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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举报北京工地扬尘治理

发布时间: 2022-07-02 11:44:09

㈠ 环境污染该投诉那个部门

环境污染如何投诉?由于环境污染的种类繁多,包括了大气污染、噪音污染、水体污染等等,因此在遇到不同类型的污染时需要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投诉。不同的污染向不同的部门投诉。
一、遇到噪声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商业经营活动中空调器、冷却塔产生的噪声污染;营业性文化娱乐产生的场所世界噪声污染由环保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范围内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偶发性强烈噪声;机动车辆交通运输噪声(机动车按鸣声);市区内高音广播喇叭声污染;公开场所组织娱乐、集会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噪声污染;家庭室内娱乐活动及居民住宅装修噪声污染;商店招揽生意喇叭噪声污染;机动车噪声污染由公安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机动船舶发出的噪声污染由港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当你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受到噪声污染时,可根据噪声种类向实施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维护你的权利。
二、如果遇到废气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生产、建设、经营中产生的废气由环保部门受理。机动车废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长江船舶废气由海事部门受理。
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活动,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城市生活垃圾造成的污染由环卫部门受理。房屋拆迁扬尘由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受理。
三、如果遇到水体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城市下水道等市政管网设施向水体排放的废水由市政部门受理。渔业水体污染事故由渔政部门受理。船舶造成的水污染事故由海事部门受理。其他的水环境污染属于环保部门的受理范围。
四、如果遇到固体废物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工业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或不按规定转移危险废物属于环保部门受理的范围,其他废物不属于环保部门受理的范围。
五、畜禽养殖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畜禽禁养区内,禁止从事畜禽养殖。已有的畜禽养殖在城市建成区内的,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在非城市建成区内,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其他区域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现有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畜禽养殖场,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
六、建筑工地产生很多灰尘,周边居民投诉要找谁?
建筑工地内扬尘污染由建委负责管理;建筑垃圾清运产生的扬尘污染由市政部门负责。
七、餐馆油烟扰民的情况由哪个部门负责?
根据产生的性质不同,油烟扰民问题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管理:有证的经营性油烟由环保部门管理;无证的经营性油烟由工商部门管理;占道违章经营产生的油烟由城管部门管理。

㈡ 建筑拆迁工地扬尘污染监管职责是哪个部门

1、如果发现污染嫌疑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举报
2、或者12369电话举报
3、不行再向上级环保部门举报或当地检察院举报。

㈢ 环境污染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根据《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适用本办法。

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使用“12369”特服电话号码,各地名称统一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

承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依法受理的举报事项,称举报件。

第三条环保举报热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二)依法受理,及时办理;

(三)维护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妥善处理,解决问题。

(3)怎么举报北京工地扬尘治理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㈣ 工地扬尘可以向哪个部门投诉

这种情况可以向城管部门,环保部门进行反应,会有人员来进行调查

㈤ 造成环境污染,该向哪个部门举报

一、遇到噪声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商业经营活动中空调器、冷却塔产生的噪声污染;营业性文化娱乐产生的场所世界噪声污染由环保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范围内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偶发性强烈噪声;机动车辆交通运输噪声(机动车按鸣声);市区内高音广播喇叭声污染;公开场所组织娱乐、集会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噪声污染;家庭室内娱乐活动及居民住宅装修噪声污染;商店招揽生意喇叭噪声污染;机动车噪声污染由公安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机动船舶发出的噪声污染由港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当你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受到噪声污染时,可根据噪声种类向实施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维护你的权利。
二、如果遇到废气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生产、建设、经营中产生的废气由环保部门受理。机动车废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长江船舶废气由海事部门受理。
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活动,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城市生活垃圾造成的污染由环卫部门受理。房屋拆迁扬尘由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受理。
三、如果遇到水体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城市下水道等市政管网设施向水体排放的废水由市政部门受理。渔业水体污染事故由渔政部门受理。船舶造成的水污染事故由海事部门受理。其他的水环境污染属于环保部门的受理范围。
四、如果遇到固体废物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工业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或不按规定转移危险废物属于环保部门受理的范围,其他废物不属于环保部门受理的范围。
五、畜禽养殖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畜禽禁养区内,禁止从事畜禽养殖。已有的畜禽养殖在城市建成区内的,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在非城市建成区内,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其他区域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现有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畜禽养殖场,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
六、建筑工地产生很多灰尘,周边居民投诉要找谁?
建筑工地内扬尘污染由建委负责管理;建筑垃圾清运产生的扬尘污染由市政部门负责。
七、餐馆油烟扰民的情况由哪个部门负责?
根据产生的性质不同,油烟扰民问题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管理:有证的经营性油烟由环保部门管理;无证的经营性油烟由工商部门管理;占道违章经营产生的油烟由城管部门管理。

