于行业工资指导线下线,确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三、上述行业的企业,要按照《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参考行业工资指导线,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