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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京滨工业园什么时候拆迁征收

发布时间: 2024-03-28 00:50:20

1. 天津北辰屈店工业园何时拆迁

天津北辰屈店工业园拆迁时间还没有完全确定。根据相关信息查询,天津北辰屈店工业园位于天津市北辰区永保路1号。屈店村还迁房建设受到大运河文化保护政策等影响暂时处于停滞状态,待时机成熟后将及时启动屈店村还迁工作。

2. 天津武清区村镇拆迁名单

天津武清区村镇拆迁名单如下:
1、崔黄口镇北辛庄村。根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武清区征补告字〔2022〕第89号》拟征收崔黄口镇北辛庄村集体土地0.31804公顷合4.7706亩;
2、崔黄口镇陈相庄村。根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武清区征补告字〔2022〕第90号》拟征收崔黄口镇陈相庄村集体土地0.0441公顷合0.6615亩;
3、崔黄口镇东赵庄村。根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武清区征补告字〔2022〕第91号》拟征收崔黄口镇东赵庄村集体土地0.0882公顷合1.323亩;
4、崔黄口镇修家庄村。根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武清区征补告字〔2022〕第92号》拟征收崔黄口镇修家庄村集体土地0.0441公顷合0.6615亩;
5、崔黄口镇。根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武清区征补告字〔2022〕第93号》拟征收崔黄口镇集体土地0.0441公顷合0.6615亩;
6、上马台镇。根据《征收土地公告武清区征字〔2022〕第39号》征收上马台镇集体土地1.49759公顷合22.46385亩;
7、梅厂镇方辛庄村。根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武清区征补告字〔2022〕第94号》拟征收梅厂镇方辛庄村集体土地0.36101公顷合5.41515亩;
8、梅厂镇吴辛庄村。根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武清区征补告字〔2022〕第95号》拟征收梅厂镇吴辛庄村集体土地0.06558公顷合0.9837亩;
9、梅厂镇杨恒庄村。根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武清区征补告字〔2022〕第96号》拟征收梅厂镇杨恒庄村集体土地0.165公顷合2.475亩;
10、上马台镇东薛庄村。根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武清区征补告字〔2022〕第97号》拟征收上马台镇东薛庄村集体土地0.25907公顷合3.88605亩;
11、上马台镇杜庄村。根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武清区征补告字〔2022〕第98号》拟征收上马台镇杜庄村集体土地0.04908公顷合0.7362亩;
12、上马台镇贾林庄村。根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武清区征补告字〔2022〕第99号》拟征收上马台镇贾林庄村集体土地0.00029公顷合0.00435亩;
13、上马台镇李凤庄村。根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武清区征补告字〔2022〕第100号》拟征收上马台镇李凤庄村集体土地0.10388公顷合1.5582亩。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 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剩余四个未拆迁四个村什么时候拆迁官方网站

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剩余四个未拆迁四个村什么时候拆迁官方网站:http://ms.enorth.com.cn/system/2018/01/31/034973014.shtml
大张庄镇于2009年4月13日列入了天津市第三批示范小城镇,根据新市镇建设总体安排部署,现正在按照新市镇工作进度逐步推进剩余村庄的拆迁工作。大张庄位于新市镇南区,但由于拆迁的不确定因素,大张庄村具体拆迁时间应根据新市镇的拆迁进度适时启动。
天津市北辰区是环城四区之一,北辰区未来发展将是城乡同时发布,而不是形成巨大的城乡结合部。因此北辰区的很多村庄都列入了拆迁计划。

4. 2021年武清首批拆迁村名单

东蒲洼街东南行村;南:东蒲洼街东南行村
东蒲洼街东南行村;北:东蒲洼街东南行村
2020年3月2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津政发〔2014〕20号)的有关规定,以津规自资准函_2020_83号文件批准征收土地27.95321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天津市武清区土地整理中心;
2、建设项目:武清区土地整理中心收购整理地块;
3、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等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
东:东蒲洼街索张庄村;南:东蒲洼街索张庄村;
西:东蒲洼街索张庄村;北:东蒲洼街索张庄村;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东蒲洼街索张庄村集体土地2.07826公顷(31.1739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耕地
1.44875
园地
0.
林地
0
草地
0
其他农用地
0.62951
建设用地
0
未利用地
0
合计
2.07826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55.5万元/公顷,计115.34343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11人,其中劳动力6人,采取社会保障和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
六、不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另行补偿。
七、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2020年4月8日
武清区_2020_第32号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来源: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14日
经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与武清区东蒲洼街东南行村协商,签订了征地相关协议,征收东蒲洼街东南行村集体土地1.71544公顷,现就征地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及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
东:东蒲洼街东南行村;南:东蒲洼街东南行村;
西:东蒲洼街东南行村;北:东蒲洼街东南行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