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兵入伍后家属每年可以得到多少补助
对享受进藏兵待遇的义务兵家庭提高到14341.5元,享受高原兵待遇的每年增发1000元。
山东莒县人武部依据《兵役法》有关“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规定,向县政府办公会提交专题报告。
县政府办公会研究决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全县统筹发放,今年统一调整到上年度全县农村人均纯收入的9561元,对享受进藏兵待遇的义务兵家庭提高到14341.5元,享受高原兵待遇的每年增发1000元。
规定还明确,随着全县人均纯收入提高,将逐年提升优待金发放标准;凡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一次性增发优待金5000元、2000元、1000元;被评为优秀士兵的,一次性增发优待金500元。
(1)福州义务兵抚恤金一年能领多少扩展阅读:
光荣的红花戴起来,喜庆的锣鼓敲起来。7月16日,经山东省莒县人武部积极协调,莒县有关部门在革命老区小店镇举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集中发放仪式,胸戴大红花的军属从县领导、人武部领导手中接过优待金大红包。
据该县人武部部长路向东介绍,莒县1100万元优待金将在“八一”建军节前全部发放到1136个义务兵家庭。
针对从今年起征兵由冬季改为夏秋季的实际,该县军地双方协商决定,全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到“八一”建军节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集中发放。这一举措产生了良好的激励效应,目前该县已有3000多名适龄青年报名应征,许多在外打工青年和高校学生委托亲属代为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山东莒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集中发放
‘贰’ 义务兵优抚金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三十三条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叁’ 退伍军人的地方补助每年应该是多少
看地方政策前几年西藏是2万
‘肆’ 义务兵抚恤金
法律分析: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法律依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
‘伍’ 国家对退伍伤残军人一年补助金是多少
提问应该为“国家对退伍的残疾军人(伤残军人那是2005年7月前的称谓)一年抚恤金、补助金各是多少?”
从2004年10月起,我国对于残疾军人的抚恤金用抚恤金年度(当年10月--次年9月)的频次,每一抚恤金年都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递增的,少的增加10%、多的递增30%
至于残疾军人补助是要在残疾军人自己的家庭发生临时性困难时,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递交书面申请,然后逐级递交街道、乡镇审核,最后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民政局优抚科批准的。数额是依据困难情况和当地经济水平而不一样的,最好的省市一年累计不超过三千元。
‘陆’ 当兵抚恤金发放标准2020
1、2年义务兵的话,部队发一次性退役金9000元,还有其他各种补助差不多有5000元左右。回到地方后,地方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一年差不多4500,两年就是9000元,还有优秀士兵、立功受奖的奖励。一般合计在2万5千元左右。
2、退伍后拿到的钱由重要的两部分组成,一是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二是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叫一次性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军龄、服役地区、职务等等都相同),只是入伍地不同的话,那就看入伍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了。
3、退役金根据退役金标准和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发:退役金数额=退役金标准×服现役年限。退役金标准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
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0条规定,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不能累计增发退役金。
‘柒’ 义务兵抚恤金发放标准的内容
法律分析: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残疾抚恤金的标准以及一级至十级残疾军人享受残疾抚恤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二十六条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
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第二十七条 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残疾抚恤金的标准以及一级至十级残疾军人享受残疾抚恤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残疾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军人,可以增发残疾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捌’ 现在 正常退伍军人 抚恤金多少
关于退伍军人抚恤金问题,退伍军人退役时没有伤残的,没有抚恤金。
退伍军人退伍后,其死亡或伤残跟是不是退伍军人无关。而跟退伍后所就业企事业单位有关,根据国家抚恤金发放办法,作为其工作人员,抚恤金发放标准,在其单位具体掌握。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2014年最新抚恤金发放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
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