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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社保在福州医院能报销多少

发布时间: 2023-01-25 20:07:23

㈠ 厦门的医保社保卡在福州可以用吗

可以。

医保社保卡具体使用方法:

1、医保社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2、医保社保卡余额查询: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中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也可以上网在社保查询系统登录查询。

3、医保社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中行的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中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4、医保社保卡密码:参保职工若修改密码,可拨打电话进行修改,也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进行修改。参保职工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原密码并更改密码。

(1)厦门社保在福州医院能报销多少扩展阅读:

医保社保卡使用流程:

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起付线,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3、持医保卡去医保定点单位看病的流程如下: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龙岩市医保异地能否结算?持社保卡就医省内可直接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异地就医报销社保“一卡通”来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社会医疗保险卡

㈡ 厦门社保医疗怎么报销比例

报销待遇,不仅包括住院报销待遇,还包括门诊报销待遇。据介绍,门诊报销医疗费的比例分别是,1000元以下的,报销35%;1000元到5000元的部分,报销45%;5000元至10000元部分,报销55%;1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65%。报销比例是与厦门未成年人医保报销比例相同的。
需要注意的是,可报销医疗费用是指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当年7月到次年6月30日为一个医疗保险年度。
需要注意的事项是,门诊单张票据金额为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或者住院单张票据金额在4000元以下(含4000元)的,是到各区社保中心办理报销的;单张票据超过上述金额的,就必须到市社保中心办理报销。另外,当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下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开始后的6个月内(即12月31日前)结算完毕。1、参保人属转外就医的,须事前按《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管理暂行办法》办理"转外就医"审批手续(如病情紧急,须转外入院7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就医终结后,凭附表中所列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结算;同次转外住院因病情确需延期的,须在期满之日起7天内携转入医院出具的病情近况治疗证明、到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延期手续。2、参保人属异地安置、异地居住、异地工作的,须事前按《关于在异地工作、居住的医保参保人员实施报备工作的通知》办理"异地报备"审批手续;已办理异地报备的参保人需转外就医的,须由报备的三级医院出具转外建议书并加盖公章。3、参保人外地出差、探亲、旅游期间因急性病产生的医疗费用,须提供单位或社区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4、在异地住院期间需进行所在医院以外的他院检查和治疗时,须经所在医院的科、院两级书面审批,此审批件作为报销凭据之一。5、异地分娩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提供单位产假证明。6、灵活就业等个人参保人员因就业而长期居住外地:超过6个月的,由个人申请报备后按异地工作人员管理;若外出工作时限小于6个月的,仅限于急诊费用的报销和慢性病的门诊维持医疗,除需提供外地的工作证明材料外,后者还需提供平时在厦有关的医疗门诊病历。7、未办转外就医(异地报备)手续的异地医疗费:(1)属于恶性肿瘤病例治疗方案疗程内的化疗放疗及定期复查,申请报销时提供除简明表中所列的材料之外,还需提供原转外就医医院开具的后续化疗放疗治疗方案及疗程证明;(2)在厦住院期间无人照顾,确需投靠直系亲属,并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申请报销时提供除简明表中所列的材料之外,还需提供当地居委会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3)在职人员外出学习、退休人员外出期间的慢性病的门诊维持医疗,申请报销时,须提供除简明表中所列的材料之外,前者提供外出学习通知书、后者还需提供平时在厦有关的医疗门诊病历;(4)参保人对政策不了解,其疾病又确需转外住院医疗,且是第一次未办转外就医手续的;(5)虽已办转外就医手续,属于超转外医疗期限而无延期医疗证明的,申请报销时提供除简明表中所列的材料之外,还需提供原转外就医医院开具的延期治疗证明;(6)参保人对政策不了解,转外医疗后自行转入当地其它同级或上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又属第一次的;属上述情况者,参保人在申请报销时,均须提交书面的申请报告和相关情况说明材料。8、参保人属抢救的急诊、经确认属社保卡损坏或挂失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凭病历和费用清单报销。医保年度停机结算和医保计算机系统故障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须由院方备书证明并签章。9、参保人因交通事故发生的先由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用,至医疗终结后,持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凭简明表中"本地门诊"、"本地住院"所列材料,提交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以参保人责任比例为准。10、参保人非本人责任而被他人伤害所发生的,或交通事故中本人无责,但肇事者(或伤害人)逃逸无法追究责任且时间超过一年的医疗费用,被伤害的参保人须写出申请报销的"情况说明"书,还须提交简明表中"本地住院"所列材料和公安机关的结案材料或证明材料由经办机构审核。11、参保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当月就诊次数超20次的,须提供完整的门诊病历记录,次月起统一报销。12、参保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需要到本市其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范围内的检查、治疗和配药时,必须经所住医疗机构书面审批,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垫付,在出院结算时由所住院医疗机构报销,并纳入此次住院总医疗费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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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厦门医保社保在福州能报百分之多少

一般可以报销60%。

医保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㈣ 厦门社保卡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厦门社保卡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厦门医保要点:
1.异地就医,如果没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不能异地直接结算,回到厦门仍然可以报销,但是需要个人先自付10%,再按照医保待遇报销。比如异地就诊花了2万,没有办理备案,那么回来只按照18000来算,先扣除2000不报。个人可以在i厦门APP或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申请备案。
2.厦门医保有健康账户,下半年每个职工300元,可以直接用来买药,相当于除了医保医保卡,额外每个人给了300块钱,这项待遇让很多其他省市艳羡不已,其他省市根本没有健康账户。
3.厦门医保不设门诊慢病制度,不限门诊病种,将普通门诊和特殊门诊合并,统一享受上述表格中的门诊待遇,每年门诊和住院额度10万,总额不高,但是报销比例比较高,向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等患者,不需要去单独申请特殊门诊待遇,便利了患者就诊。
其他省市只有特定疾病范围才享有的特殊门诊待遇,被厦门弄成了无门槛。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
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居住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标准,不按照转外就医支付比例执行。经本人申请,可以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给个人,供门诊就医、购药时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㈤ 厦门医保在福州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可以参考当地政府的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医保报销比例的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㈥ 厦门社保卡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最高90%。
1、异地医保报销的条件,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北京、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2、医疗保险是属地管理的,原则上是在哪里参保,就享受哪里的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参保人需要异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医疗机构开转院证明,或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可以在异地住院就医,先自付现金,出院后拿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转院证明或异地就医证明、缴费清单、缴纳凭证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报销医疗费用。未申请办理转院证明或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地社保局不报医疗费用。
3、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4、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