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航空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民用航空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民用航空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对“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以下简称监察员)实施统一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根据民航总局授权,负责本地区监察员的考核工作,并对本辖区内的监察员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监察类别、监察专业和监察范围第四条监察员按下列监察类别和专业设立:
(一)航空安全类;
(二)飞行标准类,划分为飞行运行和民航卫生二个专业;
(三)航空器适航类,划分为航空器型号审定、航空器生产审定、航空器维修审定和航空器运行监督四个专业;
(四)机场类,划分为机场建设和机场运行二个专业;
(五)安全保卫类;
(六)空中交通管理类,划分为管制、通信、雷达导航、航行情报和气象五个专业;
(七)民航总局认为必要的其他类别。
监察员确定监察类别后称为“中国民用航空XXXX(类别)监察员”。
监察员可以具备一个以上专业的监察资格。第五条监察员的监察范围分为全国监察和地区监察两类。
监察员的监察范围由民航总局有关职能部门确定。第六条监察员的监察类别、监察专业和监察范围,应当在监察员证件上载明。第三章监察员资格和证件第七条监察员应当是民航总局和民航滚高地区管理局承担外部管理职责部门中的工作人员,或者是接受民航总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的授权从事检查、监督、认可工作和接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工作的事业组织(以下简称受委托组织)中承担外部管理职责的正式工作人员,铅碰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二)从事民航相关工作二年以上,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三)熟悉相关专业的业务知识;
(四)熟悉有关民用航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五)具备相应的行政法律基础知识。第八条监察员应当经过业务考核和行政法律基础知识考核。
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的监察员由民航总局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业务考核,受委托组织的监察员由本单位组织业务考核。
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和受委托组织的监察员由民航总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法制职能部门组织行政法律基础知识考核。
业务考核和行政法律基础知识考核成绩由考核部门存档。第九条具备第七条规定条件并按第八条考核合格的人员,由民航总局统一颁发监察员证件。
考核不合格的,经补考合格后方可颁发大激尺监察员证件。第十条监察员证件为“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证,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证的有效期为三年。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证(以下简称监察员证)由证件夹和证件组成。
证件夹格式见附;证件分为正页、副页和附加页,其格式分别见附件二至附件七。
正页应当盖具民航总局印章,副页应当盖具民航总局职能部门印章,正页和副页同时使用并分别盖具印章,方为有效。
划分监察专业的监察类别,其监察员证件应设附加页,由民航总局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该部门印章。附加页可由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增设或撤销。第十一条监察员证件应当统一编号。编号以类别代码和四位数字序号组成。
监察类别英文大写字母代码见附件八。
四位数序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编号方法见附件九。第十二条监察员实施行政执法时,应当出示监察员证。未持有监察员证而执法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以拒绝接受监察。第十三条监察员证不作为进入民用机场控制区的证件使用。第十四条监察员证不得转借他用,不得出于私人利益和为个人方便使用。第十五条民航总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对持有监察员证的人员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组织审核,对不适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予以调整,并收回或者报民航总局收回其监察员证。第十六条监察员离开行政执法工作岗位,应将监察员证交回民航地区管理局或者民航总局,并由民航总局统一备案、销毁。
㈡ 机场综合办的安全监察员
你所说的安全监察员需要到单位见习后,工作一段时间才可考取。
㈢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200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民用航空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第三十七条,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航空行政执法人员。
民用航空行政执法人员称为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以下简称监察员)。第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对监察员统一颁发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证(以下简称监察员证)并实施监督管理。
民航总局法制职能部门依据本规定审核监察员资格,负责办理、发放、收回和销毁监察员证的工作。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本地区监察员申请人的资格审查、行政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和监察员证的管理,并对本地区监察员实施监督。第四条 监察员执法应当出示监察员证。未出示监察员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拒绝接受监察。第二章 监察员和监察员证第五条 监察员设下列监察类别:
(一)航空安全类;
(二)飞行标准类;
(三)航空戚陪器适航类;
(四)机场类;
(五)安全保卫类;
(六)空中交通管理类;
(七)航空市场类;
(八)综合执法类;
(九)民航总局认为必要的其他类别。
监察员确定监察类别后称为“中国民用航空××××(类别)监察员”。
监察员的基本职责在本规定附件四《监察员证副页正面》中规定。第六条 民航总局监察员的监察范围为全国。
