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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楼市新政提供什么审查

发布时间: 2022-12-06 21:14:14

⑴ 深圳对楼市新政打补丁:没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不能上产证

1月21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确认,该局19日对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下发一份《关于明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若干问题的函》,对2020年深圳楼市调控文件中的三个问题的执行进行了细化。
首先,函件对2020年12月份深圳市住建局房地产信息平台升级,导致部分房产交易无法办理合同网签的问题作了明确。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缓解因2020年12月份房地产信息平台升级对在途交易行为的影响,进一步明确高层次人才购房条件和居民家庭住房登记等问题,同意将在途交易申请办理预售合同备案或不动产登记手续的截止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1年1月31日。
其次,在关于高层次人才购房条件的问题上,函件中明确,经过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享受人才优惠政策有效期内,可凭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在深圳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无需提供在深圳市缴纳的社保或个税证明。高层次人才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按照现行的限购政策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的函件中,关于居民家庭住房登记问题方面,居民家庭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
这就意味着没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将不能上产证。
此前深圳市住建局2020年7月15日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通知》中提到,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人符合购房条件的,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或双方名下,不得单独登记在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名下。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澎湃新闻表示,这次的函明确填补了之前政策中的漏洞,以前的房产可以登记在有资格的家庭成员下,这就造成了有部分没有购房资格的人最终获得了房产,这就等于变相绕过了这个限购的政策。在这次函件中就为了防范通过假离婚来骗取购房资格。这个政策进一步体现了深圳严肃的管控限购政策,继续稳定房地产市场,防范投资炒房这种现象。
国家统计局1月15日发布的2020年12月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数据显示,2020年12月,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3%,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和广州分别上涨0.3%、0.2%和0.7%,深圳下降0.1%。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6%,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分别上涨0.5%、0.6%、0.7%和0.5%,深圳涨幅最高。

⑵ 2020深圳购房条件是怎样的

2020年深圳买房条件:

1、深圳买房要深户家庭无房,无房贷记录,首付3成。深户家庭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贷款已结清),首付5成。深户家庭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1笔贷款未结清),首付5成。

2、深户家庭无房,有2笔或以上异地房贷记录未结清,禁贷。深户家庭已有1套深圳房产,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贷款已结清),首付7成。深户家庭已有1套深圳房产,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1笔贷款未结清),首付7成。深户家庭已有2套深圳房产,禁贷。

2020深圳购房政策:

1、2020年年深圳购房发布调控新政,规定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各商业银行、市公积金中心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执行。

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执行。

2、这是深圳首次针对离婚买房实施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时隔一天,8月1日,一份配套实施细则《深圳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又对上述信贷政策进行“填漏”。依据配套细则,对于离婚2年内、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购房者,若想执行首付不低于50%的比例,还必须满足无房贷记录的要。

3、2020年深圳购房其他情况下,贷款首付款比例依然不低于70%。这意味着,通过“假离婚”获取首套资格或降低首付的投机购房“口子”全面收紧。

⑶ 2019年深圳买房政策是什么样的

相对17/18年政策,19年的政策调整主要体现在离婚购房方面:

一、19年深圳购房新政,规定购房人在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若无房贷记录且可以提供婚前家庭单位无住房的,按三成首付执行。可以提供婚前家庭单位仅1套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5成执行。离婚后购房的政策相比之前更加细化。

二、八月开始,《深圳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又对以上政策进行补充。依据相关细则,对离婚2年内、婚前家庭为单位仅有1套住房的购房者,若要求首付5成,还要满足无房贷记录的要求。

三、2019深圳二套购房的其他情况,贷款首付款比例依然不低于7成。

资格:

一、在深圳购房的深户家庭(限购两套):

无房,无房贷记录的,首付3成。

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贷款已结清),首付5成。

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1笔贷款未结清),首付5成。

无房,有2笔或以上异地房贷记录未结清,禁贷。

已有1套深圳房产,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贷款已结清),首付7成。

已有1套深圳房产,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1笔贷款未结清),首付7成。

已有2套深圳房产,禁贷。

二、在深圳购房的深户个人(包括离异,限购一套):

