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北京积分落户加分项目
北京积分落户加分项目:
1、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投资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每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积分3分;
2、稳定住所。自有产权的住房:每连续住满1年积分1分;合法租赁住房、住单位宿舍:每连续住满1年积分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保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保年限作为居住年限)
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包含职高)积分10.5分;学士学位积分15分;硕士学位积分26分;博士学位积分37分;(以最高学位为准,不累计;上学期间连续社会或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积分不累计。)
4、职住区域。居住地从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地区:每满一年加2分,最高加6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地区:每满一年加4分,最高可加12分;
5、创新创业。科技文化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国家级最高加分12分,市级奖项最高可加分6分;国家高新企业高管或核心技术人员、在创业企业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在创业中介机构投资或就业:每满一年加1分,最高可加3分;
6、纳税。近三年连续纳税,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近三年连续纳税,所投资企业纳税平均每年纳税20万及以上:加6分;
7、年龄。不超过45岁:加20分;
8、荣誉表彰。省部级以上劳模、全国道德模范、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加20分。
9、北京积分落户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己购公房和存量房;按照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北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法律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第五条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❷ 在京租房的落户积分要什么条件才能增加
北京积分落户基础指标及分值
(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保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积3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合法租赁住所;用人单位提供的拥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房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房屋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保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保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9分,大学本科15分,硕士27分,博士39分。
注意:学历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全日制最高学历为准,不累加。获得多个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在其最高学历得分基础上,每多获得1个硕士学位,加3分;每多获得1个博士学位,加6分。
(四)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居住地由本市其他行政区转移到城六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减2分,最高减6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本市其他行政区转移到城六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减4分,最高减12分。
(五)疏解行业就业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区域性专业市场、一般制造业、《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范围内就业的申请人,就业每满1年减6分。就业时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六)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
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的创业企业就业,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具体条件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相关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就业,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具体条件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奖项的申请人,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获国家级奖项的加9分,获本市奖项的加6分。具体奖项认定标准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❸ 北京积分落户怎么申请
北京积分落户的申请流程:
一、前期:
1、注册、认证
在“北京通”APP或“北京市政务服务网”中注册,并通过人脸识别或银行卡方式达到L3级(中级)认证。
2、登录系统
在北京市人社会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个人登录。如满足申报落户资格,可自动登录申报系统。进入系统后,阅读诚信声明和申报须知,做出无刑事犯罪记录承诺和诚信承诺,进入“员工选择单位”页面。如不满足资格条件,系统将自动提示原因。对提示原因有异议的,向所在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出。
3、发起关联申请
在“员工选择单位”栏中输入单位注册码,查询、核对所在单位名称,提交后等待单位确认。关联申请被退回的,请核实单位注册码后再次发起关联申请
4、基础信息填写
主要是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现工作单位名称的核对,还有添加随迁子女信息,只需添加姓名和身份证号就行。
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拟随迁符合计生政策未成年子女信息”。取得落户资格后,需在落户办理时录入户籍等详细信息。对于“是否同意政府将所填个人信息依申请公开给第三方”这一必选项,任何选择都不会影响个人积分落户申报。
二、中期:
各项加分指标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写,该上传资料就上传资料。
先是基本信息,再是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标准——守法记录,最后是预览/提交,这是总体的流程。
三、后期:
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的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在落户办理阶段向区指定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系统打印的《积分落户申请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以配偶名下自有住所取得积分的,提交与该自有住所有关的婚姻凭证;
3、需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交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户籍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以及与随迁子女有关的申请人婚姻凭证;
4、档案审核按相关规定办理,无档案人员应出具无档案诚信声明;
5、申请人不能亲自前往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落户材料的,应签署(授权委托书),由被委托人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材料前往办理。
1、网站申报
先是区积分落户窗口(社保所在地)审核,提交材料(按要求提供即可)。然后转到市积分落户中心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完成,就自行打印相关落户函件,办理落户手续。进行到哪一步骤,都在系统上可查。
2、分局户政大厅(住宅所在地)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这个一式三联,分局留一联备案,老家派出所一联,落户派出所一联。
准备材料:自行下载打印《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报户口介绍信、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计生证明。原件、复印件都需要。分局会把报户口介绍信,登记表,准迁证钉在一起,盖上骑缝章,让你拿着这些资料落户时用。
3、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并得到《户口迁移证》
准备材料:《准予迁入证明》、户口簿(本人和孩子的)、身份证(本人的,可带上孩子的备用),如代办需授权委托书。
迁出原因:选积分落户,如果没有积分落户选项,则选“其他”或者“干部调动”,在备注里手写“积分落户”并盖章。如有孩子随同迁出,建议携带孩子身份证和出生证明。
4、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准备材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第二步得到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房产证。如房本是配偶的或者孩子在配偶户口本上,必须带上配偶,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
5、档案办理
调出,存档。
法律依据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第三条坚持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稳步实施积分落户政策。
第四条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第五条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应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上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只取得学历或学位的,可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获得积分。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四)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每满1年加2分;满足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的,每满1年加3分。以上情况,最高加12分。
(五)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本市市级奖项的,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的,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获国家级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获本市市级奖项的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并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企业近三年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达到《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的可加分,最高加6分。
上述创新创业指标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
(六)纳税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近5年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减12分。
(七)年龄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含不满一岁)少加4分。
(八)荣誉表彰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获得以下荣誉表彰之一的,加20分: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国家相关表彰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九)守法记录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近5年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记录减30分
❹ 北京积分落户积分计算方法
北京积分落户积分计算方法是根据申请人的工作、学历、创业等综合情况按照分值相加。要在北京申请积分落户,还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指标:
1、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在京就业或投资满1年及以上,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2、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住满1年及以上。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出租房、单位宿舍、自有住房,以上三类住所需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3、教育背景指标。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
4、职住区域指标。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5、创新创业指标。申请人在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或北京市级别奖项的,可获得相应加分担任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的,可相应加分;创业投资的可获得相应加分。
❺ 北京积分落户2022年新政策
北京积分落户2022年新政策包括:
积分落户的九项积分指标:
1.合法稳定就业。系统自动识别,在京每连续在京缴纳社保满一年加3分。
2.合法稳定住所。自有住房:取得北京市房屋所有权证过不动产权证书的自有住房,每连续居住满一年加1分。
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加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加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加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加37分。
4.居住区域。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它行政区域,每满一年加2分,最高加6分。
5.创新创业指标。在科技、文化大赛或者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奖项最高加12分,获得本市级奖项最高加6分。
6.纳税指标。近3年连续纳税,个人所得税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以上者加6分。
7.年龄指标。系统直接计算显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加20分,超过45周岁这20分就没有了。
8.荣誉表彰。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加20分,各项指标不累计。
9.守法记录。被本市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记录减30分,系统直接计算。
那么,要想积分落户需要符合哪些基本资格哪?
1.《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或者《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保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虽然法定退休年龄之内都可以申请,但四十五周岁是个关键年龄,四十五周岁以内加20分,超过四十五周岁就没有这项优待了。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七年及以上。连续缴纳的七年社保,如果出现断缴可以及时补缴,但不能超过五个月。如果补缴不及时,即使未超五个月,也不能算作连续缴纳。
4.无刑事犯罪记录。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北京积分落户2022年新政策”的相关法律知识了。想要落户北京,除了要符合基本资格外,还需要充分考虑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居住区域等九项积分指标。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坚持和强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结合本市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