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北京市社保怎么计算
单位可能按照最低给你缴纳的,可以要求补偿,或者到社保局投诉。
养老公司20%个人8%
医疗公司10%个人2%+3
失业公司1%个人0.2%
工伤公司0.3%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持有北京户口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才能上)公司0.8%个人不用缴费
住房公积金公司12%个人12%
所以应按照你的社保基数(一般为上年月平均工资或新人第一个工资)来算
比如你的税前工资5000,那么每月个人缴纳社保及公积金为5000*22.2%+3=1113元。
以下是2009年北京的社保缴费基数列表
社平工资:3726
基数上限:11178(社平300%)
基数下限:1490(社平40%)
医疗下限:2236(社平60%)
最低工资:800
本市和外端口城镇职工
养老/失业/工伤———基数1490—11178
生育/基本医疗———基数2236—11178
本市和外端口农村职工
养老/失业———基数800
工伤/生育/基本医疗———基数2236—11178
相关社保政策可以参考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网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㈡ 北京市 如何计算社保金
由于你的缴费情况等资料都不掌握,当地历年的职工平均工资等都是未知数,无法为你计算准确的养老金月领取额。所以,只能告诉你计算方法啦。下面是北京的养老金计算方法,你自己测算吧!(若数据齐全,可发给我帮你计算)
养老金待遇测算表(老办法)
姓名参加工作时间1969-10-1享受待遇时间2008-1-1基础性养老金546.80
性别个人帐户储存额25900累计缴费年限39.25过渡性养老金1598.19
出生时间缴费工资指数1.654视同缴费年限25.25过渡性调节金130.00
职务工种职工平均工资2734.00实际缴费年限14.00个人帐户养老金215.83
职称类别指数化平均工资4521.06高温工作年限特殊待遇养老金
晋职时间退休类别特殊工种退休毒害井下年限养老金待遇总额2490.83
缴费年度
平均工资
缴费工资
缴费比例3.00%3.50%4.00%4.50%5.00%5.50%6.00%6.00%7.00%7.00%8.00%8.00%8.00%8.00%
滚存利率10.98%9.16%7.12%6.00%5.00%5.00%5.00%5.00%1.98%2.25%2.25%2.25%2.52%2.52%
当年利率5.49%4.58%3.56%3.00%2.50%2.50%2.50%2.50%0.99%1.13%1.13%1.13%1.26%1.26%
帐户积累率12.00%12.00%12.00%11.00%11.00%11.00%11.00%11.00%11.00%11.00%11.00%8.00%8.00%8.00%
当年帐户926.6936.7969.3965.3980.91021.51263.71534.31618.31679.32228.02596.02998.91496.1
帐户结余额1011.52086.93239.64415.25665.97021.88699.810436.712326.314320.716921.119517.122516.0
工资指数1.9921.8061.6541.6631.6501.5721.7661.6481.5061.3381.6052.0082.0050.939
备注:1、此表数据仅为计算者个人行为,不作为退休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依据。
2、此测算表如有出入,由计算者本人负责。
一、为贯彻执行《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2006年12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以下简称183号令),保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过渡,顺利实施,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基本养老金按以下标准计发: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一年发给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见附表1);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之和。其中:
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其本人缴费工资指数的乘积为基数,按1998年6月30日前被保险人的实际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计算公式见附件一。
三、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期
为使183号令实施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合理衔接、平稳过渡,根据国家确定的原则,改革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实行五年过渡(自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分别按照新办法和原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并进行比较。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按原办法计算的,其差额部分予以补足;高于原办法的,2006年退休的,基本养老金增长幅度不超过按原办法计算的20%;2007年退休的,不超过40%;2008年退休的,不超过60%;2009年退休的,不超过80%;2010年退休的,不超过100%。自2011年起,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不再进行两种计算办法比较。
过渡期内,两种计算办法比较时,按原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使用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封定在2005年的32808元/年(2734元/月)。
四、关于调整最低缴费基数的过渡办法
根据183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由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平稳过渡,最低缴费基数的调整实行五年过渡(2007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一个缴费年度)。2007年至2011年各缴费年度最低缴费基数分别调整为相应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45%、50%、55%、60%。
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最低缴费基数仍按原标准执行,不再调整。
五、关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问题
根据183号令第十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对于按上述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可选择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2007年至2010年缴费年度内,选择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仍有困难的,2007年缴费年度可选择40%;2008年缴费年度可选择45%;2009年缴费年度可选择50%;2010年缴费年度可选择55%;2011年缴费年度及以后可选择60%作为缴费基数。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申请按上述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已经缴纳部分的缴费基数不再调整。
六、关于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问题
(一)2005年缴费年度(含)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再变更。
(二)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被保险人,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补缴时,以被保险人相应补缴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历年规定的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之和缴纳。被保险人以本人相应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乘以相应补缴年度个人缴费比例补缴,差额部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计入个人账户的个人缴费部分与单位缴费部分,均以本人相应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补缴公式见附件二)
七、本意见自183号令实施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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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北京市社保计算方法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京劳社养发[2007]21号)的规定,北京市退休职工2016年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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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北京市社保缴费计算
社保交费比例:
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医疗保险
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0.2%;
工伤保险
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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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北京社保是怎么计算的
养老公司20%个人8%
医疗公司10%个人2%+3
失业公司1%个人0.2%
工伤公司0.3%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持有北京户口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才能上)公司0.8%个人不用缴费
住房公积金公司12%个人12%
所以应按照你的社保基数(一般为上年月平均工资或新人第一个工资)来算
比如你的税前工资5000,那么每月个人缴纳社保及公积金为5000*22.2%+3=1113元。
以下是2009年北京的社保缴费基数列表
社平工资:3726
基数上限:11178(社平300%)
基数下限:1490(社平40%)
医疗下限:2236(社平60%)
最低工资:800
本市和外端口城镇职工
养老/失业/工伤———基数1490—11178
生育/基本医疗———基数2236—11178
本市和外端口农村职工
养老/失业———基数800
工伤/生育/基本医疗———基数2236—11178
相关社保政策可以参考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网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㈥ 北京社保计算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北京社保计算
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00元基数计算(月缴);
a养老:单位20%(600元)个人8%(240元);
b失业:单位按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三资企业按上年中方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个人0.5%(15元);
c按单位行业、工伤发生率等由社保经办机构在所属行业适用的费率浮动档次内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个人不交;
d医疗保险:单位9%(282.06元)个人2%+3元(65.68元);
e生育保险:单位0.8%(25.07元)。
社保退休工资计算公式: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
(6)北京社保如何计算扩展阅读;
关于缴费基数
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精神,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经核算,月缴费基数下限应为5644元。
考虑2020年受疫情影响月缴费基数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标准,为适当减缓增幅,按照国家缴费下限两年过渡到位的要求,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3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6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