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坚持什么原则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要求开展工作。
减量化旨在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如通过建立源头减量工作机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禁止或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推行绿色办公等措施来实现。资源化则强调对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利用,例如制定循环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促进可回收物的回收与利用;对厨余垃圾采用生化处理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是指对各类垃圾进行安全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像有害垃圾按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垃圾采用焚烧等方式处理。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政府发挥推动作用,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资金投入等;全民参与要求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城乡统筹确保全市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简便易行则保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便于操作和执行,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覆盖。
B.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1.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当遵循分而用之的原则,这意味着要将垃圾按照不同的类型进行分开处理,以便于资源的回收和再利用。
2. 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和实施适合本地区的垃圾分类政策和管理措施。
3. 居民应自觉自治,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培养良好的分类习惯,做到自觉分类和投放垃圾。
4. 实施减排补贴和超排惩罚的原则,对于减少垃圾排放的居民或单位给予奖励,而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则应予以处罚。
5. 通过捆绑服务,将垃圾分类服务与居民的其他服务相结合,提高垃圾分类的便利性和有效性。
6. 注重绩效,对垃圾分类的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际的成效,并不断优化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