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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公司是按什么给安置房

发布时间: 2022-07-01 07:12:50

① 拆迁安置房的性质都有什么啊

拆迁安置房属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其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不能随便买卖。一般根据各地出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对拆迁住宅房,多采用统一安置、统一复建、自拆自建等形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货币安置方式。

以下为拓展资料: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拆迁安置房 网络

② "请问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农村房屋拆迁换安置房是根据实地居住面积还是根据户口上的人数来安置的

你好!有这种可能的。通常情况下是按面积,如果有利的话,则可以选择按面积;按户口有利的,则可以选择按户口.

③ 拆迁安置房属于什么房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有什么区别

拆迁安置房也叫动迁房。拆迁安置房是属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其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并不能随便买卖。

1、定义不同

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2、特点不同

拆迁安置房一般都是现房,而且早期的拆迁安置房的地理位置优越,拆迁安置房的小区配套比较完善;拆迁安置房的多层建筑;拆迁安置房一般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有很多经济适用房都是新修建的、购买优惠并且户型新颖。近新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它地理位置已开始转向环境好的地区,经济适用房开发单位对于开发经济适用房逐渐积累了经验,经济适用房在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等细节上都有进步,更加关注经济适用房的适用性。

3、建设标准不同

拆迁安置房与经济适用房二者之间的建设标准也存在不同,拆迁安置房需具备三个条件:符合设计规范;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全部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安置房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经济适用房

