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应如何坚持厉行法治
从党政机关率先做起,严格落实垃圾强制分类标准要求,对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并逐步将垃圾强制分类扩大到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局面。市城市管理委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推动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区要落实属地责任,积极支持驻区中央党政机关、部队、市级党政机关开展垃圾强制分类。
⑵ 北京 垃圾分类
法律分析:北京垃圾分类主要有四种分类,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法律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一)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
(二)废旧家具家电等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单独堆放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
(三)农村村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灰土单独投放在相应的容器或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
(四)国家和本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其他规定。
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
⑶ 北京“垃圾分类”:强调多元共治,政府兜底处理
记者 | 陈鑫 实习记者 唐青青
继上海等城市强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后,作为全国46个试点城市之一,北京市也正式拉开垃圾分类大幕。2020年5月1日,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
《条例》引用了最新国家标准的垃圾四分类名称和表述,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并首次明确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对界面新闻表示,此次北京市施行的《条例》核心亮点是明确了垃圾分类链条上各个利益相关者的责任界定,包括单位和个人的分类投放的责任,生产服务型企业、政府机关源头减量的责任,后端收集、运输、分类处理垃圾的责任等。
《条例》提出,北京市垃圾分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全市统筹和属地负责,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的社会服务体系。
2019年,北京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011.16万吨,日均2.77万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如刚4月27日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截至2020年3月,全市生活垃圾总设计处理能力达到了每天3.27万吨,可满足垃圾分类处理需求。
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表示,5月1日至7月31日,北京市将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活垃圾分类强化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生活垃圾混堆混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等行为。
对于居民未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违法行为,北京市将采用教育劝阻、书面警告与执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条例》规定,个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同时拒不听从劝阻的,城管部门将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将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的处罚门槛其实是很高的,只有当一个人拒不履行责任,才会去处罚,这更多是为传递信号,发挥威慑作用。但是针对负责收集、运输、处理垃圾的企业,处罚是比较严苛的。 ”刘建国说。
根据《条例》规定,对于单位责任主体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城管执法部门将责令立即改正,处100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固体废物处理专家、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蒋建国指出,垃圾分类既然是法律,居民和单位都必须要遵守,做得好会有奖励措施,这样也可提高居民和单位的积极性。
《条例》也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可以通过奖励、表彰、积分等方式,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北京多个街道和社区都自主推出了个性化的奖励举措,例如垃圾分类积分兑换、设置红黑榜等。对于推行效果好的社区和街道,北京市也会给予其一定的资金奖励。
不过,相比于上海在2019年强制推行垃圾分类时的雷厉风行做法,北京制定的措施相对显得柔性。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设施处副处长蔡华帅对媒体表示,北京市参考了其他城市垃圾分类的经验并结合实际,选择了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策略,更重质量而非数量。
比如北京市要求的垃圾分类并没有像上海一样区分干湿垃圾,也不要求定时定点投放,而且充分考虑了前端投放、运输与后端处理能力的匹配度,分类方法也相对务实。“如果民众无法特别精准地判别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可以将之置于其他垃圾中。这种做法可操作性高,也能减轻民众对垃圾分类的抵触心理。”刘建国表示。
2019年4月26日,住建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提出,从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界面新闻注意到,在首批选定的46个重点城市中,北京、上海、太原、长春、杭州、宁波、广州、宜春、银川等多个城市已出台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
而就在北京市《条例》施行前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4月29日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提出,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
对于各地的垃圾分类工作进展,在4月12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刘李峰曾透露,截至2019年底,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覆盖率已经接近70%。在其他地级以上城市,这项工作也全面启动,广东、浙江、陕西等省正按规划在全省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地推进垃圾分类的成效也在显现。据上海市发布的数据,2019年7月1日《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后3个月内,上海湿垃圾分出量达9000余吨/日,较2019年6月增长约2000吨/日;可回收物分出量5600余吨/日,较2019年6月增长约1600吨/日;有害垃圾分出量0.62吨/日;干垃圾处置量低至约15275吨/日,较2019年6月减少约4000吨/日。
