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天津职工医保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医保卡上余额年内未用完,可以转入止下一年继续使用,下一年医保中心医保卡打入医保金额后便同上年的余额累积起来使用,余额不会清零过期注销的,在天津社保医疗保险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两部分(一)门诊 (门诊费800元门槛费)x50%(二)住院 (住院费800元或1300元或1700元的门槛费)x(85%(在职的)或90%(退休的)自费药除外 门诊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大额医疗保险:(1)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住院医保待遇标准: 学生、儿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75%;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65%;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其中,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城乡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的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门急诊大额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 在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报销比例为5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Ⅱ 天津职工医疗保险如何在外地就医与报销
已经在天津市社保分中心办理了异地安置、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登记,以及转诊转院就医登记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办理直接结算业务。
异地就医前如何办理登记在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需持社会保障卡到所参保的区社保分中心办理直接结算登记。
异地就医哪些医疗费可以报销在选择的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医疗费的报销范围参照就医地的医保目录,报销的标准执行天津市医疗保险政策。
Ⅲ 天津职工医疗保险如何在外地就医与报销
如果是已经在天津市社保分中心办理了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登记,长期派驻外地工作以及转诊转院就医登记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办理直接结算业务,和在本地就医报销没有太大的区别。在选择的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的报销范围可以参照就医地的医保目录,报销的标准执行的是天津市医疗保险政策。如果参保人员确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到外地进行住院治疗的,需要按照天津市规定先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一后,到参保的区社保分中心去办理跨省异地联网转诊转院备案的登记手续。
医疗保险分类
个人医疗保险主要分成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两大类型,由于类型的不同,所缴纳的费用也就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又分成在职员工和灵活就业两种形式。在职员工的缴纳比例又分成单位和个人两部分,通常情况下,单位缴纳的比例是10%,个人缴纳的比例是2%,一共是12%。比如,如果某职工的工资是5000元,那么该员工个人需要承担的医疗保险费就是5000*2%=100元。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因为各地的标准不同,所缴纳的费用也就不相同。
2、商业医疗保险:它是根据保险公司、投保内容以及年限等决定缴纳的费用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是非常多的,所以费用也是有许多不同种类的。
医保的缴费方式
1、可以通过微信进行缴费:打开苹果12,ios14,微信版本8.0.13,然后在微信的支付页面进入“城市服务”,选择社保服务。在进入该项服务以后,填好自己的信息,然后点击“自主缴费”,就会弹出缴费信息的页面,根据页面的提示进行操作就可以了。
2、可以通过支付宝进行缴费:以浙江省为例,开苹果12,ios14,支付宝版本v10.2.33.8000,在支付宝的首页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然后点击进入就能够看到“社保费缴纳”的页面,再根据页面的提示在缴费页面填写相应的信息就可以了。
Ⅳ 天津医保卡可以给家人用吗
可以。
6月27日,从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将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也就是说,2022年7月1日起,天津市正式启动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通过绑定自己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上述家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疗,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今后还将探索实现用于缴纳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等功能,实现家庭共济。
天津市医保局副局长高连欢介绍,2021年全年,我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就医5077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金额83亿元。按照分步实施原则,今年1月1日起,改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提高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动态调整门(急)诊起付标准等相关政策已经落地实施。今年1至5月,本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刷卡就医2196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金额45亿元。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将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
第三,动态调整门(急)诊起付标准
对职工医保起付标准按照上一年度所公布的职工年均工资的1%确定,并适度向退休人员倾斜。这项政策,实现了职工医保起付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挂钩,将进一步发挥起付标准“第一关”作用,引导参保人员合理门诊消费。同时,也有利于减少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
第四,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为盘活个人账户,减少基金贬值,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6年10月,我市将职工本人个人账户的70%,注入到参保职工本人医保卡的金融账户,可以取现用于购买商业保险等。此次,按照国家文件要求,我市《实施办法》重点做出两方面改革安排:
一是规范使用渠道。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再实施注资管理,全部实行封闭管理(自今年1月起,不再向金融账户进行注资,已打入金融账户的部分,仍可取现使用)。
二是建立共济机制。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本人及家属(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疗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所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就是个人账户部分,实现本人使用与家属使用的共济。