㈥ 环境污染举报电话号码是多少

环境污染举报可以拨打中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电话12369。全国统一的环保举报热线电话,按要求省级环保局和国家考核的重点城市环保局应在2001年7月31日前开通,其他县级以上环保局应在2001年12月31日前全部开通。
一、环境污染
由于人们没有预见到高度发达的工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并防止其不利,导致了三大全球性危机: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是指自然或人为的破坏,是指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造成危害。(或因人为因素,环境受到有害物质污染,对生物的生长繁殖和人类的正常生活造成不利影响。)由于人为因素,环境的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质量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生活条件。
二、污染特点
环境污染是各种污染因素及其相互作用的结果。同时,环境污染还受到社会评价的影响,具有社会性。其特点可以概括为:公害、环境污染不受地域、民族和经济条件的影响,都将受害。潜伏,很多污染不容易及时发现,一旦爆发,后果会很严重。长期来看,许多污染具有长期持续的影响,危害人们的健康和生命,不易消除。污染物的排放和污染因子的强度随时间变化。例如,工厂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经常随着时间而变化。由于汛期、丰水期和枯水期的交替,污染物的浓度会随着时间而变化。随着气象条件的变化,同一地方同一污染物的污染浓度会有几十倍的变化。交通噪声的强度随着不同时间交通流量的变化而变化。
污染物进入环境后随着水和空气的流动而被稀释和扩散。不同污染物的稳定性和扩散速度与污染性质有关,因此污染物在不同空间位置的浓度和强度分布是不同的。

㈦ 环保举报热线12369怎么打才会受理

“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在许多人眼里,环保举报热线12369无所不能。果真如此吗?6月5日,在山西省环境日宣传活动中,山西省环境应急中心12369环保举报受理平台负责人吴传昆给出答案。
吴传昆表示,对于企业、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气、噪声、恶臭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问题,群众可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投诉。投诉举报受理以后,生态环境部门将通过全国联网平台第一时间派发,查清污染来源,及时给予答复。
可是,有些投诉与举报的确不在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能范围内,12369就帮不上忙了。不在12369受理范围的投诉举报包括涉及交通道路的噪声、扬尘污染,建筑工地的噪声、扬尘、垃圾污染,城市公共卫生、环卫工程的垃圾倾倒、噪声污染以及饭店油烟、噪声污染等。对于此类问题,可拨打12345举报。
吴传昆提醒,向县、市级及省级拨打12369举报电话时有相应区分。本地用户向本地环保部门举报可拨打12369,向市级环保部门举报需以“区号+12369”形式拨打,向省级环保部门举报时需拨打“035112369”。
此外,投诉举报时,应详尽地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供污染地址及情况,在有可能的情况下附上照片、视频证据。同时,提倡实名制,以便获得实时反馈。

㈧ 北京发布最严停工令是什么

9月1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2017-2018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为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在北京城六区全部区域、十个新城区及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区及建成区范围内,所有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均需停工。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属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初审,并以区政府名义统一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统筹后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三)明确停工范围,确保扬尘治理达标。

1.停工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

2.停工范围: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全部区域;通州区、大兴区、房山区、门头沟区、延庆区、昌平区、怀柔区、密云区、平谷区、顺义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及建成区。

3.停工内容: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

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属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初审,并以区政府名义统一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统筹后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1.采暖季期间,对拒不停止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除工程的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依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记分,纳入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暂停其新开工项目审批,暂停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6个月。

2.自发文之日起至10月15日期间,发现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暂停该项目施工企业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30天;10月16日至11月15日,发现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暂停该项目施工企业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60天;11月16日至12月15日发现存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暂停该项目施工企业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90天;2017年12月16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发现存在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暂停该项目施工企业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6个月。

3.一个月内发现同一施工企业有三个及以上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该施工企业全市所有在施工程项目停工整改30天,并依法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6个月。连续三个月发现同一施工企业有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6个月。

4.一个月内发现同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三个及以上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其下属所有项目停工整改30天,同时停止新开工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提请市规划国土委等部门,暂停其在北京土地市场交易资格3个月。

5.一个月内发现有三个及以上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或连续三个月发现同一监理单位有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3个月。

6.采暖季期间,发现经市政府批准可进行土石方工程作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除执行以上处罚外,取消其土方工程作业资格。

7.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检查标准统一参照《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验收)表》(见附件),检查得分达到85分(含)以上,且每个参与评分子项得分不得低于该项总分的50%即为达标,低于上述标准为不达标。

8.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定期对被查处存在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全市通报。