④ 拆迁分安置房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拆迁安置房的税收政策拆迁安置房或回迁房,是指按照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政策,将危改区内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迁或安置的政策标准,被拆迁人回迁,取得改造后新建的房屋。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⑤ 2010年北京宅基地拆迁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怎么赔偿和计算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拆迁政策依据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009年5月22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北京市区人民政府令第4号)、《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 第三条 拆迁范围 第四条 拆迁方式 本项目拆迁采用货币补偿并结合定向房屋安置的方式. 第五条 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 第六条 拆迁评估及拆迁服务 本项目拆迁评估通过招投标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及专业机构,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地上物进行评估,确定被拆迁房屋及地上物的补偿金额. 本项目拆迁通过招投标委托有资质的拆迁公司,对被拆迁人宣传拆迁政策,解释拆迁补偿方案,完成动迁工作,并负责协助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第七条 拆迁期限 以北京市区建设委员会发布的拆迁公告为准. 第二章 房屋拆迁补偿 第八条 拆迁对象 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 第九条 拆迁补偿标准 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依据区政府批准的《关于未来科技城土地一级开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确定为2250元/平方米. 拆迁宅基地以外的房屋,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2009年10月1日以后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建设的房屋不予补偿. 第十条 拆迁奖励补助标准 (一)提前搬家奖 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前14天签订补偿协议的,每宗宅基地给予1万元提前搬家奖. (二)工程配合奖 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前签订补偿协议的,每宗宅基地给予3万元工程配合奖. (三)周转费 在拆迁范围内注册户籍人口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给付周转费(自拆迁当月起给付周转费,到2011年12月31日止).如未能按期交付安置房屋,从2012年1月1日起,按每人每月750元的标准给付周转费. 户口不在拆迁范围内但具有安置房购买资格的人员享受周转费. 户口在拆迁范围内但不具有安置房购买资格的人员不享受周转费. 周转费的发放时间从搬迁时起至领取安置房屋钥匙后3个月止.周转费第一年每半年发放一次,第二年起每季度发放一次. (四)搬迁补助费 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5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助. 拆迁非住宅房屋设备搬迁和安装补偿费用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以2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付. 由拆迁人负责搬迁的,不予补助. (五)停产停业补助费 利用宅基地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因拆迁造成损失的,给予被拆迁人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实际经营面积以8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支付,但应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1.被拆迁房屋具有合法的批建手续或房屋所有权证; 2.拆迁前被拆迁房屋实际用于生产经营; 3.有工商营业执照,且工商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拆迁房屋; 4.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出具纳税凭证. (六)困难补助 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补助标准为:拆迁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0.25亩*30%.申请困难补助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拆迁范围内有住房,并且长期居住,且本人及其配偶在拆迁范围以外没有住房; 2.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 3.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但符合宅基地政策条件的. (七)其他补助 拆迁范围内的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等移机费用,按相关标准进行补助. 第十一条 宅基地面积的确定 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的规定:"拆迁补偿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根据《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北京市区人民政府令第4号)的规定:"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按照拆迁地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40%给予补偿.现有宅基地面积超出上述规定标准,但共同居住人口中有符合另行审批宅基地条件的,经镇政府审查确认后,可以按分户处理." "1982年以后划定的宅基地,以合法批准的宅基地面积为准,且每户最高不超过0.3亩(折合200平方米).1982年以前划定的宅基地多于上述用地标准的,可按照每户最高不超过0.4亩(折合267平方米)的标准认定." 第十二条 宅基地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 宅基地内现有房屋建筑面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 1.以每宗宅基地为单位,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记载的使用权人或宅基地审批表记载的使用权人为被拆迁人;宅基地面积原则上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所标明的面积或宅基地审批表审批的面积为准.没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及宅基地审批表的宅基地按经村委会审核镇政府确认后的实际测量面积认定. 2.如被拆迁户宅基地使用权证标明的宅基地使用面积与宅基地审批表标明的宅基地使用面积不统一、或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宅基地审批表)附图计算面积与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宅基地审批表)标明的使用面积不符的,经村委会审核镇政府确认后的面积进行认定. 3.对于没有宅基地使用权证的,实际测量面积经村委会审核镇政府确认不存在超占、违占现象,并出具证明后按照实际测量面积进行认定. 第三章 房屋安置 第十三条 安置房屋位置 位于镇(以规划最终确定位置为准). 第十四条 安置房屋户型 以规划审批和实测面积为准. 第十五条 购房资格 (一)在拆迁范围内有户口并且拆迁补偿协议中确定的人员具有购房资格. (二)户口不在拆迁范围内但具有安置房购买资格的人员: 1.户口是由拆迁范围内直接转入学校的在校学生; 2.参军前户口在拆迁范围内的服义务兵的现役军人; 3.有结婚证,其中夫妻一人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另一人因政策原因户口未迁入拆迁范围内的人员; 4.服刑、劳教前户口在拆迁范围内的现服刑人员. (三)不具有安置房购买资格的人员: 1.户口迁入本村,但祖籍不是本村村民、不是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也不是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家庭成员(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及配偶),在拆迁范围内又不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的人员; 2.截止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前死亡的人员. 3.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超生新儿. (四)其他: (1)有房无户口的,一宗宅基地可享受一套两居室认购面积,购房价格为3500元/平方米. (2)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家庭,自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月内出生并办理户口登记的新生儿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享受优惠购房政策. 第十六条 安置房购买标准和价格 (一)宅基地房屋的被拆迁人,可享受人均40平方米的安置房购买面积. (二)每宗宅基地可享受40平方米的安置房购买面积. (三)安置房购买均价为2000元/平方米.因户型原因超出安置房购买面积15平方米(含)以内,每平方米加收100元;超出安置房购买面积15-20平方米(含)以内,每平方米加收200元;超出面积20平方米以上,安置房购买价格为6000元/平方米. 被拆迁人自愿放弃可购买安置房屋面积的,按照放弃的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对被拆迁人按20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第十七条 安置房购买的挑选原则 原则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择. 第十八条 关于拆借安置房购买面积 (一)凡具有安置房购买资格的被拆迁人,夫妻双方必须合并登记购房. (二)子女、父母、岳父母之间可以相互拆借安置房购买面积,以上拆借只能一次性拆借. (三)所发生拆借问题必须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而且需要填写拆借证明.拆借证明作为《房屋安置协议》的附件一同存档. (四)除上述情况外其他任何人、任何情况均禁止相互拆借安置房购买面积. 第十九条 结算方式 1.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和《房屋安置认购书》并搬迁后,拆迁人将货币补偿款与房屋安置认购书确定的放宽差价支付给被拆迁人. 2.如被拆迁人放弃购买安置房屋面积的,应当出具书面声明材料备案,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搬迁后,拆迁人将货币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 3.搬迁楼购房款计算方法: 搬迁楼购房款=搬迁楼购房面积×搬迁楼优惠住房面积价格+超出优惠面积部分价格 第二十条 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 被拆迁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应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第二十一条 房屋安置方案应到北京市昌平区建设委员会备案.

⑥ 北京唐家岭拆迁安置房按户口分安置房还是按平米分,有户口就有安置利

通常来说,拆迁安置政策是结合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及户口性质,根据户内成员的总人数及当事人原有房屋的面积综合考虑的;
只要当事人在当地有房屋产权登记证或者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就可以享受房屋拆迁本身的补偿;

而当事人是当地的农业户口的,就可以享受当地的征地补偿,具体可以参看拆迁公示明确,或者咨询拆迁征管部门工作人员明确。

⑦ 拆迁安置房补偿标准及交易条件是什么

国家兴修公路的政策每一年都可能有所改动,而兴修公路难免会涉及到占用土地,占用土地则必须对土地上的原有住户进行补偿,这便是我们所说的拆迁补偿了,当然,根据不同地区的物价水平、房价标准,各地政府在制定这个补偿标准的时候也是有所不同的。那么南京市最新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拆迁安置房能出售吗?

