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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适房转手税收多少

发布时间: 2022-08-21 16:43:45

‘壹’ 经济适用房过户税费一般是多少

根据房屋是否满2年?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买方是否首次购房?评估价、面积等情况交税费如下: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契税评估额90平内1%、90平以上1.5%,非首次2%,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5年唯一住房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增值5%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2年可减免。

‘贰’ 经济适用房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算

在交易过程中:

①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②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

④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

①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②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③印花税:每件5元。

‘叁’ 经济适用房交易有什么税

  • 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有:

    1、卖方交纳: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

    2、买方交纳:

    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 1.5% 缴纳。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 3% 缴纳。

    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 0.05% 缴纳。

    核定超标部分,交纳综合地价款:超标部分 X10%。

    拓展资料

  1.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2.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着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3. 一类经济适用房是两限房房本。必须满五年以后才可以交易,交易需补交10%的综合地下款。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商品房。

    二类经济适用房指的是回迁房、单位集资建房等。房本未满五年也可以交易,交易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合同价的3% 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商品房。

‘肆’ 北京经济适用房满5年转商品房需要上交多少税

只需交土地出让金,按照地区指导价交税这样最合算大约1.5%你要先弄清你房屋的地区指导价,存量房实行一房一价,具体问建委或地税

‘伍’ 经济适用房税费怎么算

一、正面回答
经济适用房税费的算法: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补价后房子就成为一般的商品房,不是经适房,房产证不会再有经济适用房字样;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二、分析详情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如果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同时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三、购买经济适用房要符合哪些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陆’ 听说2010年的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后过户要交购房款和成交价的差额的70%的个人所得税,这是不是真的啊!

不是真的,70%不是个人所得税,是土地收益金。

北京市规定,2008年4月15日以后签订经适房购房合同的,在取得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的,可以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在同等条件下,政府拥有优先回购权。政府放弃回购的,出售人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政府指导价与经适房购房价之差的70%上交土地收益金,上交后可以取得普通商品房产权。

这是北京市的规定,如果你名下又有商品房又有经适房,那么经适房由政府回收。北京市规定,已购经适房家庭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适房由政府回收。

‘柒’ 经济适用房卖掉要交多少税

法律分析:1、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2、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3、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

4、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第五条 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税率和第四条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税依据×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捌’ 经济适用房的怎么买卖 税费怎么算

一、卖方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1、印花税
成交价×0.05%(暂免征收)
2、营业税
购入后超过5年(含)的普通住房出售的
免征收—营业税
购入后超过5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出售的。计算方法:(出售价格-购入价格)×5.6%
购入不足5年的住房出售的。计算方法:出售价格×5.6%
3、个人所得税
自行申报
应纳税额=(合同价-购买成本-合理费用) ,按照差额20%的个税征收。目前朝阳成本价房如查不到原值的可按照合同价的全额1%征收个税;
免税条件:(1)自有唯一一套住房且居住五年以上免征个人所得税;(2)对出售自有住房与购买价无差额的,可根据原购买房产发票免除征收。
4、土地增值税(国土局)
应纳税额=成交价的1%
免税条件:(1)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2)转让非普通住宅的,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3)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4)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5、城市维护建设费
该税在卖方需要交纳增值税、营业税的情况下交纳,并按照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的税费进行计算,若无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也无需缴纳该项费用。
6、教育附加费
该税在卖方需要交纳增值税、营业税的情况下交纳,并按照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进行计算,若无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也无需缴纳该项费用。
优惠价补足为成本价
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房产的,需要补足房产价款后,改成房屋成本价:
当年成本价(城八区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6%=上市可交易
7、成本价上市补交土地出让金
以成本价购房或转为成本价的优惠价购房,若需上市的,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当年成本价(城八区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1%=上市交易后成商品房
8、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收益金
(1)2008年4月8号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满5年出售的,按照合同价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土地收益金。
(2)2008年4月8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满5年出售的,按照出售价与原购房价差额的70%缴纳土地收益金。
按经济适用房管理
房产证上写有“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字样,房屋并非经济适用房,并非是法律法规强制性禁止交易的房屋。经济适用房转让时需要缴纳10%的土地出让金,而回迁房只需要缴纳3%。由此可以看出不能将回迁房视为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康居房、危改回迁房、绿化隔离地区)合同价×3%征收税费即可。
9、测绘费
各区规定不同。
二、买方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1、印花税
成交价×0.05%(暂免征收)
2、契税
(1)普通住宅
个人购买家庭二套住房的,即合同价×3%征收;
个人购买家庭首套住房,且系90平米以下的,按1%征收,即合同价×1%;90-140平米合同价×1.5%;140平米以上均按3%征收。
(2)非普通住宅
成交价(合同价)×3%(超过140平米或50年商业办公均一样)

‘玖’ 北京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费用

法律分析: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印花税,税率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契税,税率1.5%,由买方缴纳,变更性质(经改商),必须补交综合地价款。经改商后,房本拟在变回原所有权人的,再次买卖交易方式费用最低。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