中国环联理事长张益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上海和北京制定的《条例》都是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起到表率引领作用的地方性法规,“我们期待北京新《条例》的出台和实施能创造更多具有引领性、可操作性和可复制性的‘北京模式’和‘首都经验’。”
不过,张益也指出,推进垃圾分类过程的挑战是有共性的,这不仅是北京面临的挑战,也是其他城市存在的问题。目前来看主要是要克服“四难”:即投放习惯养成难,前分后混改变难,厨余垃圾处理难,管理合力形成难,这需要一个过程。
“垃圾分类最重要的就是源头如何达到分类的目标,这实际上需要居民的配合,怎么去让垃圾产生者按照要求进行有效的分类,这肯定是最重要最难的一步。”蒋建国分析,另外从政府层面来看,垃圾分类全面推广之后,垃圾收运系统肯定也要发生变化,政府的末端处理设施能否满足源头分类之后,不同类别垃圾的出入和处理,这也是北京和其他城市都面临的问题。
“垃圾分类,不单单是指垃圾处理,而是强调社会多元共治。”刘建国对界面新闻表示,北京的《条例》主要强调政府将垃圾分类作为一个公益民生事业,政府负责兜底处理垃圾,还需要每个环节的人各司其职,最后才能形成一个良性运行的系统。
⑷ 北京生活垃圾分类启动7个月,具体都取得了什么进展
新修订的《北京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5月1日实施,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工作进展主要体现在八个指标的“六升两降”八项成效上。一是家庭厨余分出数量大幅提升。二是厨余垃圾分出质量逐步提升。三是桶站设置达标率进一步提升。四是指导员值守率明显提升。五是宣传动员覆盖率明显提升。六是执法检查力度持续提升。七是其他垃圾清运量明显下降。八是问题率不同程度下降。
下一步,北京市将继续坚定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狠抓这件“关键小事”。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批示精神,在中央单位、驻京部队的大力支持下,只争朝夕、久久为功,带领广大市民踊跃参与到垃圾分类持久战中来,确保人人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而奋斗。
⑸ 北京将推动垃圾分类立法 分类标准与上海不完全一致
7月2日晚,@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记者日前从北京市城管委了解到,北京将推动垃圾分类立法,罚款不低于上海。但北京的垃圾分类标准与上海并不完全一致,分为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及可回收物。
观察者网此前报道,作为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上海推动垃圾分类也引起一些城市效仿。
6月18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孙新军在直播访谈节目中表态,将推动垃圾分类立法。“上海已经明文规定,混合投放垃圾最高要处以200元罚款,而北京也不会低于这个数。”
另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孙新军介绍,现在北京市每天会产生将近2.6万吨的生活垃圾,人均每天1.1公斤。目前北京有29个垃圾处理终端设施,都在满负荷运转。
孙新军说,生活垃圾一般分四类: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
可回收物是循环利用的,报纸、纸箱、饮料瓶、易拉罐等等由再生资源企业回收利用,俗称“收破烂”;厨余垃圾是厨房产生的,像菜叶菜帮,剩饭剩菜等;其他垃圾是保鲜膜、塑料袋、纸巾等,可送到焚烧厂发电或者是填埋;有害垃圾是对身体和环境有害的,如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油漆等,需用特殊方法安全处理。
据了解,早在2012年,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了政府部门、物业等管理责任人、收运处置单位、垃圾产生单位的责任和罚则。但是物业等管理责任人对居民个人参与垃圾分类仍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缺乏约束和强制,导致垃圾分类居民参与率增长缓慢。
目前,《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列入2018-2020年立法规划。新修订的条例将不光对单位,也将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以立法方式使软约束逐步“硬起来”。
此外,孙新军还表示,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委还将研究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好回收中心的布局,畅通资源回收渠道。
⑹ 北京市垃圾分类的标准是什么
北京将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
1、厨余垃圾
是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
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
2、可回收物
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电子废弃物类、织物类等。
3、有害垃圾
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4、其他垃圾
是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垃圾分类处理是指将垃圾按“可回收再使用”和“不可回收再使用”的分类法进行分类处理,通过垃圾分类处理可以回收垃圾中的可回收利用资源,减少浪费,同时减少填埋和焚烧垃圾所消耗的能源。
(6)北京市如何推动垃圾分类扩展阅读:
内容解读:
《条例》要求,禁止在北京市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勺子、洗漱用品等,并应当设置醒目提示标识。将采取措施逐步推行净菜上市。
《条例》指出,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废旧家具家电等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单独堆放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
建筑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农村村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灰土单独投放在相应的容器或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国家和本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其他规定。
⑺ 北京将推进垃圾分类立法,如何将垃圾再利用起来
北京开始推进垃圾分类立法,除了要减少公民制造垃圾、混装垃圾、减少处理垃圾的成本之外,也是希望能够把那些可以回收的垃圾重新利用起来。
北京的垃圾分类主要有4大类,其中就包括可回收垃圾。而可回收垃圾,包括能够循环利用的矿泉水瓶、报纸、易拉罐以及旧衣服或者是电子产品等很多的品种。
北京垃圾回收部门也会把这些垃圾重新回收再生企业进行处理和消化。从而达到循环再利用的目的。所以说在北京的小伙伴们一定要把那些可回收的垃圾放到蓝色的垃圾桶里面。
⑻ 根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北京市是如何推动垃圾分类的
首先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和监督权,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其次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行使提案权,审议权,表决权,质询权,推动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