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国34个省级行政区名称、位置、省会和简称是什么
北京市 京(jīng) 北京
浙江省 浙(zhè)杭州
天津市衡渣拍 津(jīn) 天津
安徽省 皖(wǎn) 合肥
上海市 沪(hù) 上海
福建省 闽(mǐn) 福州
重庆市 渝(yú) 重庆
江西省 赣(gàn) 南昌
香港特别行政区 港(gǎng) 香港
山东省 鲁(lǔ) 济南
澳门特别行政区 澳(ào) 澳门
河南省 豫(yù) 郑州
内蒙古自治区 蒙(měng) 呼和浩特
湖北省 鄂(è) 武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xīn) 乌鲁木齐
湖南省 湘(xiāng) 长沙
宁梁旁夏回族自治区 宁(níng) 银川
广东省 粤(yue) 广州
西藏自治区 藏(zàng) 拉萨
海南省 琼(qióng) 海口
广西壮族自咐羡治区 桂(gùi) 南宁
四川省 川(chuān)或蜀(shǔ) 成都
河北省 冀(jì) 石家庄
贵州省 贵(guì)或黔(qián) 贵阳
山西省 晋(jìn) 太原
云南省 云(yún)或滇(diān) 昆明
辽宁省 辽(liáo) 沈阳
陕西省 陕(shǎn)或秦(qín) 西安
吉林省 吉(jí) 长春
甘肃省 甘(gān)或陇(lǒng) 兰州
黑龙江省 黑(hēi) 哈尔滨
青海省 青(qīng) 西宁
江苏省 苏(sū) 南京
台湾省 台(tái) 台北
② 中国34个省级行政区全称、简称和行政中心
截至2006年8月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 特别行政区,现列表综述如下:
说明 :“/”为纯慎 或,或者的意思
名称 简(别)称 行政中心
北京市 京 北京
天津市 津 天津
上海市 沪 上海
重庆市 渝 重庆
河北省 冀 石家庄
河南省 豫 郑州
湖北省 鄂 武汉
湖南省 湘 长沙
江苏省 苏 南京
江西省 赣 南昌做配敬
辽宁省 辽 沈阳
吉林省 吉 长春
黑龙江省 黑 哈尔滨
陕西省 陕/秦 西安
山西省 晋 太原
山东省 鲁 济南
四川省 川/蜀 成都
青海省 青 西宁
安徽省 皖 合肥
海南省 琼 海口
广东省 粤 广州
贵州省 贵/黔 贵阳
浙江省 浙 杭州
福建省 闽 福州
台湾省 台 台北
甘肃省 甘/陇 兰州
云南省 云/滇 昆明
西/藏自治区 藏 拉/萨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 银川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 南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 乌鲁木齐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 呼和浩特
香港特别行政区 港 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 澳卖激 澳门
(2)杭州的省级行政区全称是什么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全国一级地方行政单位曾一度是大行政区,后历经多次变动,1965年基本稳定下来;1967年设立天津市,1988年设立海南省,1997年设立重庆市,同年收回香港,1999年收回澳门。目前全国共设有34个省级行政区 。
中国的一级行政区划,地方最高行政区域名。源于古代省制。在古代,省指天子所居之所,宫禁。唐有三省六部,“尚书省”为其一。最初是金国在重要的地方设置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元代中央行政机关叫“中书省”,又于各路(各行政区)设“行中书省”(中书省派出的机关),简称“行省”,最后简称为“省”。“省”由此发展而来。
截至2011年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其中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③ 34个省级行政区的名称和简称有哪些
中国34个省级行政区及简称如下:
北京市—京、上海市—沪、天津市—津、重庆市—渝、黑龙江省—黑、吉林省—吉、辽宁省—辽、内蒙古—蒙、河北省—冀、新疆—新、甘肃省—甘、青海省—青、陕西省—陕、宁夏—宁、河南省—豫、山东省—鲁、山西省—晋、安徽省—皖。
湖北省—鄂、湖南省—湘、江苏省—苏、四川省—川、贵州省—黔、云南省—滇、广西省—桂、西藏—藏、浙江省—浙、江西省—赣、广东省—粤、福建省—闽、台湾省—台、海南省—琼。
行政区划
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截至2019年底,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333个地级行政区、2846个县级行政区、38755个乡级行政区。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中国
④ 中国各省级行政区的全称,简称,省会
北京市 京
天津市 津
上海市 沪 别称申
重庆市 渝
河北省 冀 石家庄
山西省 晋 太原
辽宁省 辽 沈阳
吉林省 吉 长春
黑龙江省 黑 哈尔滨
江苏省 苏 南京
浙江省 浙 杭州
安徽省 皖 合肥
福建省 闽 福州
江西省 赣 南昌
山东省 鲁 济南
河南省 豫 郑州
湖北省 鄂 武汉
湖南省 湘 长沙
广东省 粤 广州
海南省 琼 海口
四川省 川 成都
贵州省 黔或贵 贵阳
云南省 滇或云 昆明
陕西省 陕或秦 西安
甘肃省 甘或陇 兰州
青海省 青 西宁
西藏自治区 藏 拉萨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 南宁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纳搭古 呼和浩特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 银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 乌鲁木齐
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岛、九龙、“新界”本土及离岛四部分
澳门地区 简称澳
台湾省 台 台北
省级行政区是中国最高级别的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世辩辖市和特别行政区。新中国成立以来,根据有利于行政经济管理、推动生产力发展、有利于民族团结等原则,兼顾历史上长期形成的政治、经济、生活上的密切联系及山脉、河流等自然地理要素,我国的省级行政区划几经变迁,在新中国成立至今的四十余年时间里,省级行政区划在1954年、1959年、1969年、1988年、1996年五个年头变化较大。
23个省:河洞返拿北省、山西省、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4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1950年
1950年,全国大部分地区虽已解放,但国民经济建设尚未走上正轨。故省级行政区基 本上沿袭旧中国的划分,全国共设有52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9个省、12个直辖市、9个行署区、1个自治区、1个地方。
