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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遗嘱公证处在哪里

发布时间: 2022-09-11 20:50:07

㈠ 北京市公证处电话是多少

北京市公证处的联系电话号码是010-85197666。该公证处创立于1950年,2008年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更名为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该公证处于2009年10月迁入北京市东城区东水井胡同5号北京INN大厦1-5层,是北京市司法局直属的公证机构之一,经北京市编制办核准登记为全民所有事业法人单位。

(1)北京东城遗嘱公证处在哪里扩展阅读:

北京市公证处公证相关公证所需资料:

1、办理学位公证一般需要提交的材料:当事人身份证明;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位查询网站查询记录,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学位的证明材料,学校学籍记录,人事档案记载等。

2、出生公证必备资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当事人的户籍证明;经常居住地证明;出生证明;被证明人父母的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死亡证明;被证明人父母的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如果是非婚生子女,需要提交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照片。

3、遗嘱继承必备资料:遗嘱人的死亡证明;遗嘱原稿,有多份遗嘱的,通常应提供全部遗嘱;遗产凭证;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件;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法定继承公证必备资料:所有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凭证;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死者的人事档案材料。

㈡ 北京免费遗嘱公证地点

(1)北京第一登记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73号。
西交民巷详细地理位置:
和平门路口往北150米,第一个红绿灯往东150米路北小白楼。
挂牌为:
北京第一登记中心。
有中华遗嘱库标志。
电话:
010-66089011。

㈢ 遗嘱公证,在北京什么地方可以做

遗嘱公证,在北京市的各县、区公证处均可办理。

㈣ 北京遗嘱公证处在哪里

法律分析:遗嘱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对其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北京遗嘱公证处具体位置请查看地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㈤ 北京遗嘱公证怎么办理

1、办理材料:①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加盖户籍所在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②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离婚生效判决或民事调解书等);③遗嘱内容涉及的财产权利证明(如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协议、发票/收据,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合同、购车发票,存单、存折、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股票、基金证明、公积金证明、养老金证明等);④申请人具有相应行为能力的证明;⑤遗嘱涉及财产有无必留份额的情况;⑥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明;⑦亲属关系证明等。
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承办公证员要求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2、办理要求:遗嘱人本人亲自向公证处申请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内容是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中处分的财产是遗嘱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3、办理地点及方式:北京市精诚公证处
1)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骡马市大街14号(七号线虎坊桥地铁站西侧);周一至周日(节假日除外)均提供现场咨询接待。
2)电话咨询:010-83510001,13141148248;
3)微信咨询:

4)在线预约或申请:微信搜索小程序“北京市精诚公证处”,或登录官方网站http://www.bcnpo.cn/bjjcgzw/index.html,享受便捷、高效的在线专属公证服务。
4、办理流程
1)咨询:您可到北京市精诚公证处办公地点进行现场咨询,或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进行相关咨询。公证人员根据您的申请要求,告知您需准备的材料清单。
2)申请:您提交办理公证所需的证明材料,由公证人员初步审核是否满足受理标准,或要求您补充其他证明材料。
3)受理:初步审核通过后,公证人员受理您的申请,指导您按程序填写、签署相关表格、文件。
4)缴费:您确认费用后,持《受理通知单》或《收费确认书》缴纳公证费,再申请开具发票。
5)出证:经公证处审查,符合出证条件的出具公证书,公证人员通知您领取公证书;不符合出证条件的,终止公证。
5、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2)具体标准可登录官方网站>办证指南进行查询。

㈥ 北京市正规的公证处有哪几个

北京市正规的公证处有: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北京市东方公证处、北京市信德公证处、北京市国立公证处、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北京市精诚公证处、北京市正阳公证处、北京市首佳公证处、北京市燕京公证处、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北京市求是公证处、北京市国信公证处、北京市华夏公证处、北京市恒信公证处、北京市嘉诚公证处、北京市潞洲公证处、北京市龙诚公证处、北京市利兆公证处、北京市志诚公证处、北京市国泰公证处、北京市公明公证处、北京市渔阳公证处、北京市夏都公证处。

拓展资料:

1、公证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要充分认识公证行业“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公证减证便民各项工作。要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扩大服务事项范围,提升公证服务社会满意度。要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依法依规全面清理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减轻群众证明负担,降低全社会守信成本。

2、要建立健全公证机构与政府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将公证事项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全面提高公证服务能力。要积极开展民生领域公证服务,引导公证机构、公证员积极受理、主动热情服务,重点办好遗嘱、小额继承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证业务。

权威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㈦ 北京市东城区公证处

地址:东城区海运仓胡同1号京东宾馆(总参一所)会议中心1层
北京市东方公证处简介 北京市东方公证处原名北京市东城区公证处,为事业单位法人,是司法机关的组成部门。北京市东城区公证处成立于1982年7月,是北京市最早办理各类涉外、国内民事及国内经济公证事项的公证处之一。多次被评为北京市司法局优秀公证处,东城区司法局文明窗口单位,北京市司法局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多年以来,我处为社会各... [ lliu更新于2010-02-10 ] 更多>> 北京市东方公证处简介 北京市东方公证处原名北京市东城区公证处,为事业单位法人,是司法机关的组成部门。北京市东城区公证处成立于1982年7月,是北京市最早办理各类涉外、国内民事及国内经济公证事项的公证处之一。多次被评为北京市司法局优秀公证处,东城区司法局文明窗口单位,北京市司法局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多年以来,我处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广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业务范围不断扩展,从建处之初的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十余项,发展到金融、房地产、国内民事、经济、涉外公证等近几十项公证业务,二十多年来共办理国内、涉外公证十余万件。公证书发往包括香港、台湾、澳门在内的国内所有省份和世界上七十余个国家和地区使用,具有良好的声誉和权威。本处公证员均受过高等法律专业教育,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良好的敬业精神、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孜孜以求的开拓进取能力,是我处赢得荣誉和成绩的主要因素。本处现已迁址,办公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1号总参一所会议中心一层。 主要业务范围:1.证明继承、赠与、遗嘱、委托书、声明书等民事公证。2.证明出生、无(有)受过刑事处分、学历、亲属、婚姻状况、国籍等涉外民事公证。 3.证明招标、拍卖、证据保全、开奖等各类活动公证。4.证明金融、房地产、合资、合作、承包租赁等各类经济合同公证。5.其他各类国内、涉外民事、经济公证,可以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 感谢社会各界多年来的鼎力支持和相助,并将继续以积极维护、证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已任,以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为宗旨,竭诚为社会各界服务! [ lliu更新于2010-02-10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