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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天津儿童图书馆卡

发布时间: 2023-03-22 05:35:23

1. 读者卡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凡在北京市公共图书馆网络系统内的图书馆办理的“一卡通”,均可在联网内的任何一家图书馆借阅图书。

法律依据:《首都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办证指南》

1、办理读者证

年满13周岁(含)即可申办首都图书馆读者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申办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证。

请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自助办证机上办理。

无二代身份证原件的读者,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户口本、军人证、驾照、外籍护照、港澳身份证、台胞证等),分别到总服务台和少儿总服务台人工办理(首次办证须本人亲自到馆进行现场照相)。

军人、残疾人、60周岁(含)以上老人、13周岁(含)以上未成年人凭有效证件,可在总服务台办理首都图书馆优惠读者证。

2、读者证密码

为维护您的借阅权益,请牢记您的读者证密码。使用馆内检索设备或登陆一卡通网站(http://ykt.clcn.net.cn/user/passport/forgot-password.html)自行修改密码。

3、更换读者证级别

升级:请携带本人读者证,到总服务台人工办理(需填表)。

降级:在归还所借文献资料后,持读者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总服务台和少儿总服务台现场办理。如代办,则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4、退证

在归还所有外借文献资料后,由读者本人携带读者证、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总服务台和少儿总服务台现场办理。如代办,则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退证后,读者证由总服务台和少儿总服务台收回。

若读者证丢失后办理退证,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可代办。

5、补证

读者证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到总服务台和少儿总服务台或通过电话办理挂失。补证须由读者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总服务台和少儿总服务台现场办理。如监护人代办,则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补证收费2元。

如挂失后找到原证,凭读者本人身份证到总服务台和少儿总服务台解除挂失,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读者证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

6、注意事项

办证当天不能改变级别。

办证只收现金。

一证一人,不可一证多人使用。

请持证读者及时更新个人信息。

7、非首图办理的读者证,如需挂失、补办、升降级和退证,请本人到原办证图书馆办理。

2. 怎么免费到天津图书馆看书

1、天津图书馆对公兄亏乱众开放,可以自由的进出阅读,但同时需要遵守天津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天津图书馆的入馆须知如下:

入馆须知

♦ 本馆对社会公众开放。

♦ 请注意仪表,勿穿背心、拖鞋或铁钉鞋入馆。

♦ 请将随身携带的书包及其他物品先存放到存包柜,再进入借阅区域。

♦ 请办妥外借手续后再携带书刊离馆,擅自将书刊带走,按相关规定处理。

♦ 请保持馆区安静,勿在阅览区内喧哗或使用有声通讯工具。

♦ 请爱护馆内文献和一切公共财产,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 馆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 请保持馆内卫生,勿在读者阅览区内饮食,请勿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 请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工作人员照章管理。

2、如果需要借阅图书,就需要办理天津图书馆的读者证,办理方法如下:
一、办证通则

1.年满14周岁的读者首次申领天津图书馆读者证,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驾驶证、军人证、港澳通行证、台胞回乡证、外籍护照),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交纳相应押金即可免费办理。

2.未满14周岁的少儿读者首次申领天津图书馆读者证,须由家长持少儿读者户口簿,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交纳相应押金后免费办理。

3.办理本馆读者证实行身份证号准入制,即:一个身份证号只能申领一张读者证(其它有效证件亦同)。读者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读者本人只需持证免费注册即可继续使用(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二、读者证的功能类型

根据押金额度或读者类型的不同,读者证有以下三种服务功能供读者选择开通,三种功能谢绝兼办。

1.中外文文献外借功能:读者交纳500元押金开通此功能,可在文化中心馆外借外文图书1册;可在本馆三个馆区及已开通通借通还服务的区县公共图书馆外借中文图书5册;可在文化中心馆、复康路馆外借中文期刊5册;阅览馆藏中外文文献。

2.中文文献外借功能:读者交纳100元押金开通此功能,可在本馆三个馆区及已开通通借通还服务的区县公共图书馆外借中文图书5册;可在文化中心馆、复康路馆外借中文期刊5册;阅览馆藏中文文献。

3.少儿文献外借功能:读者交纳50元押金开通此功能,可在文化中心馆外借中文少儿图书2册;少儿期刊1册;阅览少儿文献。

三、具体办证办法

1. 新证申领:读者如未曾在我馆办理过任何种类的借阅证,视为首次申领新证,可按以下方法办理申领开通手续:

