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婚检指定医院及婚检注意事项
婚检,对于越来越注重生活质量的年轻人来说,显得愈加重要。那么北京婚检的指定医院有那几家呢?婚检前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
(一) 北京婚检指定医院
现在北京市指定的婚前医学检查单位包括:各区县的妇幼卫生保健院、保健所以及北京妇产医院、清河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朝阳区劲松医院、北京军区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军总医院、空军总医院和北京卫生检疫局等。
(二) 婚检注意事项
1. 婚检要尽量与婚期拉开时间距离,一旦检出问题,能争取时间治疗。婚检证明的有效期是三个月。
2. 婚检时带上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一口寸免冠照片三张,另外还要有双方单位的介绍信。
3. 婚检时女性要避开月经期,月经干净三天后再婚检,否则女性的尿液中含有大量红细胞,医生会怀疑其有肾炎、结石等问题。
4. 婚检前一天要休息好,不能太劳累,别喝酒,因为这些都有可能影响肝功的化验结果。
5. 婚检前一天尽量吃清淡饮食,否则抽血化验时会出现乳糜血(血液混浊),影响检查结果。
6. 婚检当天早晨一定不能进食,必须空腹检查。
如果婚检顺利的话,一天即可领到婚检证明,所以要婚检必须准备一天的时间。
‘贰’ 北京婚检医院在哪里 婚检前期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婚检对于新人而言是有一定的好处,最重要的是让自己的后代能够健康成长,但是对于 北京婚检医院 以及婚检前期的准备却不是非常的了解。这里我将给各位讲解下 北京婚检医院 在哪里,以及婚检前期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北京婚检医院 在哪里
婚检对于即将领证的新人都是提供免费的体检服务。在领取结婚证之前,新人们都会进行必要的婚前检查,而且在北京进行结婚登记的新人,都将免费获取一张婚检联系单。然后可以凭借婚检联系单在双方的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进行一系列的项目体检。在北京市,所指定的婚前医学检查的单位包括:各区县的妇幼卫生保健院及保健所;北京妇产医院;清河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朝阳区劲松医院;北京北京军区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军总医院;空军总医院;北京卫生检疫局。
婚检前期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1、所安排的婚检时间尽可能的与结婚吉日拉开距离,万一在婚检时检查出问题,有更多的时间进行治疗,一般婚检证明的有效期是三个月。
2、在去婚检之前,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三张一寸免冠照片、以及双方单位提供的介绍信。
3、所挑选的婚检的时间,需要避开女性的月经期,一般是等到月经介绍后的三天进行婚检,因为如果处于月经期,那么在女性的尿液中会含有大量的红细胞,将会产生肾炎、结石等等病症的误诊。
4、为了不影响肝功能的化验结果,在婚检的前一天,新人要特别注意,一定要休息好,不能过于的劳累,切记不能沾酒。
5、在婚检的前一天,在饮食上也是需要特别的注意,尽量食用清淡的,否则将会在抽血化验的时候,出现乳糜血,一定程度上影响检查结果。
6、在进行婚检的当天早晨,千万不要进食,一定要保证是空腹检查。
一般来说,如果婚检是非常顺利的可以在一天内就可以领到婚检的证明,因此需要花一天的时间准备婚检哦。
我结语:各位在了解了 北京婚检医院 在哪里,以及婚检前期的准备工作有哪些之后,对于婚检前期的准备都有方向了么?为了确保婚检的正常,在婚检的前一天必须做好饮食方面的工作,同时在婚检当天早晨切勿进食哦。
‘叁’ 军婚婚检在哪里做
军婚婚检在所处地区当地的妇幼保健院都是可以做的。军婚婚检与普通婚检一样,分为自费婚检和免费婚检。自费婚检只要到就近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婚前检查即可,如果是免费婚检就需要到社区指定的医院进行婚前检查。婚前检查是一次全面系统的健康检查,重点是遗传病方面的调查和生殖器官的检查。
婚前检查是比较系统的健康检查,重点检查遗传病以及生殖器方面,看是否会对婚姻以及下一代的健康有所影响。主要有询问病史、体格检查以及卫生指导三方面。但是军婚的婚检会比普通人婚检更加严格谨慎。
1、询问病史
(1)健康询问及家族史调查:了解双方以往健康状况;了解父母、家族的健康情况,最好追溯三代有无遗传病或先天缺陷等家族病史;对于有近亲血缘关系的婚配,医生将给予劝阻。
(2)询问生活情况:了解双方之间的生活情况,如是否吸烟、饮酒等。若女方为二婚,则还会询问生育情况。
2、体格检查
(1)常规的检查。比如身体的发育状况、体格、女性月经和男性的排精情况等,有身高、体重、视力等比较常规的检查。
(2)内科检查。对心脏、肺部、肾进行检查。
(3)实验检查。有检查血液、肝脏、癌症和性病等。
(4)男女的生殖器官的检查。这也是婚检重要的检查项目之一,通过提前的检查,能及时发现问题,得到最快的处理。
(5)传染、遗传疾病检查。主要检查有无精神病、白癜风、淋病等不利于结婚的疾病,若存在则劝他们不要结婚。
3、卫生指导
进行必要的性教育、优生学以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指导。如果男女双方有什么问题也可以请教医生,医生会给出合理的解答及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七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
(二)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
(三)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