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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一次性领取广州失业保险金

发布时间: 2022-08-18 23:23:51

1. 失业金可以一次性领取吗在哪里可以领取

失业金是可以一次领取的,但是领取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说创业,从事了个体经营,新办了企业,这些条件满足之后,国家就会进行审核,然后通过之后就会将你的审验失业保险金对你进行一次性的分发。国家出台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例的主要目的,是使得从事个体生产的个人有了可以生产的启动资金 。

失业保险金的申报可以通过网上,也可以通过当地的政府机构。失业保险金的数额其实并不是很多,它是以各个省份失业保险金的比例,大概是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几进行领取规定的。但失业保险金可以救急,特别是在教培行业失业人员剧增的大形势下。

2. 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

法律分析:要想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其硬性条件,根据规定,除非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间的失业保险金作为扶持生产资金,其余情况都不能一次性领取全部的失业保险金。可以凭借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进行剩余期间失业保险金的一次性申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 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条件

法律分析: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2、经营场地的产权证明/租赁协议;3、《居民身份证》;4、《就业失业登记证》;5、《创业培训合格证书》;6、《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就业登记表》。一次性领取失业金领取流程:1、申请人备齐规定资料向户籍地或常住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2、工作人员受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3、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发放失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衍生问题:
失业保险期限是多久?
劳动者离职后,要到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保险缴纳统计表、身份证复印件、2寸证件照,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即可。如果申请失业金的,那么离职后60天内必须办理完。如果参保了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状态下享受失业补贴金。享受失业金的条件:(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4. 广东省失业金可以一次性领取吗

法律分析:可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的通知》出台,非广东户籍劳动者失业后,如果离开广东,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外来工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了标准按失业前月均缴费工资的40%乘以缴费年限计发按该规定,非广东户籍劳动者失业后,如果离开广东,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用因领取失业保险金而多次往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5. 失业保险可以一次性领取吗

失业保险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一次性领取的。具体的领取情况和具体劳动者可以领取多久的失业保险金 ,就要看领取的条件和之前缴存的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有多长 ,但最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不能超过24个月的。
一、 根据失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 ,凭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 ,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 ,不能超过24个月) ,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a、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 ,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 ,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
b、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C、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 ,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 ,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 ,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 ,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d、是已办理失业登记 ,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 ,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 ,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 ,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 ,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e、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 ,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 ,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并按迁入。

6. 广州失业金一次性领取标准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满12个月计发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为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参保每增加12个月,
其可申领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相应增加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最多可申领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不得超过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乘以24的乘积;参保缴费不足12个月的部分,不计发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前次失业有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该部分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按照尚未领取期限的月数乘以60%再乘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
3,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为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失业人员年龄距离本人法定退休年龄当月不满24个月的(含申领当月和法定退休年龄当月),
其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但最多不得超过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剩月数(含申领当月和法定退休年龄当月)与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的乘积。
4,失业人员虽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得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5,失业人员按本条规定计发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少于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40%乘以缴费年限的,可补足相应差额,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总额不得超过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90%乘以24的乘积。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申请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