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地医保怎么转到北京
1、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北京的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就可以等结果了。
待基金到帐后,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
外省存在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情况,社保中心还需收到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后,才能完成保险关系接续。
一、外地养老、医疗保险转入北京办理材料
1、外省市(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
2、外省市(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1份。
3、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1份。
4、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1份。
5、转移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6、转移人为本市户籍人员的,提交转移人本人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
7、签收《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告知书》后,提交《告知书签收回执》。
二、外地养老、医疗保险转入北京办理条件
1、本市户籍人员:在参保单位或存档缴费机构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且存在1个月以上的实际缴费记录。
2、外端口户籍人员:在参保单位或存档缴费机构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且存在1个月以上的实际缴费记录;2010年1月1日后首次在京缴纳养老保险时,女不满40周岁、男不满50周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B. 异地医保转北京医保怎么办
法律分析:1、参保人所在单位或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原件,到本市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接续柜台办理转入手续;2、本市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转入业务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向参保人原参保地经办机构邮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八十二条 基本医疗服务费用主要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支付。国家依法多渠道筹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