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积分落户只有学历没有学位有积分吗
北京积分落户只有学历没有学位,是没有积分的。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规定,以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进行教育背景指标积分申请时,应兼具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具体是指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内及国外学历学位。
同一层次的学历、学位,即使取得的时间不同或发证机构不同,只要获取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学位证书电子备案编号”或经过学历学位认证获取了认证报告编号,就可以申请积分。
(1)北京积分落户需要什么学历扩展阅读:
《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第十条 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的人员,应在落户办理阶段向区指定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系统打印的《积分落户申请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三)需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交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户籍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
档案审核按相关规定办理,有档案人员提交进京后存档机构开具的同意接收函,无档案人员应出具无档案诚信声明。上述材料经区指定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经审查发现问题的,取消已取得的积分落户资格。
⑵ 北京积分落户成人教育学历可以吗
法律分析:年龄低于45岁加20分,一过45岁每年递减4分,所以想要在北京落户,最好在45岁之前实现一过45岁可就难了。而学历,大专(高职)加10.5分,本科学历并且有学士学位的加15分,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的加26分,博士研究生加37分。
法律依据:《北京积分落户制》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居住证;(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⑶ 北京积分落户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积分
一、积分落户的定义
积分落户(1)是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二、北京积分落户的申请条件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2)第4条规定,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三、积分获取方式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在京人员只要满足以下条件(3),即可获取积分。
(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
1.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
2.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
3.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
4.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
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⑷ 北京积分落户,学历加多少分
北京积分落户,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上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
第五条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第三点 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上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只取得学历或学位的,可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获得积分。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4)北京积分落户需要什么学历扩展阅读
《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中规定:
第十五条积分指标解释
第三点 教育背景指标: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内及国(境)外学历学位。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分别比照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指标的赋分规则,自毕业日期起往前扣除相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积分。(具体标准见附件2)
第四点职住区域指标: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每满1年加2分;满足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的,每满1年加3分。
⑸ 北京积分落户学历要求全日制吗
法律分析:不要求。就学一年的积分分值应与就业和居住一年的积分分值相衔接。非全日制学历学位也可积分,为了避免重复计算,就学期间的连续缴纳社保和连续居住年限积分均不累加。申请人可综合考虑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指标得分,以及就学期间连续缴纳社保和连续居住情况,从实际出发,选择所能取得的较高分值结果进行填报。也可提前在积分落户服务专栏的“积分模拟计算工具”自测分值,综合比较后再行填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⑹ 北京积分落户学历
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3、在京连续缴纳社保7年及以上4、无刑事犯罪记录
基础指标
1、合法稳定就业: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投资办企业或者是个体工商户,每连续缴社保满1年可以积3分。
2、有稳定住所:如果有自有产权的住房,每连续住满1年可以积1分;租房并签正式合同或者住单位宿舍,每连续住满1年积0.5分。
导向指标
1、教育背景指标:大学专科(含高职)积10.5分、本科学士学位积15分、研究生硕士学位积26分、研究生博士学位积37分。
2、职住区域指标:居住地从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3、创新创业指标:科技文化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国家级奖最高加12分,市级奖项最高加6分。国家高新企业高管或核心技术人员、在创业企业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2分,
最高加6分在创业中介机构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4、纳税指标: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并且个人所得税平均每年10万元及以上或者所投资企业纳税平均每年20万元以上,可以加6分不过!如果申请人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
每条记录最高可以减掉12分。就算为了积分,各位也要做依法纳税的好公民。
5、年龄指标:不超过45周岁加20分。
6、荣誉表彰指标:省级以上劳模、全国道德模范、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加20分。同样哒,这个积分不累计。
7、守法记录指标:其他指标基本都是加分项,唯独这条是纯减分。如果申请人在北京因违法被行政拘留,每条行政拘留记录都会被减30分。
⑺ 如何申请北京积分落户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有关部门申报。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
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持有本市居住证
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无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分值】
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积分落户分值。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值,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将其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通过后,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由市有关部门对积分落户指标体系适时提出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⑻ 北京积分落户申报 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申报落户
北京积分落户申报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居住证的持有时间截止到细则发布前,即2018年4月10日前向本市公安机关申领《北京市居住证》,无论该证件是否有效,都可以参加2017年度的积分。
北京积分落户申报流程“4、9、8”
“积分落户498,便捷申报就靠它”,关于申报,请大家记住“4、9、8”这组数字。
1、“4”指的是4项资格条件:持有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需要注意的是,居住证的持有时间截止到细则发布前,即2018年4月10日前向本市公安机关申领《北京市居住证》,无论该证件是否有效,都可以参加2017年度的积分。
2、“9”指的是9项积分指标:包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和守法记录。资格条件和积分指标在《办法》里已有明确规定。
3、“8”指的是8个经办步骤:包括系统注册、关联单位、积分填报、确认提交、数据核查、查看初核结果、复查及现场审核、发布及公示。
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需通过用人单位,即申请人所在社保缴纳单位提交申请。启动申报后,用人单位应首先登录市人力社保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在申报系统注册。用人单位注册通过后,具备4项资格条件的人员可注册申报系统并填写9项积分指标,按8个经办步骤逐一操作。
(8)北京积分落户需要什么学历扩展阅读
北京市积分落户实行年度申报制,分为申报、核查、复查、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各个阶段时间相互不交叉。总体申报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1、2018年4月16日至6月14日为申报阶段。在这60天里,申请人和所在单位可以在申报系统提起注册申请,经系统自动核验,符合资格条件的可成功注册,进入实际申报页面。申请人逐项填报各项积分指标,经用人单位确认提交后即可等待初核结果。
2、2018年6月15日至7月30日为核查阶段。在这一个半月,本市各相关部门分别根据确定的审核职责,对提交的申报数据进行比对核查,得出初步核查结果。
3、2018年7月31日至9月4日为复查阶段。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查看初核结果。对自有住所信息、创新创业指标奖项信息、荣誉表彰指标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查申请。对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中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纳税指标中需要证明投资企业纳税情况的,也在这一阶段进行现场审核。
4、2018年9月5日以后,市政府将根据实际申请人员积分情况,统筹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要求,合理划定落户分值,确定落户规模。我们将在第四季度向社会公布落户分值,公示拟落户人员信息,为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调京落户。
5、2018年10月23日起,取得北京积分落户资格者可以开始办理落户手续,时限为2018年10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