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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失业金每月多少钱

发布时间: 2023-02-03 15:58:05

① 天津2022失业金最新标准

失业保险金取标准和取期限最新规定
一、失业金领取标准失业金领取标准根据缴纳的实际情况定,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常情况下领取失业金1-12个月的话,失业金按照失业前的一年平均缴费工资的45%发放,而之后的一年,则按照失业前的一年平均缴费工资的35%发放,总之就是不可以低于所在地区以上市月工资最低标准的80%。而且根据相关法规,失业金的标准应该要按照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也就就是领取的失业金=所在地区的失业金标准乘领取失业金的月数。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缴费每满1年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应当与前次失业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法律依据
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并颁布实施了《失业保险条例》。本条例于1999年1月22日正式实施。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七条,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第八条,省、自治区可以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

② 2020天津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

2020年天津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处于第1至第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420元;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处于第13至第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380元。
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申请条件。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以上并在停止缴纳失业保险后60天内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金。
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办理相关手续。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③ 天津失业保险金领取多少钱一个月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④ 天津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一个月

天津市失业保险金等待遇发放标准: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420元提高到151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380元提高到1470元。

而想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是被单位解雇;二是社保缴费满1年以上。参保满一年,但不满2年,可以领取4个月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一般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后续每参保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月份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⑤ 天津市失业金领取标准2022

天津市失业金领取标准2022具体如下:
1、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510元提高到160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470元提高到1560元;
2、其他待遇标准:
(1)2022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906元提高到960元;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谋职业,申请领取最多不超过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按照营业执照发照时间一次性计发失业保险金。发照时间在2022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按新标准计发;发照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申请领取最多不超过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按照灵活就业登记时间一次性计发失业保险金。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2022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按新标准计发;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4)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申请时间在2022年7月1日后(含7月1日)的,按新标准确定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申请时间在7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确定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⑥ 天津市失业金领取标准2022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处于第1至第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330元提高到1420元;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处于第13至第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290元提高到1380元。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
2022年3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查的计划报告、预算报告中提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主要特点
失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
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
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⑦ 天津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

法律分析:202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处于第1至第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420元;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处于第13至第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380元。

法律依据:《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按照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确定。

第十九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⑧ 失业保险金每个月能领多少钱

失业保险金每个月工资如下:
1、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不满5年,每月可领取1212元;
2、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5年不满10年,每月可领取1239元;
3、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10年不满15年,每月可领取1266元;
4、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15年不满20年,每月可领取1293元;
5、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20年以上,每月可领取1321元。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并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