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2021
2021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相关文件已经发布,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将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月缴存基数上限仍沿用2020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至12%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无需提供材料进行审批。缴存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规定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不同缴存比例对应不同月缴存额上限。凡超过上限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职工月缴存基数下限待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公布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后再作调整。
缴存单位是否必须办理跨年清册核定工作?
缴存单位完成2020年6月公积金汇缴业务后,必须办理跨年清册核定工作。疫情期间申请缓缴的单位,也应办理跨年清册核定。此项工作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否则缴存单位将无法正常缴存2021年7月以后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今年4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发布的《2021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明确,2021年,北京地区各类缴存单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5%-12%。由各类缴存单位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12%缴存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本单位具体缴存比例。
缴存额上限怎么定?以北京为例,按上一年度北京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确定。2019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按12%比例缴存,若小张月平均工资为3万元(超过了27786元),每月缴纳的公积金只能是6668元,而不是按3万元计算的7200元。
全国多地已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
近期,天津、深圳、重庆、青岛、长春、南昌等多地已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海已于4月1日起执行新调整的公积金缴存规定。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年度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单位会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调整一次。平均工资变化,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公积金都会产生变化。
例如,天津市规定,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最高不得超过25983元。深圳市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7927元,较2018年度上调2883元。重庆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441元,较2018年度上调2123元。有的地方只上调了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如青岛,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分别调整为2725元。
上海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自2019年4月1日起调整,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例如,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各7%的,月缴存额上限为3290元,下限为338元;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各5%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350元,下限为242元。
释疑1
本次调整后,你的公积金将有何变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今年,北京职工缴存公积金比例为5%至12%。
2. 北京市社保和公积金是如何调整的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表;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
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24元执行。
此次上调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7786元。
假定某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为12%,那么此次调整后,该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将从6668元提升至6773元。
3. 北京公积金调整时间以及如何调整
法律分析:1、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0年9月1日起实行周末延时服务,服务时间为: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10:00-12:00,13:00-16:00。
2、自2021年7月10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贷款中心、担保中心业务大厅周末延时服务时间调整为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3:00。
法律依据:《关于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延时服务的工作意见》
一、实施主体
北京市外事综合服务大厅全部政务服务窗口
三、服务时间
(一)参照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常对外开放时间 9:00—17:00,法定工作日中午正常办理业务,当日办结所有业务再关闭大厅的延时服务。具体延时时间为:
法定工作日:12:00—14:00、17:00—办结所有业务
(二)遇我市重大工作保障任务或紧急任务时启动大厅绿色通道机制,全天候提供无限时延时服务。
(三)网上申报业务系统全天候正常运行。
4. 北京2021年公积金基数调整
法律分析:北京地区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5%—12%,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经本单位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在规定范围内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其它单位缴存比例为12%。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5. 北京公积金上限怎么调整
法律分析: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表;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
法律依据:《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表;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
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24元执行。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跨年清册核定)新增社保申报渠道,推荐缴存单位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申报“五险一金”年度缴费基数,实现一次性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gjj.beijing.gov.cn/)及业务柜台的原申报渠道照常运行。
单位可通过委托银行收款、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及现金四种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可根据自身情况任意选择。推荐使用委托收款方式缴存。
6. 北京公积金基数上限调整
法律分析:缴存指数迎调整,超30城实施调整方案。据统计,目前上海、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厦门、昆明、佛山、中山等超过30个城市发布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7. 北京公积金上限调整
法律分析:2021年7月16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8. 北京住房公积金变动是几月份
法律分析: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本年七月一日至次年六月三十日,然后调整今年的扣缴数每年七月调整一次北京住房公积金每年7月份调整;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可以为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不仅仅限于购房,在租房、装修房屋、修建房屋等等情况下,其实只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那都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来使用的。
法律依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年度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可以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9. 北京公积金缴纳基数如何调整
法律分析: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表;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
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24元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10. 北京公积金调整上限
法律分析:2021年度北京公积金上限为28221元
法律依据:《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表;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
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24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