29个省:河北省、山西省、平原省、绥远省、察哈尔省、辽东省、辽西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松江省、热河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省、青海省、新疆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广东省、广西省、贵州省、云南省、西康省。
12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沈阳市、抚顺市、鞍山市、本溪市、西安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重庆市。
9个行署区:旅大行署区、苏北行署区、苏南行署区、皖北行署区、皖南行署区、川东行署区、川南行署区、川西行署区、川北行署区。
1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1个地方:西藏地方。
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年中,国民经济建设逐步得以恢复,原有省级行政区划已暴露出了不少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弱点,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国政府在1954年对我国省级行政区进行了建国后最大规模的调整,撤销了原省级行政区中的7个省(松江省、平原省、绥远省、宁夏省、辽东省、辽西省、察哈尔省)、9个直辖市(沈阳市、抚顺市、鞍山市、本溪市、西安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重庆市)、9个行署区(旅大、苏北、苏南、皖北、皖南、川东、川南、川西、川北),恢复了安徽、辽宁、江苏、四川等四省的建制。
1954年底,我国共有32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6个省、3个直辖市、1个自治区、1个地方、1个地区(昌都地区)。
1959年
1959年,我国政府对我国省级行政区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查,撤销了原省级行政区中的4个省、1个直辖市(天津市)、1个地方(西藏地方),新设置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共4个省级行政区,热河省分别并入河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1955年西康省撤销,金沙江以东辖地并入四川省,以西入西藏自治区。
1959年,我国共有30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2个省、2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1个地区。
1969年
1969年,我国政府对我国省级行政区进行了小规模的调整,主要改变了部分省级行政区的管辖范围,撤销了(昌都地区),并入西藏自治区,恢复天津直辖市。 1969年底,我国共有30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2个省、3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 1970年~1987年底之间,除部分省级行政区有管辖范围的调整外,我国省级行政区个数及其名称无变化。 1988年,我国政府新设置海南省,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决定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管辖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1997年7月1日,我国政府已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1999年12月20日,我国政府已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迄今,我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
1.纬度最高的省:黑龙江省
2.纬度最低的省:海南省
3.跨经度最广的省(区):内蒙古自治区
4.跨纬度最广的省:海南省
5.面积最大的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6.邻国最多的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7.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居亚洲内陆,面积160多万平方千米,约占全国总面积的l/6,比15个浙江省还要大,大约相当于3个法国和4个多德国的面积。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于祖国的西北边疆,是我国邻国最多、陆上国界线最长的省级行政区,边界线长达5400千米,占全国陆地国界线总长的1/4左右。
9.轮廓最狭长的省级行政区——内蒙古自治区 东西跨经度28º52´,直线距离达2430千米,是全国轮廓最狭长的省级行政区,同时还是邻省最多的省级行政区之一(另一个是陕西,各有邻省8个)。
10.人口最多的省级行政区——广东省。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人口数量排名前三位的依次是广东省,山东省和河南省。
11.大陆海岸线最长的省级行政区——广东省 广东省位于我国的东南沿海,大陆海岸线长达4300多千米(我国大陆海岸线总长为1.8万千米),是大陆海岸线最长的省级行政区,沿海多良港、海湾,为广东发展海洋事业提供了有利条件,广东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前沿地带与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优势有关,我国最早的四个经济特区有三个在广东:它们是深圳、珠海和汕头。
12.最年轻的直辖市—一重庆市 1997年3月14日设立重庆成为直辖市。重庆直辖市的面积为8.2万平方千米,由原来四川东部的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组成,辖43个区县市,总人口3002万。
13.设置最早的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14、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15、少数民族种类最多的地区:云南[1]
⑤ 中国34个省级行政区的全称、简称及其行政中心
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简称以及行政中心:
23个省:
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乎轿、青海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4个直辖市: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5个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野穗治区、西藏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
香颂顷卜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