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区车位只卖不租去哪投诉
法律分析:1、可以向当地物业管理部门投诉。物业法新规中指出小区车库、车位应该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不能“只售不租”,若违反规定逾期不改正的,最高将罚款10万元。
2、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当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且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可以通过这两个平台进行投诉。
3、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于人防车位只卖不租等问题可以向当地人防部门进行反映,这也是人防车位主要验收部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⑵ 物业不给租车位怎么办
地面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所以业主当然有“优先享受小区停车位的权利”,业主委员会有制定停车规则的权力,并且由物业来执行。业主不给租车位的,可以起诉解决。
⑶ 租车位违约不到期不租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租房的过程当中如果还没有到期,但是租客想提前退租,这种情况下只要合同当中约定了租赁的期限,就属于租客违约,这是一种提前退租的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那么所交纳的押金或者违约金就无法退还。前期租客也可以提前跟房东说一下,然后让房东有所准备,接下来租客提前退租,需要与房东解除租赁合同的协议。再和房东约定时间,由房东检查一下屋内的设备、设施等等。如果没有造成损失,就能够退租成功。但是如果造成了损失,相应的损失也应该由租客来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⑷ 小区车位只卖不租去哪投诉
品牌型号:Xiaomi 12S Pro
系统版本:MIUI 13.0.13
软件版本:天府通办 4.2.1
小区车位只卖不租投诉可以通过点击天府通办app的网上投诉进行投诉,具体操作如下:
点击天府通办app的网上投诉进行投诉
1、点击便民
在天府通办app首页点击便民。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⑸ 小区车位只卖不租去哪投诉
小区车位只卖不租的投诉如下:
1、可以向当地物业管理部门投诉;
2、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当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且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可以通过这两个平台进行投诉;
3、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于人防车位只卖不租等问题可以向当地人防部门进行反映,这也是人防车位主要验收部门。
小区车位产权归属的规定是什么
小区车位产权归属的规定是:
1、车位面积列入公摊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2、车位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归开发商所有;
3、部分车位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归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⑹ 买了新房没租车位现在没车位怎么办
可以在小区里向其他业主租一个车位,解决需求,地面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才能由业主大会表决使用方案,如果是出租那么受益由业主共有。
许多人员流动大、商业往来频繁的地方都会设有地上、地下的立体停车场以节省空间。在城市规划的公路两旁或开阔处一般都会划出停车位以为司机停车提供便利,但是在城市中如果在没有划出停车位的地方停车,则可以视为违章停车,执法部门可以予以进行罚款。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私家车的数量迅猛增长,造成小区车位 、车库的数量捉襟见肘。供需的不平衡及权属不明晰导致越来越多的业主因为车位、车库的权属产生纠纷,停车位难成为普遍的现象。当前,关于小区车位、车库权属的判定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面积分摊说指的是依照小区车位、车库的建筑面积是否计入小区的公摊面积作为判断车位、车库权属的依据。一般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都有对公摊面积的约定。
依据相关的规定,房屋的销售面积是套内面积与公用面积的总和,由摊得公共面积的业主来共同享有公用面积的产权。因此有学者指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的分摊范围,是我们判断附属设施所有权是否属于全体业主的基本依据。
小区车位注意事项:
如果小区车库和车位在销售中并没有被计算在分摊面积范围之内,那么车位、车库的产权应当归开发商所有。若反之,那么业主应当可以享有车位、车库的产权。这种做法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找到了业主与开发商间及各业主间的平衡点。而且在现实生活中,车库大多作为小区的专有部分,其有独立的产权。
所以在销售的时候,小区车库的面积一般是不计入商品房的公共部分面积进行分摊的,若是进行了分摊就代表否定了车库的专有部分的属性。同时,并非每户业主都有私家车并有停车的需求,将车库的建设成本分摊到公摊面积,对于没有私家车的业主来说也是极为不公的,亦不符合这些业主的意愿。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