一、南京市最新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住宅房屋征收补助

搬迁补助费每平方米50元

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

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28元,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600元的补足至600元。

实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产权调换协议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及规定的月临时安置费标准发放。

征收住宅房屋,设备拆移补助费标准为:

1、原有管道煤气拆除,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补助费:2800元/户。

2、固话拆移补助费:310元/部。

3、有线电视拆移补助费:400元/户。

4、宽带拆除补助费:500元/端口。

5、空调拆装补助费:200元/台。

6、太阳能热水器拆装补助费:200元/台。

7、被征收房屋的使用人用电增容至8千瓦的,补助费:280元/户。

(征收非住宅房屋,拆除管道煤气、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等补助费参照征收住宅房屋标准补助。)

提前搬家奖励标准统一

30日内搬家每平方米奖1000元

这一规定就此前尺度不一的提前搬家奖励标准进行了统一。被征收人或者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直管公房承租人45日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给予一次性提前搬家奖励。

根据规定,自征收签约期限首日起至30日内,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房产凭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1000元计算搬家奖励,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50000元的补足至50000元。自第31日起至45日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提前搬家奖励予以相应扣减。以第30日提前搬家奖励费金额为基数,第31日至第40日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每日等额递减5%;第41日至第45日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每日等额递减10%。第45日奖励费金额与第44日相同。违章建筑不予支付提前搬家奖励。

二、南京市拆迁安置房能出售吗?

1、主要是看土地证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是否能上市交易;能上市是可以买的;不能上市交易则是小产权房;由于是拆迁户安置房是政府补贴给当事人的,所以必需是当事人才能办到房产证;一般都比较长时间才能办下来!拆迁户安置房要5年才能上市交易的;故要5年之后才能过户而且要补完国有地税;如果你一定要的话最好找个律师给你合同约定!

2、拆迁户安置房相对商品房要便宜点;但是有一定的风险!过户的费用和商品房过户费用一样!只是要补完国有地税!!这个你们可以约定由卖主来交!

3、安置房除当事人外其它人不能贷款!

南京市最新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拆迁安置房能出售吗?事实上,南京拆迁安置房也是可以出售的,当然,在南京拆迁安置房出售之前,一定要确保已经取得相应的房产证,已经满足国家对于安置房出售的相关政策条件才行。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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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拆迁安置房的定义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⑨ 关于北京拆迁费和安置房的问题~

给了拆迁费,然后再让你用这笔钱买指定安置的昌平区的房子。
说个笑话:
以前,有个地主有很多地,找了很多长工干活,地主给长工们盖了一批团结楼住着,一天,地主的谋士对地主说:东家,长工们这几年手上有点钱了,他们住你的房子,每月交租子,不划算,反正他们永远住下去,你干脆把房子卖给他们起个名堂叫做——公房出售!告诉他们房子永远归他们了,可以把他们这几年攒的钱收回来,地主说:不错,那租金怎么办?谋士说:照收不误,起个日本名儿,叫物业费!地主很快实行了,赚了好多钱,长工们那个高兴啊!
过了几年,地主的村子发展成城镇了,有钱人越来越多,没地方住,谋士对地主说:东家,长工们这几年手上又有钱了,咱们给他们盖新房子,起个名堂叫做旧城改造,他们把手上的钱给我们,我们拆了房子盖新的,叫他们再买回去,可以多盖一些卖给别人,地主又实行了,这次,有些长工们不高兴了,地主的家丁派上用途了,长工们打掉牙只好往肚子里咽,地主又赚了好多钱。
又过了几年,地主的村子发展成大城市了,有钱人更多了,地主的土地更值钱了,谋士对地主说:东家,咱们把这些长工的房子拆了,在这个地方建别墅,拆出来的地盖好房子卖给那些有钱的大款还能赚一笔,地主说:长工们不干怎么办?谋士说:咱给他们钱多点儿,起个名堂叫货币化安置,咱再到咱们的猪圈旁边建房子,起个名堂叫经济适用房,给他们修个马车道让他们到那边买房住,地主说:他们钱不够怎么办?谋士说:从咱家的钱庄借 钱给他们,一年6分利,咱这钱还能生钱崽,又没风险,地主又实行了,长工们拿到钱,地主的经济适用房到现在才建了一间,长工们只好排队等房子,直到现在,还等着呢……
于是,长工们开始闹事了,地主有点慌,忙问谋士怎么办?谋士说:赶紧通知长工们,房子要跌价了,别买了,租房住吧,正好把我们的猪圈租给他们,结果,这么多年后,长工们的钱全没了,还在租房住,直到永远!

⑩ 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安置房是依据什么分

实际上农村拆迁只有在实行产权调换时才需要考虑到人口的因素,否则只需要考虑宅基地住房的占地面积。
目前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3种方式。
1、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计算公式分别为:(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2、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3、实行农民自建的。
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1)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 1.如由被拆迁人自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2.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拆迁人按本规定第九条的有关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2)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
综上所述,农村拆迁安置人口是怎么算的答案已经出来了。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在实行产权调换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人口的因素,依据被拆迁人的家庭人口情况及个人情况确定补偿面积。其余的拆迁情况依据相关法规仅需要按照拆迁地的面积来进行补偿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