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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汽车怎么办理etc

发布时间: 2022-12-10 16:02:55

A. 福建中行ETC办理流程是什么

福建ETC办理流程:
1、线下渠道:
(1)个人客户:提供的资料:车辆行驶证、持卡人身份证、中行借记卡或信用卡,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的流程:客户携带车辆行驶证、持卡人身份证、中行借记卡或信用卡,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附近的中行柜台进行申请,或通过高速通行路口服务点以及高速公司在城区设立的服务点进行申请(注:高速服务点需客户通过高速公司进行查询),领到OBU后再通过高速公路服务点或高速通行路口服务点进行激活;若通过中行一站式办理网点申请ETC的客户,在网点OBU充足及有激活枪的情况下,可立即申领、安装和激活。全辖网点均可收集客户ETC申请材料,目前与高速合作的一站式申请网点共57家。
(2)公司客户: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需绑定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2、线上渠道:
(1)目前,闽通卡不支持线上申请。
(2)根据交通部路网中心通知要求,自2021年7月31日起暂停了与各家银行的线上ETC发行业务办理。中行个人手机银行及“中行ETC”微信小程序的ETC新用户申请功能将关闭,ETC查询、换绑、补缴等服务不受影响。如果您需要新申请办理ETC业务,可至中行当地网点咨询办理。
3、OBU申领:
(1)个人客户OBU申领:提供申请资料到柜台后,由申请网点邮寄或柜台工作人员通知客户申领时间和地点,具体需您向申请网点核实确认。
(2)公司客户OBU申领:建议客户向开户行核实确认。详情请您咨询经办网点,也可进入在线客服人工服务、致电中行客服热线95566进行咨询。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B. 厦门市高速ETC怎么办理

厦门市高速的etc办理可以到各大银行直接办理。
需要带自己的驾驶证,行驶证和身份证。

C. 厦门etc办理网点在哪里

法律分析:厦门西征管所网点(分中心)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厦门西征管所办公楼一楼

同安凤南征管所网点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同安凤南林美外路66号

同安征管所网点

地址:同集北路6号同安征管所办公楼一楼。

翔安征管所网点

地址:翔安大道11789号高速公路翔安征管所办公大院

华夏银行厦门分行营业厅杏林征管所网点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征管所办公楼一楼

厦门北站网点

地址:集美区后溪镇圣岩路359号

杏林大桥收费站办理点

地址:湖里区高崎杏林大桥收费站ETC办理点

华夏银行思明支行营业厅网点(分中心)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一楼华夏银行思明支行营业大厅

华夏银行厦门分行营业厅网点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领事馆路16号银领中心B栋一层

法律依据:《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三、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规定

(一)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以下两种:

1.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征税发票)。

2.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不征税发票)。

(二)ETC后付费客户和用户卡客户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三)ETC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

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ETC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再向其开具发票。客户在充值后未索取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D. 厦门etc怎么微信办理

法律分析:在微信内搜索“ETC”找到相关服务的小程序或城市服务,就能办理ETC储值卡、领取ETC设备了,不用到线下网点进行人工办理;打开微信-我-钱包-城市服务,下拉到车辆服务-ETC,找到相关服务并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