民航地区管理局监察员的监察范围为各该地区或者各该省、区、市。民航总局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其监察范围为全国的除外。
民航总局有关职能部门可以书面授权本类别负责地区监察职责的监察员在指定时间指定范围内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但是指定时间不得超过30天。第七条 监察员的监察类别、基本职责和监察范围在监察员证上载明。第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或者拿仔亮民航总局认为应当收回监察员证的其他情形外,监察员证长期有效。
监察员证由证件夹和证件组成。
证件夹封面格式见本规定附件一[略];证件分为正页和副页,其格式分别见本规定附件二至附件五[略]。
监察员证正页盖具民航总局印章,副页盖具民航总局有关职能部门印章。正页和副页同时使用并分别盖具印章,方为有效。第九条 监察员证统一编号。编号以监察类别英文代码和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监察类别英文代码在本规定附件六《监察类别英文代码》[略]中规定。四位阿拉伯数字编号在本规定附件七《监察员证编号方法》[略]中规定。第三章 监察员证的申请和颁发第十条 申请担任监察员的人员消宽(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二)是民航总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承担外部管理职责部门中的工作人员,或者是接受民航总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的授权从事检查、监督、认可工作并接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工作的事业组织(以下简称受委托组织)中承担外部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
(三)从事民航相关工作二年以上,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第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通过业务考核和行政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取得监察员资格。
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的申请人由民航总局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业务考核,受委托组织的监察员由本单位组织业务考核。
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和受委托组织的申请人由民航总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法制职能部门组织行政法律基础知识考试。
业务考核和行政法律基础知识考试成绩由考核和考试部门存档。考核和考试成绩合格的,由考核或者考试部门颁发合格证明。第十二条 具备本规定第十条规定条件并按第十一条考核和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由民航总局法制职能部门办理监察员证。
除特殊情形外,监察员证应当在办证材料报送齐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第十三条 民航总局申请人的监察员证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填写本规定附件八《民用航空监察员证申请表》[略](以下简称申请表),经所在职能部门、人事部门按本规定第十条批准申请办理监察员证;
(二)申请人所在职能部门将申请人申请表及业务考核合格证明报民航总局法制职能部门;
(三)申请人参加民航总局法制职能部门组织的或者民航总局法制职能部门委托的机构组织的行政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明;
(四)对于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人员,由民航总局法制职能部门统一办理、发放监察员证。
㈣ 如何考航空安全员执照
航空安全员报考条件:
一、年龄:25周岁及以下。
对于符合以下条件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标准:
1.具有研究生(含启春中)以上学历应聘者,年龄28周岁及以下。
2.具有乘务飞行经验(累计飞行小时满1200小时)应聘者,年龄30周岁及以下。
二、身高:
女:163厘米-173厘米;
男:173厘米-185厘米。
三、体重(kg):
女:[身高(cm)-110] *90%~[身高(cm)-110];
男:[身高(cm)-105] *90%~[身高(cm)-105]。
四、视力:
女:矫正视力0.5以上;
男:裸眼视力0.7以上(C字表视力标准)。
五、素质条件:
1.一般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对于综合条件优秀的成人教育(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应聘者可适当放开,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具有良好的英语口语水平。
3.普通话发音标准,口齿清晰,表达流利。
4.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动作协调悄山、形象气质佳。
5.男性应聘者须通过体能考核,体能考核项目及标准参照民航局相关政策执行。
6.具有乘务飞行经历、医护经验或持有小语种相应等级证书的应聘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其他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
2.本人及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符合空勤人员背景调查相关要求。
3.符合空勤人员体检相关要求。
(4)机场监察员如何报考天津扩展阅读:
航空安全员,又称飞行安全员,指在民用航空器中执行空中安全保卫任务的空勤人员。不同于飞行警察(空警),航空安全员是航空公司职工,而空警是警察,是公务员。
工作职责:
航空安全员的职责是保卫机上人员与飞机的安全,处置机上非法干扰及扰乱性事件。部分兼职安全员还要承担客舱服务工作。航空安全员必须在机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航空安全员历史背景:
197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在国际航班上派遣安全员,组建了航空安全员队伍,执行安全保卫任务;
1982年,国务院批准在国际和国内主要干线航班增配安全员;
1983年,中央根据当时国内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和保证空防安全的需要,决定将机上安全员工作改由武警承担;
1987年,国务院再次批森银准民航组建航空安全员队伍。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航空安全员
㈤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航空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航空行政执法人员。
