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厦门保障性商品房选房规则
厦门保障性商品房选房规则
厦门保障性商品房选房规则,选房人在选定一套住房后,将由工作人员确定提交房号,并打印《厦门市社会保障性商品房房号单》,一式两联,厦门保障性商品房选房规则。
厦门保障性商品房选房规则1
一:资格审核
1、选房人首先进入选房资格审核区;2、请选房人在《首批社会保障性商品房选房登记表》上签名登记;3、递交选房材料,工作人员确定选房人选房资格后,在《购房资格通知书》盖章。
二:选房等候
选房人经过购房资格审核后,进入选房等候区(每户限2人),听到工作人员叫号后,进入选房区,按候号顺序等候选房。此时,选房人可在现场大屏幕查看剩余房源。
三:选房
1、选房人核对选房后,进入选房程序;
2、选房人根据自身购房条件选择房型、栋号、楼层段,工作人员根据选房人的意愿输入相应后,由选房人在小键盘上随意输入4位数字,进行随机选房。第一次输入4位数后,系统自动选出一套房源。选房人查看房屋后,若不满意,可在原有的选房基础上再次输入4位数字,选出另外一套房源;
3、选房人在选定一套住房后,由工作人员确定提交房号,并打印《厦门市社会保障性商品房房号单》,一式两联;
4、《厦门市社会保障性商品房房号单》经工作人员盖章确认后,交予选房人。请选房人务必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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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障性商品房房型
70平方米左右的二房型、80平方米左右的三房型和95平方米左右的三房型。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都能根据选房顺序号自愿选择70平方米或8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其中符合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和经人社部门认定的骨干人才家庭,可以申购95平方米左右的房源。
注:因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刚刚出台,房源的建设和筹集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我市存量保障性商品房房源中暂无符合新办法规定的70平方米左右二房型、80平方米左右三房型、95平方米左右三房型面积标准的房源。我们也将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加快通过规划建设等方式筹集新房源。
保障性商品房的价格如何确定
保障性商品房销售价格按每批次房源市场评估价的45%确定。
保障性商品房自销售合同约定交付的时间起未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只能通过按原价格折旧回购方式退出该住房;保障性商品房自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时间起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购房人如需上市转让或转为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应当按原购房价与提交申请时房屋市场指导价的差价的55%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房屋市场指导价按购房人提交申请时保障性住房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参照保障性商品房同一地段周边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评估确定。
申请家庭成员已取得保障性商品房后,不可再购买本市普通商品住房。如需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先办理退出保障性商品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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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型商品房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房产证;保障型租赁房不能办房产证。
关于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厦门保障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厦门保障房买卖合同;
3.签订厦门保障房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厦门保障房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厦门保障房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厦门保障房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厦门保障房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保障商品房基本要求:
人才房:
1、为高层次或骨干人才
2、厦门无房(自己、配偶、直系亲属)
户口申请:
1、家庭申请,两个厦门户口,申请人落户满3年
2、单身满35周岁且落户满3年
3、厦门无房(自己、配偶、直系亲属)
4、购房落户的满10年,作为共同申请人也要满10年
5、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落户的满10年。
Ⅱ 厦门最新二手房出售信息怎么找
可以关注房产交易中心,也可以通过各大二手房网站了解。
二手房交易十大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二、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四、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五、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六、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七、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八、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九、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十、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