(1)中文文献外借功能:年满14周岁的读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可在自助办证机上办理,持其它有效证件需在人工办证台口填写申领表后办理;

(2)中外文文献外借功能:年满14周岁的读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在人工办证台口填写申领表后办理;

(3)少儿文献外借功能:未满14周岁的少儿读者首次申领天津图书馆读者证,须由家长陪同子女并携带少儿读者户口簿,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交纳相应押金后免费办理。(特别提示:此证只限在少儿文献借阅室使用)。

2. 已过期的我馆过往的其它各类证种:持有此类证种的读者,须在人工办证台口办理注销此证手续(无欠费、欠书记录、退押金等)后,按照新证申领办法办证。

四、挂失、补证及退还押金

1.挂失:读者不慎遗失读者证时,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即刻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期间读者证的服务功能(除还书功能以外)暂时关闭。

2.补证:遗失证挂失一周后,读者持本人有效羡档证件补办新证。因人为损坏致使读者证不能正常使用时,读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补办新证。

3.退还押金:读者持本人身份证及读者证,经系统确认无欠费、欠书记录,填写退证申请表,由发证处退还读者押金,关闭读者证借阅功能;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空御如读者证丢失,读者应在完成挂失手续一周后,再行办理退还押金手续。请读者在退还押金后妥善保管读者证,如重新缴纳押金,即可恢复借阅功能。

五、相关事项说明

1.读者证的初始密码为证号的后7位数字或全证号(字母+数字)。请读者自行修改密码,如遗忘密码,请到发证处进行密码重置。

2.因读者证遗失或密码问题造成我馆文献资源的损失,由读者证申领人承担赔偿责任。

3.读者在办理读者证的过程中,读者证及现金请当面点清。

4.本馆书刊文献为外借期限30天,借期内可续借1次。外借中文书刊逾期未还,按0.20元/天/册收取逾期服务费;外借外文图书逾期未还,按0.50元/天/册收取逾期服务费。

3、天津图书馆地址及乘车信息:

1)天津图书馆(文化中心馆区)乘车指南

天津图书馆(文化中心馆区)坐落在天津市河西区平江道58号。
本市读者可乘以下公交线路在文化中心图书馆站(文玥北里站)下车即可到达:

K47路:咸阳北路——咸阳北路
655路:天津海河教育园一号公交站——天津文化广场
662路:双马公交站——芥园西道
668路:水上公园东门——丽苑小区公交站
686路:闵行路——双马公交站
800路:渌水道——本溪路
835路:嘉陵南里——塘沽科大
868路:富力津门湖公交站——徐庄子公交站
912路:文化中心公交站——青翠园
外地读者从天津站可乘坐地铁3号线(开往南站方向),在吴家窑站下车(A2口出),步行至德才里站,乘坐空调47(单层)路,在文化中心图书馆站(文玥北里站)下车。
外地读者从西站可乘坐地铁1号线(开往双林方向),在下瓦房站下车(C口出),步行至下瓦房站,乘坐668路(或868路),在文化中心图书馆站(文玥北里站)下车。

2)天津图书馆(复康路馆区)乘车指南

天津图书馆(复康路馆区)坐落在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5号。
本市读者可乘以下公交线路在天津图书馆站下车即可到达:
47、48路:咸阳北路——咸阳北路(中环线环行)
95路:王顶堤北——柳林
175路:杨柳青——下瓦房
698路:雅士道公交站——渌水道人人乐
705路(西路):西关西——双港新家园公交站
707路:海光寺公交站——张家窝家泰里
831路:中心公园——海泰北公交站
845路:六纬路六经路——侯台公交站
862路:第六大道——海泰南公交站
866路:太阳城公交站——澄江路公交站
902路:大江里——王顶堤公交站
外地读者从天津站可乘坐地铁3号线(开往南站方向);从天津南站可乘坐地铁3号线(开往小淀方向);从天津西站可乘坐地铁1号线(开往双林方向),到营口道站换乘地铁3号线(开往南站方向)。均在周邓纪念馆站下车(B出口),向北步行1.1公里抵达


