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石厂属于什么部门管辖
由环境保护部领导管理,下划到县级由当地沙场归水利部门,石场归林业局管理。
哪些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关于采矿权这个问题是需要经过行政许可的,没有行政许可是不能够从事采矿这样的一种行为,主要还是因为这是属于特批的项目。对于采矿权,行政许可决定不满意的情况之下,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是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采矿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矿区范围的申请与审批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国土资源厅或国土资源部)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二)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影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三)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申请人报送的申请资料后,应组织对申请的矿区范围内是否存在矿业权交叉重复情况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等进行审查。下一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并出具书面调查意见。
(四)矿区范围划定后,申请人应在矿区范围预留期内办理矿山建设项目的立项和企业设立手续;并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五)采矿权申请人应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发证权限将采矿登记申请资余孝料报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国土资源部)进行审查。
(六)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应自收到登记资料40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办理采矿登记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勘查卖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中毁消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第十七条 国家对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有计划的开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采。
2. 沙石属于哪个部门管
由环境保护部领导管理,下划到卖知县级由当地沙场归水利部门中毁消,石场归林业局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余孝、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第十七条国家对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有计划的开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采。
3. 乱挖山体采沙采石应该由政府那个部门管理
属于国土局、经信局和安监局在管理!
4. 石矿开采归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石矿开采一般归安监、工商宏唤、质监等部门管。安全监管是安全管理的一种措施,主要是为了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运用行政力量,并且对安全纯郑进行监督与管制的一种特殊活动。现代管理中的监督通常是指,管理主体为获得较好的管理效果,对管理运行过程中的各项具体活动所实行的检查、审核、监督督导和防患促进的一种管理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第十五条 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其矿区范做绝颂围、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5. 非法开采山石归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可以向国土资源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五条 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镇基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决定。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决定。给予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处罚的,须亏雹由原发证机关决定。御空谨依照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6. 非法采石向哪个部门举报
法律分析:一是向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投诉、举报或控告。
二是对有可能触犯我国刑法343条规定涉嫌非法采矿罪,如果有充足的证据也能够去直接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投诉、举报或空雹控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塌亏岩源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团御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