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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护士学校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2-06-05 01:37:07

① 中国的护士学校有哪些

1、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位于天津市,是一所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院校,为“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国家级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② 天津有那些学护士的中专学校

天津护校
、天津第二医学院附属护校
、天津济华高级护校、武清卫校、蓟县卫校。。。
还有河北的有的也不错。承德医学院、石家庄华裔医学院、北方学院、沧州医专、等等~
外地好的护校有好多好多了~可以上网查一下~

③ 天津有那些学护士的中专学校拜托各位了 3Q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④ 天津中专护士学校有哪些

1、天津市塘沽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处滨海新区中心地带的天津市塘沽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创建于1979年,是首批国家级重点职业中专,首批全国职业高中委员会的理事校,首批天津市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办学三十一年来,先后创办了30多个适应地区经济发展的专业,培养了大批适需对路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塘沽区输送了数以万计的毕业生和短期培训人员,学校办学成绩得到社会与家长的认可,使第一职专在地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



专业定义


护理主要研究人体生理病理、基础医学、临床护理、预防保健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院等进行临床护理、社区护理和康复保健等。例如:生活无法自理的病人的日常清洁和护理,新生儿和产妇的产后护理,老年人的保健和疾病预防,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等。


课程体系


《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病理学》、《药理学》、《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健康评估》部分高校按以下专业方向培养:ICU、日语、英语、助产、国际护理、康复护理、老年护理、临床护理、涉外护理、社区护理。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天津市塘沽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络-天津市药科中等专业学校;网络-天津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网络-护理

⑤ 天津大专护理专业单招有哪些学校

天津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护理学院。

⑥ 天津市护士类院校有哪些

天津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护理学院。

天津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是天津医科大学23个学院系部之一。天津医科大学坐落于天津市的中心地区,其前身天津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批准新建的第一所高等医学院校,现在学校为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院校。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位于天津市,是一所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院校,为“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国家级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可溯源到始建于1908年的中国第一所公办护士职业学校-北洋女医学堂,解放后,天津市7所学校均在不同年代分别并入到天津市护士学校。2002年经教育部同意,天津市批准,建立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⑦ 天津护理类高校有哪些

天津医科大学(一本)、天津中医药大学(二本)、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三本)、天津医专(专科)、天津医大高职(专科)

⑧ 护理专业的大专学校有哪些

1、泰山护理职业学院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座落于风景秀丽的泰山脚下,学校始建于1956年,办学历史悠久。2011年升格为“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成为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院同时举办大专(高中起点普通专科、中专起点对口高职和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和中专层次的医学教育。

⑨ 天津大专护理专业单招有哪些学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学校

3、办学层次:高等专科

4、学校代码:11908

5、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4号

6、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公办护士学校。百余年来,学校紧紧依托行业,走联合办学之路,突出职业教育的“职业性、开放性、实践性”,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2019年学校被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推荐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成为全国高水平建设院校中唯一一所卫生类学校。2011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验收,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跻身全国百强之列;2012年学校凭借雄厚的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力被中华职教社评为“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2019年被教育部评为“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单位。学校联合天津市红星职专与马里巴马科科技大学、马里巴马科人文大学共建马里“鲁班工坊”,并于2019年12月揭牌运营,是我国海外首个以中医技术为特色品牌的“鲁班工坊”。

学校地处城市副中心,毗邻海河职业教育园,位于医疗卫生机构密集区,现有5所附属医院和170余家校外实训基地,具备一支优秀的专兼职教师团队。学校设有护理、医学、口腔医学、药学与医学检验技术、医疗技术、公共卫生与卫生事业管理6个系,基础医学、公共课、思想政治3个教学部和国际教育学院。现开设20个专业,面向28个省市招生,普通在校生达7600余人。学校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学校发展的生命线,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创新 1+X 育训结合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国家级老年照护、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试点培训项目。现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5项,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5项,护理专业荣获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学校牵头国家高等职业教育药物制剂技术专业、护理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9门;市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政府特贴专家3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1人、天津市第三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1人、市级教学名师3人。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签约率在83%以上,专业对口率在95%以上。

学校是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高职高专学组组长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分会高职高专学组组长单位。作为国家级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首个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全国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核基地、天津市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学校始终服务于医疗卫生事业、健康产业和养老服务业,特别在天津滨海新区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卫生事业发展中,提供着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学校将传承百年历史文化,创造新的世纪辉煌,培养人才、服务社会,办人民满意的卫生职业教育,努力成为国内领先、世界水准的高等职业教育品牌校、医药卫生职业教育特色校、百年传承与创新发展的文化强校。

第二章 招生与监督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审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设有招生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学校招生工作,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招生委员会汇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校根据医药卫生行业的需求,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尤其是学生就业情况,制定2020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八条 高职高专学费标准:一般专业为5000元/每生、每年,特殊专业为5500元/每生、每年;住宿费标准:8人间800元/每生、每年,6人间1000元/每生、每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0年新生入学指南。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学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 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如有变化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 同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其次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所属地区招生主管部门有相关规定,按该地区招生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浙江、海南、山东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学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考虑卫生行业的特殊需求及就业因素,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脊柱四肢无残缺、无畸形(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者、患有心脏、皮肤、心理等方面疾患者,肢体有残缺者、肝功能不正常、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者,不适宜报考),有精神病史者限报。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考生报考学校各专业前应仔细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

第十八条 学校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课程均为大学英语。小语种考生不适宜报考。

第十九条 由于卫生行业对男性护理人员需求持续攀升,2020年学校在护理专业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男生,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第二十条 由于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及岗位实际情况。助产、医学美容技术、护理(涉外护理)、护理(口腔护理)、护理(社区护理)、护理(老年护理)六个专业只招女生、要求身高1.60米以上;男生不适宜报考。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女生不适宜报考。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