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北京知识 » 北京生育险如何报
扩展阅读
乐蜗家纺在杭州哪里 2025-07-14 08:43:12
上海哪里有hba 2025-07-14 08:42:19

北京生育险如何报

发布时间: 2022-08-29 10:41:41

A. 北京生育险如何报销

生育保险=产假+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计发。由社保基金支付到公司账户,再由公司发放给女职工。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符合符合生育条件的参保职工,因引流产或分娩情况休假的人员;

2、社保参保满足生产前9个月(不含分娩当月) 或者 分娩后次月12个月不断缴;

3、如果分娩前生育保险有中断(例如公司帐户上没钱,导致社保划款没到帐,而公司又去补交)这样的情况就不能算是连续交费了,而是中间有断掉的,只能算为补缴。因此,生育津贴就不能领取;

4、如果分娩前9个月中有中断,但是自分娩后次月起继续交纳12个月的生育保险,仍然可以去社保办理补支生育津贴;

领取金额

1、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2、如果实际月薪

3、如果实际月薪>单位平均工资,按实际月薪领取津贴,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领取所需材料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和复印件)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和复印件)

2.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单位提供

其中引流产只需提供2、3、5项。外籍或港澳台户籍只需提供3、4项。

B. 北京生育保险怎么报销,需要什么资料

北京生育险报销需要材料:
(一)生育津贴: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8、《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
9、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生育医疗住院费用:
1、《北京市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收费票据;
4、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5、出院诊断证明(复印件);
6、急诊证明(急诊未持卡患者提供,需明确入院途径为急诊入院)
7、结婚证复印件;
8、《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9、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
10、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提供此证明)。
(三)产检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收费票据;
4、处方底方;
5、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6、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7、《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
9、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提供此证明)。
(四)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收费票据;
4、处方底方(急诊需提供急诊处方底方);
5、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6、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7、急诊证明(提供以下任何一项即可:盖有急诊章的急诊诊断证明书、盖有急诊章的急诊病历、盖有急诊章的急诊科处方、盖有急诊章的北京市专用处方);
8、结婚证复印件;
9、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提供此证明)。
拓展资料:
生育险报销的流程
1、女性职工在怀孕后,或者是流产、计划生育手术前,由自己所在的单位工作人员,带着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的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后,就给签发医疗证;
3、女职工在产假满30天时间内,要由自己单位的工作人员带着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工作人员经过审核之后,就可以支付生育医疗费还有生育津贴了。

C.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分四部分:门诊产检费、住院生产费(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
1、住院生产费
住院生产费不用担心,参保职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职工直接结算。通常医院会在产妇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留下你的社保卡,生育服务证,会在自动在结帐的时候划走报销费用部分。
通俗点说就是,你出院的时候结账医保已经实时结算完了,这部分不用再报销了,只有个人支付的部分了。当然单位有其他商业险的具体咨询单位为准。
2、门诊产检费
门诊产检费用实行实报实销,所以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目前北京的产前报销的最高定额是1400元,也就是如果你产前的检查费用低于1400就按实际检查费用报销,如果高于1400元的话,就只能报销1400元,高出的部分需要自己承担。
3、生育津贴、晚育津贴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举个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4、晚育津贴
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生育险,则由男方或女方享受均可,对于我们来说,当然是谁的保险缴费基数高就由谁享受,如男方缴费基数高于女方,则在晚育津贴申请的表中由男方公司盖章经办人签字,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通过女方公司报销。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材料,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

D. 北京生育险报销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生育险报销条件:1、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2、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支付。)为确保女职工合理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保险还确定了补支待遇原则: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北京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有: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一、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或者北京市计划生育的规定;2、分娩前连续缴满9月的生育保险,若未满9个月,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生育津贴给付标准 生育津贴给付额度是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发放的,计算公式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产假天数。

E. 2021年北京生育险报销流程

法律分析: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F. 北京生育保险报如何报销

法律分析: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1、住院生产费,会在出院的时候结账医保实时结算;2、门诊产检费,实行实报实销,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G. 北京生育险2021年报销流程

法律分析:1、本市户口的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1或4或5、8、9、11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2、外端口户籍的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2或6或7、8、9、11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分娩日期在2012年1月1日前的,还应携带办理材料3;

3、参保职工因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8、10、11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引流产日期在2012年1月1日前的外端口户籍参保职工,还应携带办理材料3;

4、外籍或港澳台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8、9、11到参保属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5、用人单位要求对已经领取生育津贴的参保职工进行信息或待遇变更的,应携带办理材料12,并按社保经(代)办机构的要求提供办理材料14;

6、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完成生育津贴核准手续。并录入生育津贴登记信息,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一式两份)。一份送还用人单位,一份与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

7、申报材料不齐全或存在不予登记的情况时,经办人员应出具《生育保险待遇材料告知书》,与其它申报材料一同返还用人单位,并告知其需要补正的材料或不予登记的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