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天津限购政策有哪些
小编发现,在各地接连推出限购新政时,天津也不破例,在原有的限购方针前进一步的加码。天津限购政策有哪些?小编带大家学习一下吧。
一、天津限购政策户籍限定
非天津户籍人士采购天津区域房产需求供给三年内接连2年以上的社保。
要求提出,对在本市具有1套及以上居处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具有2套及以上居处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具有1套及以上居处的成年独身(包含未婚和离婚)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在外)再次采购新建产品居处和二手居处。
此外,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方案内采购居处的,需供给在本市3年内接连交纳2年以上社会稳妥或自个所得税证实。补缴的社会稳妥或自个所得税证实不得作为购房有用凭据。
与此前方针比照,天津这次把具有2套及以上户籍家庭和独身人人士也归入到了限购方案,并将限购区域拓宽,从正本的“市内六+武清区”拓宽至“除滨海新区”。
二、天津限购政策区域划分
天津现辖16个区,包含副省级区、国家级新区滨海新区,市内六区(和平区、河北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红桥区),环城四区(北辰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和5个远郊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其间,武清区是天津市面向首都打开的桥头堡,与北京市通州区、河北廊坊市有着有小京津冀之称的“通武廊”协作。
除了“深化区域性居处限购”,《要求》还包含“深化不相同化居处信贷”、“加大居处用地供给”、“加强新建产品居处报价管控”、“加强新建产品居处上市管理”、“强化房地产出售监管”等五方面内容。
积分落户的硬性规则首要是接连1年的社保,而房产限购的新规是接连2年的社保才华购房,所以假设你预备落户以下几种处理方法能够参看一下。
三、天津限购政策实施细则
1.经过别的加分项抵达申报需求,先需求落户到集体户口上,集体户也是天津市正式户口,不受限购影响,集体户到自个家庭户口能够直接平迁,手续很简略。
2.假设分数不能抵达需求规范,想买房可是因为各种要素没有买成,那么您一定在社保方面有提前的预备了,这么您只能再等一年的社保,满意两年的购房需求往后,能够有居处和多一年的社保两个加分项,使当期申报分数更为稳妥。
3.现行的积分落户方针有用期到,您假设刚初步方案落户天津,还没有在津交纳社保的状况下,如今初步交纳社保只能赶上现行方针内终究可以申报,假设您加上居处分数十分稳妥能够一试,假设您甘愿承当方针改动的危险也确实是一种处理方法。
❷ 天津落户积分在哪里查询
天津市积分落户人员可以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查询积分,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落户结果。查询天津市积分落户人员名单即其积分的操作方法如下:
1、打开网络app,在搜索框内输入“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点击“搜索”。
2、选择“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官网入口”,点击官网链接。
3、点击左下角的“积分查询”,进入积分查询页面。
4、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点击“查询”即可。
天津落户积分部分政策内容解读
社会保险
政策内容
在津参加社会保险按险种计分:
1、缴费满12个月不满36个月的,每年最高积22分。
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0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分)、参加失业保险(3分)、参加工伤保险(3分)、参加生育保险(3分)
2、缴费满36个月的,自满36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最高积28分。
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2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4分)、失业保险(4分)、工伤保险(4分)、生育保险(4分)。
政策解读
1、申报人须在本市注册的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其中满一年是指:
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向前数十二个月,即去年1月份到12月份;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向前数十二个月,即去年7月份到今年6月份;期间无间断、补缴、个人窗口缴费等情况,且申请时仍属正常缴费状态。
2、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是指:
第一期申请的,自2014年1月1日至申请上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缴费满3年;第二期申请的,自2014年1月1日至申请当年6月30日期间累计缴费满3年。
补缴社会保险费年限、异地转入的外省市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年限不予连续和累计计算。
3、社保的分值计算由系统自动给出,不需要提供或上传资料。
居住
政策内容
1、在天津市租房居住(租赁住房),每年积6分。
2、在天津市购房居住(自由住房),住房在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每年积10分;
住房在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的,每年积11分;
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的,每年积12分;
住房在滨海新区的,每年积15分。
3、申请人依法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办理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每次积6分。
政策解读
1、租房加分需要租赁备案证明,因此租房的朋友一定要第一时间去所在区房管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租房和购房积分均是按月累积,分值同样是上半年申请的结算到去年12月份,下半年申请的结算到当年6月份。
3、共有产权的房子仅限夫妻、子女、父母共有的情况可以加分,其他情况一律不加分。
4、房本未下的房子,有购房合同和契税票的情况下,可以计分。
5、房本是配偶名下的,需是婚后购买的才行,婚前购买的不可使用。
法律依据:
《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居住证积分制是指科学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通过对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积分落户时符合相应的指标内容进行量化,根据当期设定的落户分值线,排名确定落户资格。
第三十五条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包括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和负积分四个类别,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可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口服务管理的需要进行调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居住证持有人积分落户市级受理点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各区设立的积分落户受理点,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安排相关部门组织受理积分落户申请。
市政务服务办、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联办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市人社局负责居住证持有人的积分落户申请受理、相关材料审核、分项指标打分、积分汇总、积分排名、公布积分分值和公示拟落户人员名单等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居住证积分落户申请人户籍身份、相关材料审核和分项指标打分等工作。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材料审核、分项指标打分等工作,并对区级部门进行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审核把关和检查考核。
第三十八条申请居住证积分落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三)被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本市投资办企业;
(四)用人单位和职工在本市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者自2014年1月1日本市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以来累计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未同时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保缴费,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