(五)加强部门联合执法,齐抓共管扬尘治理。

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环保、城管等部门定期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执法检查,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控措施不到位、未按规定使用渣土运输车辆、裸露土方覆盖不严密等问题采取联防联控,分别查处,齐抓共管,高限处罚的措施。

(六)强化建筑垃圾管理,建立责任追溯机制。

建设单位须选择取得经营许可的运输企业承担工程建筑垃圾、土方清运和土方回填任务,确保使用规范合格的运输车辆。施工单位应采用容器或管道运输建筑物、构筑物内建筑垃圾,严禁凌空抛掷,场区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按规定及时清运,并安排专人负责进出场运输车辆的清洗保洁工作。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对环保、城管等部门移转的施工现场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溯,严肃追究施工现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对违规使用不达标车辆进行渣土运输的企业提请市城市管理委纳入黑名单,暂停运输企业运营资格6个月。

(七)采用信用管理措施,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将违规企业和个人纳入信用管理,对未按要求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或扬尘治理不力的开发企业、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记分,同时纳入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对于违法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项目和企业负责人,尝试与检察机关建立移转机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八)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2017年10月底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市环保局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加大对建设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综合监管,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推土机、旋挖钻机、铣刨机等)。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每周配合环保部门对施工工地进行巡查和不定期飞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移转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九)量化扬尘执法检查,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每月对辖区内所有在施工程进行至少一次全覆盖执法巡查,利用《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验收)表》进行打分,对月排名末10位的施工工地进行曝光,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累计曝光2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查处。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对辖区内扬尘治理不达标的施工企业可采取停工整改、约谈告诫、区内停标等措施。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做好现场取证、核查落实、约谈笔录等工作,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依法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采暖期内,每月月末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所属辖区内被市级及以上城管、环保等部门查处扬尘治理不达标项目超过2个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进行约谈,停止该区新开工建设项目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每半月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扬尘治理工作。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迫性和艰巨性,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信心,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全力以赴开展秋冬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切实履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承担扬尘治理首要责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承担扬尘治理主体责任,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标。

(二)夯实各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各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积极响应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认真履行辖区内施工现场扬尘监管责任。建设单位(含开发企业)及时、足额向施工单位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监理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监督管理工作,发现存在扬尘治理不力行为,敦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上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全面落实扬尘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倒排工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格局。

(三)加强督察督导,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各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应认真履行扬尘治理的主体职责,强化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各项强化措施。各集团总公司(含二级公司)将扬尘治理负责人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施工项目各参建单位扬尘治理负责人报属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于9月14日前将各项目督察人员信息汇总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9月15日前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北京市细化落实方案》(京大气〔2017〕1号)相关要求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项目清单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每月23日前将本月扬尘治理执法检查工作量、案件移送和处罚处理情况及当月被查处存在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施工现场督查人员信息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接收相关信息邮箱:[email protected]。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可依据本通知,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四、建立投诉举报制度

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通过拨打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便民服务热线59958811,举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控措施不到位、裸露土方覆盖不严密等违法违规行为,接到举报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依法展开调查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举报人。

五、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㈨ 工地扰民该怎么办

后天,申城学子将迎来高考。与此同时,上海数以千计的建设工地正为世博会等任务紧张施工。

最近几天,一些家长和考生来电来信,对“工地噪声”问题表示担心,尤其关注自己家和考场附近的工地,希望这些工地能加入“绿色护考”的行列,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根据读者反映,本报记者前昨两天实地走访,发现上海大多数工地都能按照要求控制噪声污染,但也有少部分工地噪声污染依旧严重。

大型设备会否扰民?

现象

不少读者反映,自己家和考场附近的一些建筑工地,使用巨型机械设备。这些设备会不会产生很大的噪声?

走访

记者走访了位于金陵东路附近的外滩匝道改建工程工地。在现场,一台50米高的“庞然大物”在工地上颇为显眼。

工地负责人彭经理表示,有一些工地上的大型机械,施工时确实会发出很大的噪声。“但我们这台不会。别看它个头那么大,工作的时候却很‘斯文’,发出的噪声远远低于国家标准。”

原来,这台耗资大、从国外进口的拔桩机,与国产拔桩机相比,运作时磨损较小、动力强劲,能将长达四五十米的地桩轻松拔起,不会给地面带来过度震动,所以产生的噪声很小。

这个工地隶属于上海建工基础公司。据介绍,为了在高考期间“绿色护考”,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公司早已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着手准备应对方案。在外滩匝道改建工程工地,主要采取了这么几项措施——

工地周围已搭建了以方钢为材料的高墙,阻断了噪声污染;

工地负责人走访了附近的金陵中学等高考考点,熟悉了周边情况;

工地已对相关任务做了提前规划和安排,在高考期间,大型机械设备将一律停止工作,取而代之的是一些非关键任务,如派遣专业人员维护与保养机械设备;转移各种设备的位置,为下一步的施工任务提前作好准备。

轨交建设能否停工?

