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养鸟养殖证如何办理
申请者先到当地林业部门的森林野生动物保护站(科)领取相应的表格,按要求实事求是的认真填写(需用碳素笔)。
然后按照林业部门的要求写出书面申请、蛇类养殖的可行性报告,提供培训证明、引种证明、资金证明、场地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照片等。只要申请者提供的证件符合要求,实地核查后没有异议的,林业部门会很快批复并核发证件的。
养鸟注意事项
养鸟需要注意的是鸟类的品种,一般来说南方的鸟不存在季节性的特点,而北方的鸟类则有这样的特点,所以我们要根据不同鸟类的特点进行饲养,这样才可以养出健康的鸟。
北方的天气,换季的时候温差比较大,大家要注意的是鸟类在早晚温差很大的时候保暖的准备,我们一定要注意气候的变化,可以适当的给鸟笼包裹一层罩子,这样可以防止鸟类被冷着,大家要注意一下。
⑵ 养鸟许可证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1. 申请人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 登记申请表 3. 申请人提交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 4. 渔池产权证复印件 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6. 工作人员依法审查 7. 工作人员现场踏差 8. 区农林局审核 9. 制发许可颁发证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四十二条 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机关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或者不依法查处,或者有滥用职权等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利用、运输、寄递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⑶ 林业局个人养鸟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 申请人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 登记申请表 3. 申请人提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4. 渔池产权证复印件 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6. 工作人员依法审查 7. 工作人员现场踏差 8. 区农林局审核 9. 制发许可,颁发证照。
法律依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从事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以下简称《驯养繁殖许可证》)。没有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
本办法所称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所称驯养繁殖,是指在人为控制条件下,为保护、研究、科学实验、展览及其他经济目的而进行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
第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
(一)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
(二)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人员和技术;
(三)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批准发放《驯养繁殖许可证》:
(一)野生动物资源不清;
(二)驯养繁殖尚未成功或技术尚未过关;
(三)野生动物资源极少,不能满足驯养繁殖种源要求。
⑷ 养鸟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申请人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具体流程如下:登记申请表;申请人提交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渔池产权证复印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作人员依法审查;工作人员现场踏差;区农林局审核;制发许可 颁发证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⑸ 养鸟证去哪里办
法律分析:到林业局野生动物繁殖驯养许可证。个人养鸟只要不是国家保护动物都可以饲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法。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本法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动物的整体(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依法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保护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培育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五条 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相关保护规划和措施,并将野生动物保护经费纳入预算。?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活动,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公益事业。本法规定的野生动物栖息地,是指野生动物野外种群生息繁衍的重要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