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杭州地区去哪里申请公租房
杭州地区去杭州市公租房中心申请公租房
需提交主要申请材料
一、《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原件)
二、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三、申请人入杭籍5年以上证明(原件)
四、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校验原件)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
五、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未婚和丧偶提供证明原件
❷ 杭州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廉租房怎么申请
申请廉租房满足的条件:
1、具有杭州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26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
3、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廉租租房。
❸ 杭州怎样申请廉租房
申请廉租房满足的条件:
1、具有杭州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26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
3、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廉租租房。
❹ 杭州户口之前没有购买房产,如何申请廉租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办理哪些证件 请详细说明 谢谢!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
廉租房申请流程
1
、属于《受理公告》受理对象的申请家庭到社区或街道领取《申请表》并按规
定填写《申请表》。
2
、申请家庭填写《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
不一致的,
向实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持有有效期内
《杭州市困难家庭
救助证》
(以下简称《救助证》)或《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区级困难家庭
《救助证》、《援助证》、《救助卡》的申请家庭,直接向所在区建设(房管)
局提出申请。
3
、
社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在接到社区通知后应及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申请登记所在区建
设(房管)局签字领取《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
5
、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在接到社区(街道)或区建设(房管)局
通知后领回申请材料。
6
、领取《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货币补贴)的申请家庭与市住房保
障主管部门签定货币补贴合同,
按规定流程领取货币补贴;
领取
《杭州市区廉租
住房保障资格证》
(实物配租)的申请家庭按规定流程参加选房;领取《杭州市
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
(租金核减)
的申请家庭凭《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
格证》向公房产权单位申请办理公房租金减免为廉租住房租金手续
❺ 一个人在杭州,怎么申请公租房或廉租房
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本市收入中等偏下且住房困难的家庭: 1、拥有杭州市市区的常住城镇户口,且户籍五年以上的家庭。 2、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的家庭。 3、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在杭州市无自有住房的家庭。
❻ 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证件去哪个部门申请呢
廉租房政策各地不一样,不知你是哪个城市的,不便直接回答。如申请廉租房可到当地房管局去,需要什么手续工作人员会告诉你的。为便于你参考,现将济南的有关规定复制给你,愿对你有所帮助。
申请:
须具备三项条件
办法规定,济南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六区范围内的住房困难低收入城市家庭,且同时具备有市内六区城市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或者宅基地的除外),符合市政府公布的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三项条件,均可按规定申请廉租房保障。享受廉租房待遇的家庭成员人数,以户籍证明确定的人口为准。
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和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将由市政府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家庭平均住房水平制定并适时调整,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方式:三种廉租房各有申请范围
根据规定,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将以发放租金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实物配租为辅。三种形式有各自的申请范围。
其中,租金补贴是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市场租赁住房后,由政府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向其发放补贴。申请范围为无房或现有住房符合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
租金核减指房屋产权单位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现已承租的公有住房,按照房改政策规定的租金标准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给予租金减免。申请范围是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
实物配租则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直接提供住房,并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申请范围是无房家庭,且申请人为孤寡老人或者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同时,廉租房供应将采取政府新建、收购、改建以及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解决。新建廉租住房的规划、建设和套型建筑面积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计算:廉租房租金补贴标准有公式
对于廉租房租金补贴标准的确定,办法给出了明确的计算方法:月租金补贴金额=租金补贴标准×(家庭应享受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认定的现有住房面积)。家庭现租住的公有住房将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住房使用面积则指分户门以内所有可供使用的净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和实地测量的建筑面积换算的使用面积或者租赁证记载的使用面积为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换算系数为:楼房70%,平房80%。
审查:申请廉租房35天内复核完毕
办法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待遇的,应持现住房证件或无房证明、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残疾证以及收入证明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若有工作单位,无房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应当提交由现居住地居(村)委会出具并经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复核的无房证明。
区房产管理部门要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会同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并在申请人所在单位内予以公示。对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进行初审,并在申请人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日。
公示期内若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房产管理部门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日内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区房产管理部门报送的资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不予核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实物配租:摇号选房
通过市房管部门核准,被准予实物配租的申请人,可持核准通知书参加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摇号排序,并根据排序先后确定房号。在组织摇号前,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公布实物配租的房源信息。
在取得房号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与房产管理部门签订《济南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不签订的,视为放弃。放弃实物配租的申请人,可以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改为其他保障方式的申请。
同时,准予租金补贴或者租金核减的申请人,可持核准通知书等证件,到区房产管理部门领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或者到房屋产权单位办理租金核减手续。
监管:
六个月没人住
将被收回
享受廉租房待遇并非“一劳永逸”。办法规定,如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已不符合实物配租条件,将承租的住房转借、转租,改变房屋用途,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住房居住或者不交纳租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实物配租资格。
被取消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应自接到退房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将承租的住房退回;逾期不交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收回实物配租的住房。
骗租:
罚款1000元
办法提出,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低收入家庭每年进行一次复核。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低收入家庭应按年度向区房产管理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区房产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其申报情况复核,并依据复核结果及时调整廉租住房待遇。对家庭收入连续1年以上超过规定收入标准的,应取消其廉租住房待遇。
对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骗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或核减租金的,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或者补交核减的租金;情节严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
资金:
廉租房保障金
不得挪作他用
让众多低收入困难家庭受惠于廉租房保障待遇,资金保障尤为重要。根据办法,我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是: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在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的资金;以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我市将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预算管理,专帐核算,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和实物配租住房的购建、维修,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产权单位按廉租住房政策规定收取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税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