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天津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
(一)孩子随迁落户天津的条件:
(1)申请人在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非集体户口);
(2)孩子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
(3)孩子已在原籍登记居民户口,若孩子未上户口则不可以同步随迁。
孩子随迁落户需要父(母)落户天津,孩子跟随父(母)把户口迁过来,未满18周岁的孩子不能单独立户。
申请人在办理天津积分落户的同时,可以带配偶、子女一起落户。申请人通过天津人才引进落户集体户口,其配偶、孩子不能随迁落户。待落实房子问题后,再办理配偶、子女投靠落户。
(二)父母投靠落户天津的条件:
新政策规定:外省市户籍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投靠子女在天津连续居住满5年,子女均为我市居民户口,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天津落户。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均退休;
(2)子女均为天津户口,且在津满5年;
(3)子女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即房产)。
② 天津户籍怎么落户
一、天津落户办理流程
1、在线申报:申请人登录“天津公安”手机APP或“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在引进人才落户系统中,按提示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申报相关信息。
2、提交材料:申请人收到申请通过的确认短信,则可按照提交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到拟落户区行政许可中心引进人才落户窗口,提交落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及时收到确认短信的,也可直接到相关窗口提交所需材料。
3、直接受理:窗口经办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人证一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打印或现场填写“引进人才落户递交材料登记表”,留存材料复印件并退还原件。材料递交后,申请人无需在现场等候。
4、发放函证: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对所接收的落户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系统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中,确认《准予迁入证明》的获取方式。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到窗口自行提取准迁证;选择邮寄的,邮政EMS以到付方式将准迁证送达本人。
5、办理落户: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到拟落户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二、、落户天津需要的条件
1、就是有足够的学历,至少是本科以上;
2、条件是具有高级的职称,说的就是需要高级人才,最简单的方法是通过各种注册的职业资格;
3、具有高级技能的人才,对应职称,这种人才更注重实际操作能力,也就是常说的技工;
4、在天津创业的,而且创办的企业是一个稳定的企业,企业主就可以申请落户天津;
5、就是急需的人才,就算没有任何的证书文凭,但是实际能力是天津所需要的,就可以进行特殊对待。
三、办理落户准迁手续需提供哪些材料
1、学历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2、资格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
3、技能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在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
4、创业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
5、急需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所在区人才办出具的急需型人才认定书。
四、天津户口的好处
1、劳动与社会保障:目前,持天津户籍者可享受医保、生育、养老、失业、工伤5个方面的保险。如无天津户籍,在天津务工的人员医保和生育保险都无法享受。住房公积金:只有拥有天津市户籍的人口,才有可能享受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待遇。
2、出入境:天津作为超大城市、中央直辖市,在出国签证,港澳签证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及便利条件(自由行国家或地区较其他省份更多)。其次天津属于北京使馆区,办签证可以享受到半小时经济圈的优势(京津城际高铁)。
3、社会福利待遇:天津作为直辖市,其最低工资较全国大多数省份要高出很多,同时也意味着更好的社会福利待遇,如保障性住房方面,只有天津户籍人士才有更多机会购买。
4、教育医疗:享受天津丰富的教育、医疗等社会资源,未来子女教育、高考重点大学轻松解决;天津区位教育资源优势明显,高考录取比例远高于其他地区;医疗条件在全国也处于领先地位。
法律依据:
《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条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一)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和近期证件照片;
(二)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三)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四)在津就业、就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证明材料。
③ 天津集体户口落户到房子流程
天津集体户口落户到房子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提出迁入申请 ,得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迁入;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并开据户籍证明 ,无违法、违纪证明;
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迁入理由,如;父母、夫妻投靠等0前往 同意迁入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迁入;
4、迁入地 公安局 派出所户籍户政科(户籍科)依据相关证明材料为你签发《准迁证》;
5、持《准迁证》回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
6、持迁移证、身份证去需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口。
集体户口,是指职工、学生常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宿舍或集体宿舍,以及非现役军人常住在军事机关或军人宿舍的户口。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展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按照辖区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协助其办理流动人员落户、户口迁移手续以及人口统计等工作;负责户口页保管、借用等日常管理。
人才集体户口是指户籍随同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上的流动人员户口。对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的存档人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提供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当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口,或本人具备独立立户、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后,流动人员应及时将户口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中迁出。目前已经实施或今后实施社区集体户(公共户)管理的地区,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基本原则,稳妥办理流动人员户口由人才集体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公共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④ 天津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
1.外省市户籍公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已办理退休手续;
2.来津居住满6个月;
3.成年子女均为京津冀常住户口(已注销户口的现役军人、出国定居人员除外)且至少一人为天津市常住户口;
4.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在津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5周岁的,还须提供退休手续);
3.能够证明申请人全部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个人档案等),以及在津成年子女的居民身份证(京冀成年子女、已注销户口的现役军人和出国定居人员系统内部查询确认);
4.申请人《天津市居住证》;
5.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6.房屋产权证明;
7.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8.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9、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交该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1、申请落户人员子女中有符合国家规定家属随军条件的现役军人或者已出国定居注销户口的,不受子女户口均在我市的限制。提供《军官证》或者《出国定居注销户口证明》。
2、符合投靠子女落户条件的,既可以向本人或配偶名下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也可以向子女一方户籍所在地申报。
3、外省市投靠子女落户可单独办理,不要求夫妻同时申报。
法律依据:
《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申领居住证,申请人应当向受理单位或者通过网络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为办理的,除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合法有效证明。居住证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⑤ 天津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新政策
在天津夫妻可投靠落户天津、父母可投靠子女落户天津、子女也可投靠父母落户天津,具体办理条件、所需材料详见正文。
(一)受理条件
外省市户籍公民与天津市户籍公民登记结婚满3年,在天津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向配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
(二)办理材料
1、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
3、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4、《结婚证》;
5、房屋产权证明;
6、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7、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三)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1、外省市户籍公民与我市户籍公民登记结婚后我市户籍公民死亡,自登记结婚之日起满3年,且外省市户籍公民未再婚、仍在我市居住生活,在我市有本人或者已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我市落户。提供本人《天津市居住证》、个人未再婚承诺书,以及配偶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死亡注销户口证明》(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2、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应当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无法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随迁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登记证》,并在我市公安刑侦部门做DNA打拐比对排除。
(一)受理条件
从2023年起,天津放宽父母投靠在津子女的落户政策。此次调整全面取消了外地无子女的限制,放宽至在津有成年子女即可申报。外省市户籍公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 55周岁,或已办理退休手续,来津居住满6个月,其成年子女为天津市常住户口,且在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准予在津落户。
(二)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5周岁的,还须提供退休手续);
3.能够证明申请人与被投靠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个人档案等);
4.申请人《天津市居住证》;
5.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6.房屋产权证明;
7.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8.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一)受理条件
1、夫妻一方为天津市户籍公民
2、在本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
3、所生子女已在外省市落户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
(二)办理材料
1、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结婚证》
5、《出生医学证明》
6、房屋产权证明
7、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8、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天津海河英才落户政策(最新)
⑥ 天津集体户口落户到房子流程
天津集体户口落户到房子的流程如下:
1、本人带旧身份证和500元押金,到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将本人的户口页借出;
2、持本人的户口页和旧身份证去集体户口单位所属的区人口服务中心办理新身份证,办理完毕后还回户口页,退换押金;
3、等房产证下来后,集体户口成员可以将户口迁到自己的住房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