民用航空行政执法人员,称为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以下简称监察员),是指按照本规定取得监察员资格的民航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统一颁发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证,并按照本规定对监察员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本地区监察员证申请人的资格初审,并按照本规定对本地区监察员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监察员证是民航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对漏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民用航空活动实施行政管理,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资格证明。第五条监察员实施行政检查、调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时应当出示监察员证。未出示监察员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拒绝接受。
未持有有效监察员证的,不得从事民航行政执法工作,但是可以在监察员的带领下,协助实施行政检查。第六条监察员所在单位应当谈搜根据执法工作含搜历需要为其配备行政检查、调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第二章监察员的职责和权限第七条监察员依法履行下列基本职责:
(一)对民航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按职责分工主持或者参与事故、事故征候的现场调查;
(三)对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处理,并按照职责分工办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有关事项;
(四)承办法律规定的或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员履行上述职责,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或者单位报告情况。第八条监察员履行职责时的权限如下:
(一)制止违法行为;
(二)监督检查民用航空活动;
(三)约见或者询问受监察单位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
(四)依法调阅、摘抄、复制有关资料,调查取证,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五)向所在部门或者单位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或者依法作出当场处罚决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限。第九条监察员应当严格依照监察类别和职责执法,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不得推诿。
监察员发现行政执法事项超出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第十条监察员履行职责,与行政执法事项或者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十一条监察员应当廉洁行政、公平执法,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监察员应当依法为当事人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监察员应当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三章监察员的分类与分级第十二条监察员设下列监察类别:
(一)安全监管类;
(二)经济监管类;
(三)综合监管类;
(四)督导类。第十三条安全监管类下设航空安全监管专业、飞行标准监管专业、航空器适航监管专业、机场监管专业、航空安保监管专业、空中交通管理监管专业、应急管理监管专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监管专业,经济监管类下设航空运输监管专业、统计价格监管专业、票据监管专业,综合监管类和督导类不划分专业。
因执行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需要新增监管专业的,由民航局有关部门报民航局法制职能部门初审通过后报民航局批准。
民航局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本规定对各监管专业监察员进行管理。第十四条监察员分为初级监察员、中级监察员和高级监察员三个级别。督导类监察员不划分级别。
监察员应当逐级晋升,不得越级。第十五条监察员证申请人自取得监察员证之日起,即成为初级监察员。第十六条初级监察员取得监察员证满三年,经审验合格的,可以申请中级监察员级别。
申请中级监察员级别,应当填写《民航中级监察员申请表》,经所在民航局有关部门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审查同意,晋升中级监察员,并由审查部门或者单位报民航局法制职能部门备案。第十七条中级监察员申请高级监察员级别,或者高级监察员变更监察类别时申请保留级别的,应当填写《民航高级监察员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民航局有关部门同意,民航局法制职能部门复审合格后报民航局批准。
高级监察员数量应当控制在监察员总数的百分之十。
㈥ 民航监察员这个工作好吗
民航监察员这个工作当然肯定好啊。就像公务员一样的铁饭碗,就是需衫隐要考证。而且特别的难。主要是负责安全监察的这样一个工作。而且工资也特别的可观。工资福利待遇也挺好的。主要负责稽亏慧查安全和运行监察,工作备降机场应当随时保持接受备降航班或空厅飞机的能力,作为备降场的机场,该机场应当在航行资料上公布一些注意的事项。所以这个工作特别的轻松,没有任何压力。但是为此有效监察员真的不得从事民航或执法政治执法的工作,但是可以在侦查员的带领下协助并实行监察。
㈦ 机场管理监察员(机场安全运行监察)具体是干什么的待遇一般怎样(年收入大致多少)
主要负责机场安全运行监察工作。
备降机场应当随时保持接受备降航班飞机的能力。作为备降场的机场,该机场应当在航行资料上公布其为哪些机场、哪种机型提供备降服务的相关资料。
被航空承运人选定为备降机场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与该航空承运人签订接受备降航班飞机的各项保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证备降航班飞机的正常备降。
(7)机场监察员如何报考天津扩展阅读:
《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民用机场的管理,保障民用机场安全、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的使用许可管理及其相关活动,临时机场不适用于本规定。
民用机场分为公共航空运输机场和通用航空机场,以下简称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负责对民用机场使用许可及其相关活动的统一管理和持续监督检查。
㈧ 民航局监察员怎么考
肯定要经过专业的学习以及考试合格后才能过关。考试内容有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