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北京公租房可以住几年
北京的公租房一次可以租5年,之后可以续租,满足续租条件的可以签订续租合同,继续居住。法律规定,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当在租赁期限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㈡ 公租房有租房时间限制吗
有的。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
(2)北京公租房期限如何规定扩展阅读: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
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的监督检查。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对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条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承租人,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一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六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㈢ 公租房的租赁期限是多久
我国住建部颁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在该《办法》中没有提及在租赁5年之后,承租人可以购买所租住的房屋。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各地要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面向 经济适用住房 对象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其他方式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并将所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套型结构、建设标准和设施条件等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所建住房只能租赁,不得出售。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出售管理(一)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二)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 (三)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五)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
㈣ 北京公租房可以跨区申请吗北京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北京公租房可以跨区申请吗?
北京公共租赁房能否跨地区申请,需看各公共租赁房项目公告具体要求,因为有的能够跨地区申请,有一些不能跨地区申请,不能一概而论。北京公共租赁房主要是为新项目所在区域户口、在工程所在区域的工作其他区户口、在工程所在区域的工作非京籍无房家庭配租。
北京公共租赁房申请标准
1、“三房”轮侯家庭
可凭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市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侯配租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房轮侯时间从原保障房登记备案日期算起。
2、别的对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口家庭
家庭平均住宅使用的面积15平米(含)下列;3口以下的家庭年薪10万(含)下列、4口或以上家庭年薪13万余元(含)下列。申请保障房家庭组员包含申请人、另一半、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组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是年未婚儿女。申请家庭理应举荐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组员做为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或城镇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申请。
3、产业园
主要运用于处理人才引进和产业园区就业人群住宅艰难,实际申请标准由产业园区管理组织明确并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除了上述三种,北京市还组织开展了面对京籍无房员工家庭和“新北京人”2个新项目示范点,相关要求如下所示:
4、京籍无房员工家庭
申请人家庭组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申请人具备楼盘分派区户口并且在本市工作中以及具有本市户口并且在楼盘分派区工作中。注:详尽申请标准以项目公告规定为标准。
㈤ 北京公租房能继承吗北京公租房能住多久
北京公租房能继承吗?
假如是一同承租人(名称在租赁协议内),应向运营单位(扣除房租的企业)提出申请。一般会再次核准家庭租赁资质,再决定能否可继续租赁,是否会因人口不足而调节房型。要不是一同承租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继承的,除非是承租人去世之后,还有其他的一同承租人,且小编和这有直系亲属关系。
北京公租房可以住两年
公租房一般租赁期限为五年。申请人只限申请租赁一套公共租赁房。初次租赁合同期限为5年。如果要再次租房子住的,需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到原申请所在城市县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查仍对符合条件的,产权单位申请办理公租房续约办理手续。
如果你标准合乎,公租房是能够一直住下去。但如果你在市区买了一套房子或人均居住面积超过13平米,就需要撤出公租房,交给别的定居艰难的人民群众定居进去。
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一般是5年,因此北京公租房一次较多也只能是租房子住5年,但5年之后,承租人如果你想要续约得话,能够明确提出续约申请,申请人需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到原申请所在城市县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查仍对符合条件的,产权单位申请办理公租房续约办理手续.
北京公租房申请标准
1、“三房”轮候家庭
可凭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市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侯配租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房轮侯时间从原保障房登记备案日期算起。
2、别的对符合条件的当地城镇户口家庭
家庭平均住宅使用的面积15平米(含)下列;3口以下的家庭年薪10万(含)下列、4口或以上家庭年薪13万余元(含)下列。申请保障房家庭组员包含申请人、另一半、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组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是年未婚儿女。申请家庭理应举荐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组员做为申请人在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或城镇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
㈥ 北京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北京公租房可以住五年。当条约期满承租家庭是要退出住房的。承租家庭如果需要续租,在条约期满前三个月之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干的单位进行复核,并且条件的续签租赁条约的才能续签。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的,但是暂时没找到合适的租处,租赁条约期满后可给予两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性价比的住房来收租。
㈦ 关于公租房居住期限是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公租房的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但是期满后只要符合公租房的条件也可以继续申请公租房。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