3)天津图书馆(海河园馆区)乘车指南

天津图书馆(海河园馆区)坐落在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新慧路1号。
本市读者可乘以下公交线路在海河教育园管理中心站下车即可到达:
655路:天津文化广场——天津海河教育园一号公交站
705路(东路):体北站——海河教育园二号公交站
外地读者从天津站可乘坐地铁3号线(开往南站方向),在营口道站下车,换乘地铁1号线(开往双林方向),在复兴门站下车(B口出)步行至复兴门站,乘坐655路,在海河教育园管理中心站下车。
外地读者从西站可乘坐地铁1号线(开往双林方向),在复兴门站下车(B口出),步行至复兴门站,乘坐655路,在海河教育园管理中心站下车。

3. 谁知道怎么办图书证,天津图书馆的图书证

我不是你的学校的,但是大学应该差伏亩不多吧
我们学校是要一张一寸照片,带戚亮学生证,然后交5元高厅宽RMB。身份证有的最好带着

4. 国家图书馆学生如何办理借书卡

有两种,一种是线下办理,一种是网上办理。

一、线下

1、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

办理读者卡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到馆填写《国家图书馆读者卡申请表》后办理。

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异地办理、他人代办,首次办理时免除工本费。

2、年满13周岁未满16周岁少年儿童

由监护人陪同,持本人及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到馆填写《国家图书馆读者卡申请表》(13-15周岁适用)后办理。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异地办理、他人代办,首次办理时免除工本费。局举

二、网上

1、实名用户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读者可通过国家图书馆网站或移动互联网提供的各类在线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时,需填写基本信息以及真实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即可成为实名注册用户。

2、非实名用户

读者可通过国家图书馆网站或移动互联网提供的各类在线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时,需填写基本信息,并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验证码进行有效性验证后即可成为非实名注册用户。

(4)如何办理天津儿童图书馆卡扩展阅读:

借书证使用注意事项:

1、每人限办一张读者卡。

2、读者卡只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

3、读者卡只面向个人用户办理,不提供任何形式的碧友异地办理与集体/他人代办。

4、持卡三年后,需到办证处验证注册。未如期注册的读者卡、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的阅览功能将被置停;

如需恢复使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读者卡到办证处办理验证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

5、退功能(退押金)时,须到相应阅览室/服务点还清所借图书,确认无欠款后,由本人持读者卡、身份证原件、押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退押金手续;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还须同时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国悔腊槐家图书馆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办证须知

5. 天津图书馆最新收费情况

下面是天津图书馆的办证规定:

办证方法

天津图书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费为读者办理新的天津图书馆读者证,此证在我馆文化中心馆、复康路馆、海河教育园馆(以下简称“三馆”)及已开通通借通还服务的区县公共图书馆通用。请读者详细阅读本办证规则及天津图书馆读者手册中的相关规则及规定,并予以确认后方可办证。

一、办证通则

1.年满14周岁的读者首次申领天津图书馆读者证,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驾驶证、军人证、港澳通行证、台胞回乡证、外籍护照),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交纳相应押金即可免费办理。

2.未满14周岁的少儿读者首次申领天津图书馆读者证,须由家长持少儿读者户口簿,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交纳相应押金后免费办理。

3.办理本馆读者证实行身份证号准入制,即:一个身份证号只能申领一张读者证(其它有效证件亦同)。读者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读者本人只需持证免费注册即可继续使用(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二、读者证的功能类型

根据押金额度或读者类型的不同,读者证有以下三种服务功能供读者选择开通,三种功能谢绝兼办。

1.中外文文献外借功能:读者交纳500元押金开通此功能,可在文化中心馆外借外文图书1册;可在本馆三个馆区及已开通通借通还服务的区县公共图书馆外借中文图书5册;可在文化中心馆、复康路馆外借中文期刊5册;阅览馆藏中外文文献。

2.中文文献外借功能:读者交纳100元押金开通此功能,可在本馆三个馆区及已开通通借通还服务的区县公共图书馆外借中文图书5册;可在文化中心馆、复康路馆外借中文期刊5册;阅览馆藏中文文献。

3.少儿文献外借功能:读者交纳50元押金开通此功能,可在文化中心馆外借中文少儿图书2册;少儿期刊1册;阅览少儿文献。

三、具体办证办法

1. 新证申领:读者如未曾在我馆办理过任何种类的借阅证,视为首次申领新证,可按以下方法办理申领开通手续:

(1)中文文献外借功能:年满14周岁的读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可在自助办证机上办理,持其它有效证件需在人工办证台口填写申领表后办理;

(2)中外文文献外借功能:年满14周岁的读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在人工办证台口填写申领表后办理;

(3)少儿文献外借功能:未满14周岁的少儿读者首次申领天津图书馆读者证,须由家长陪同子女并携带少儿读者户口簿,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交纳相应押金后免费办理。(特别提示:此证只限在少儿文献借阅室使用)。

2. 已过期的我馆过往的其它各类证种:持有此类证种的读者,须在人工办证台口办理注销此证手续(无欠费、欠书记录、退押金等)后,按照新证申领办法办证。

四、挂失、补证及退还押金

1.挂失:读者不慎遗失读者证时,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即刻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期间读者证的服务功能(除还书功能以外)暂时关闭。

2.补证:遗失证挂失一周后,读者持本人有效证件补办新证。因人为损坏致使读者证不能正常使用时,读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补办新证。

3.退还押金:读者持本人身份证及读者证,经系统确认无欠费、欠书记录,填写退证申请表,由发证处退还读者押金,关闭读者证借阅功能;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如读者证丢失,读者应在完成挂失手续一周后,再行办理退还押金手续。请读者在退还押金后妥善保管读者证,如重新缴纳押金,即可恢复借阅功能。

五、相关事项说明

1.读者证的初始密码为证号的后7位数字或全证号(字母+数字)。请读者自行修改密码,如遗忘密码,请到发证处进行密码重置。

2.因读者证遗失或密码问题造成我馆文献资源的损失,由读者证申领人承担赔偿责任。

3.读者在办理读者证的过程中,读者证及现金请当面点清。

4.本馆书刊文献为外借期限30天,借期内可续借1次。外借中文书刊逾期未还,按0.20元/天/册收取逾期服务费;外借外文图书逾期未还,按0.50元/天/册收取逾期服务费。

借阅及赔偿规定:

借阅规则

1.读者持天津图书馆读者证可在我馆办理图书、期刊文献借阅和归还手续,同时还可以在开通通借通还服务的区县公共图书馆办理图书借阅、归还手续,阅览我馆各类普通文献资源;读者出示有效证件可阅览我馆各类普通文献资源;年满18周岁的读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可进入电子阅览室阅览;开通少儿文献借阅功能的读者证,只能在文化中心馆少儿服务区使用,凡进入少儿读者区的少儿读者须由家长陪护。

2.本馆书刊文献外借期限为30天,借期内可续借1次。外借中文书刊逾期未还,按0.20元/天/册收取逾期服务费;外借外文图书逾期未还,按0.50元/天/册收取逾期服务费。

3.读者可依据我馆网上续借规则,在网上进行续借。

4.读者携已办理外借或复印手续的文献资料离开借阅区域前,请检查文献有无破损(折页、勾划、圈点、书写、撕割、调换等)、污损和缺页,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处理后,方可借出或复印;读者还回的文献如发现有未经工作人员确认的破损、污损和缺页的情况,按我馆“读者损坏、遗失文献赔偿的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5.请勿将未办理外借或复印手续的文献擅自带出借阅区域,否则视为偷窃行为,取消办证资格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6.请勿在馆内各借阅区域大声喧哗、接打手机、进食等。
7.各阅览室如有其他借阅规则公布,请照章遵守。

读者损坏、遗失文献的赔偿规定

1.读者借阅我馆文献资料,办理手续时,须当面检查原文献,发现污损、缺页等现象要及时声明,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借书人负责赔偿。

2.普通中外文书刊被污损,不影响正文阅读的:按原价的20%赔偿。

3.普通中外文书刊丢失或文献被严重污损以致于影响正文阅读的,按书刊文献原价的一至三倍酌情进行赔偿。

4.珍贵书刊、绝版书刊污损、丢失,视书刊价值另行决定赔偿数额。

5.对有意破坏文献(如裁割、撕裂、偷梁换柱等)者,除按文献污损赔偿外,交送有关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6.对偷盗文献者,除收回原文献外,交送有关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7.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读者损坏的文献,经办理赔款后,一律收归我馆处理。

8.RFID电子芯片丢失或被人为损坏,读者需支付芯片数据复制及加工费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