天津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具体使用方法。
哪些参保人员有医保个人账户
不是所有的参保人都有个人账户,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是不设个人账户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是否有个人账户取决于所在单位所采取的参保缴费模式。目前,我市职工医保有两种参保缴费模式:一是统账结合模式,用人单位按照缴费基数10%、个人按照2%的比例缴费,这也是绝大多数用人单位所采取的模式;二是大病统筹模式,用人单位或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8%缴费,这主要是部分经营困难企业以及个人参保缴费人员所采取的模式。
上述两种模式下,参保人员同等享受门诊(含门特)和住院医疗费医保报销待遇,报销额度、比例等相同。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在统账结合模式下,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才会建立医保个人账户,大病统筹模式是不建立个人账户的。据统计,截至5月底,全市634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有个人账户为486万人,占76.6%;不设个人账户的148万人,占比23.4%。
医保个人账户的划拨标准
改革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根据不同人群,分为不同的划拨标准。其中,在职职工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即,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部金额,全部划入医保个人账户。
退休人员不满70岁的,每月40元,全年480元;满70岁的,每月50元,全年60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为每月60元,全年720元。
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的内涵
按照我市文件规定,改革前,医保个人账户仅限于本人在看病就医中使用,不能在家庭成员间共济使用。自2022年7月1日起,天津市正式启动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通过绑定自己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上述家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疗,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今后还将探索实现用于缴纳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等功能,实现家庭共济。
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如何开通
参保人员可就近前往各区医保分中心进行现场办理,也可通过线上自助办理。目前,在线办理主要支持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关注“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在“经办渠道”栏目中选择“津医通”;或直接在微信、支付宝中搜索“津医通”小程序办理;
二是下载“金医宝”APP办理;
三是登录天津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在“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上也有平台入口(“经办渠道”—“网厅”),方便您登录操作。
7月1日后,大家可适时采取以上方式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无办理时限等规定,无需集中办理。此外,共济功能开通后,还可随时通过上述渠道,对使用人进行调整和变更。
大家如有医保个人账户或其他医保方面问题,可随时拨打天津医保服务热线“12393”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第五,发挥改革系统集成的效能
立足于共济保障的制度机制,发挥医保的战略性购买作用,相应地推进三方面的改革:一是支持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助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方便群众就近享受医疗服务。二是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优化常见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加强慢病管理,推行健康管理。三是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发挥医保支付机制杠杆作用,深化“三医”联动,整体提升保障功能。
第六、安排一些特殊措施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政策上还安排了一些特殊措施,比如说门诊统筹待遇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门诊保障的付费方式等。这次改革的特点,概括起来也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待遇更实惠。通过改革,将职工医保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大幅提高了1500元,达到9000元,惠及我市630余万参保人员,有效缓解了部分患有慢性病参保人员门诊医保额度不够用的难题;同时,门诊起付标准向退休群体适度倾斜,进一步减轻了看病就医负担。
二是服务更便民。通过改革,家庭成员实现了(参保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共济使用个人账户。在购药报销方面,我们支持处方流转,参保人员到药店购药,可以按照处方流转医院的报销政策来享受报销,服务体验进一步提升。
三是管理更规范。通过改革,个人账户实现封闭管理,将用途由原来限于参保人看病就医,扩展至购买医疗器械、耗材等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还可共济家庭成员使用,使用范围界定越发清晰,管理上更加规范。
Ⅳ 天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怎么用
自2022年7月1日起,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共济使用,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加本市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家庭成员间共济使用个人账户,并不是“共用医保卡”或是“共用门诊额度”。参保人员看病就医须使用本人社保卡,避免盗用、冒用社保卡,构成欺诈骗保。
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全面推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要求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合理确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引导医院和患者主动使用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药品,综合减轻费用负担。
改革前,个人账户累积较多,使用效能不高。改革后,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还可用于家庭共济使用,给参保人员以更多的选择、更多的保障。
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没有办理时限等规定,无需集中办理。共济功能开通后,也可以随时对使用人进行调整和变更。
参保人在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时,主要有以下三个限定条件:
1、授权使用关系为单向关系,且使用人的就医记录和行为不会对授权人产生影响。
2、授权人需满足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存在个人账户余额方可添加使用人。这点很好理解,要想共济,首先您本人得先参保,而且账户中有余额用来共济。
3、使用人拥有天津市医保参保记录。
以上资料参考:天津市人民政府:7月1日起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