现象

目前,上海正在大规模地建设轨道交通,不少家住轨交工地附近的读者来电询问,轨交建设能否在高考期间停工,为广大考生着想?

走访

记者从管理部门了解到,由于上海轨交建设进度十分紧张,再加上工艺要求高,要全部车站都停工,难度很大。但各大轨交车站会采取措施,合理安排工序,尽量减低噪声。

在曹杨路枫桥路口,记者走访了轨交11号线施工工地,据这个工地的负责人介绍,早在5月29日,他们就已经走访了工地周围100米的范围,看看是否有高考考点。尽管没发现附近有高考考点,他们仍针对高考,安排了几条措施——

严格按照规定,每天夜间10时至次日早上6时,工地现场停止一切施工作业;

不但严格控制施工所产生的噪声污染,也将加大对扬尘污染和光污染的治理力度,同时制定了控制扬尘方案;

对施工现场围挡封闭,既确保场内施工安全和周边交通行人安全,又不使场内泥浆、扬尘等侵袭场外行人及商店;

专门配备3台高压水枪和1台小型洒水车,冲洗进出施工现场的土方车、混凝土搅拌车等施工机械,做到轮胎不带泥、泥浆不外溢、道路不污染。同时及时冲洗下水道和沉淀池,做到现场不扬尘;

如有夜间施工,强调“三不准”,装卸货物用手势或对讲机,不准吹哨;施工车辆不准鸣喇叭;不准野蛮施工。

大型开挖如何降噪?

现象

眼下,上海一些工地正在大型开挖。不少读者认为,大开挖必然带来大噪声,而且根据以往经验,这样的噪声很难控制。“高考期间,正在大型开挖的工地能不能管理好?”

走访

记者来到逸仙路上的宝隆宾馆改扩建工程工地现场,这里的开挖工程已近尾声。

提到“绿色护考”,现场项目负责人颇为自豪地说,由于采用了新工艺,附近居民不用担心噪声。

这个新工艺名叫“盖挖逆作法”。简单地说,就是以往地下楼层的建造,一般都采用由下往上的施工方法,从最底下的一层开始建造。这样,就常常需要安排大型机械设备进入地下施工,由此产生了大量噪声。“盖挖逆作法”是在挖空地下空间后,随即在地表覆盖一层地面结构板。有了这层钢筋混凝土“防护盖”,地下楼层的施工能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下进行,极大地降低了噪声污染。

工地管理方还表示,尽管附近没有高考、中考考点,但在考试期间,工地会尽量少用施工机械,如不得不用,将用电力设备取代柴油设备。同时将在各个卸物点铺上旧的轮胎,把卡车卸货时的碰撞噪声降到最低。

焦点关注

夜间施工扰民最甚

尽管大多数工地都能较好地执行市环保局此次下达的相关规定,认真配合“绿色护考”行动,但在走访过程中,记者也发现部分工地噪声污染依然严重,并没有因为中考、高考的迫在眉睫而调整施工计划。在曹杨路上的一个建筑工地,记者看到随风而起的扬尘惹得路过的行人纷纷用手捂住口鼻,类似金属切割机的声音也较为刺耳。

根据去年的经验,在“绿色护考”期间,市民所担心的噪声扰民情况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冲击钻、搅拌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带来的轰鸣声;二是卡车等运输设备随意卸货,产生货物撞击声;三是进出工地的施工车辆喇叭声刺耳。

此外,去年极少数工地在中考、高考期间夜间施工,引起市民极大反感。许多市民表示,工地即便领取了夜间“施工许可证”,也不能理直气壮地认为领到了“扰民许可证”。

相关管理部门表示,对于拒不执行管理规定的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市民可拨打建委、城管部门投诉电话12319,以及环保部门举报电话12369,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后将严肃查处。

焦点链接

施工便民十八法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于5月21日发布了“施工便民十八法”。这“十八法”包括:工前访民诚信告示、紧邻民宅慰民排忧、围档围网完整清洁、斜置照明禁射民宅、临街建筑固设护棚、档外畅通湿扫常洁、常通管道消除积水、门口铺毯冲洗轮胎、拆除脚手吊传轻放、夜工禁用锤敲锯焊、建筑垃圾集中封放、拆房渣土淋装遮运、车装渣土禁超沿口、车辆进出专人指挥、硬路开挖须用覆罩、通行钢板覆平路面、值班无缺速理民诉、遵纪守规违则当究。

管理部门表示,“绿色护考”期间,这“十八法”将作为重要的参考标准。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对逾期不改正或者产生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依照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理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