无房,无房贷记录的,首付3成。

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贷款已结清),首付5成。

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1笔贷款未结清),首付5成。

无房,有2笔或以上异地房贷记录未结清,禁贷。

三、非深户个人或家庭(限购一套)

在深圳买房,需满足连续5年在深圳缴纳社保和个税这一条件。

无房,无房贷记录,首付3成。

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贷款已结清),首付5成。

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1笔贷款未结清),首付5成。

无房,有2笔或以上异地房贷记录未结清,禁贷。

19年深圳购房建议:

19年开始深圳楼市回暖,贷款政策良好,刚需首套购房者可以尽快跟进,深圳的政策是打击炒房炒楼,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调控思路不动摇,但是随着深圳经济发展及生活水平提高,商品房价增长趋势不会发生改变。相比深圳周边城市,投资或者自住深圳,还是更好的选择。


⑷ 深圳严打造假买房,深圳买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支柱,只有经济得到发展,国家才能后变得更加的强大,人们的生活水平才能变得更高。在这种高速发展的时代,催生出许多的新兴行业,房地产行业可以算是其中之一。各大房地产的开发商将人流量最大的地方开发成为一个个小区,使得地皮越来越少,而房价却在不断的上升,但是却依然会有很多人想要买房,导致了现在大部分的人身上都会背着房贷,这种现象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在一些地皮稀少的地区房价更加的惊人。

我们只要满足在深圳市落户满3年,并且再买房之前能够向有关部门提供在深圳市连续缴纳36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者是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可以在深圳市获得购房资格,并不需要去搞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

⑸ 深圳房地产新政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3、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4、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⑹ 深圳楼市再出新政!直指新房、二手房、房屋租赁市场!

凤凰网房产快讯 为坚持和贯彻房住不炒基本定位,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9月17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征求《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共九章108条,要点如下 :

1、新房预售条件提高:7层以下(含)的商品房项目已封顶;7层以上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地面以上2/3层,装配式建筑项目已完成地面以上1/3层数。

2、不得内部认购、内部认筹:取得预售证或现售备案后,房企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布全部商品房信息和销售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价格,并公开对外销售。

3、禁止捂盘惜售: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售价格备案后,未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截留房源。

4、严控二手房价:市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地产交易价格监测制度,并可以根据房地产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情况,适时采取必要措施稳定房地产交易的价格水平。

建立存量商品住房买卖的合理价格引导机制,定期发布全市商品住房项目合理成交价格。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价格波动较大的存量商品住房项目,市主管部门及时发布合理成交价格,引导市场理性交易。

5、房地产交易金融行为监管:依法对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贷款中介机构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租赁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实施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来源:深圳市司法局官网

⑺ 2018深圳买房最新政策是什么样的

深圳购房新政策有:

1、深圳市发布调控新政,规定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各商业银行、市公积金中心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执行;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执行。

2、这是深圳首次针对离婚买房实施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时隔一天,8月1日,一份配套实施细则《深圳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又对上述信贷政策进行“填漏”。依据配套细则,对于离婚2年内、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购房者,若想执行首付不低于50%的比例,还必须满足无房贷记录的要求。

3、其他情况下,贷款首付款比例依然不低于70%。这意味着,通过“假离婚”获取首套资格或降低首付的投机购房“口子”全面收紧。

4、限售是本轮调控升级中的最大亮点。过去深圳楼市调控仅停留在“限购”的层面,新政强调,居民家庭新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含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止转让;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商务公寓,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⑻ 深圳楼市新政细则是什么内容

8月14日下午,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通知补充新购商务公寓和住房的管理细则。

2018年7月31日(含7月31日)之前购买的商务公寓和住房,不在禁止转让之列,购买的时间以网签录入时间为基准,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已在房地产信息系统中录入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的,一手房预售合同以预录入时间为准;一手房现售及二手房买卖合同以录入时间为准。

2、2018年7月31日(含7月31日)之前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已为购房支付相关费用,具备(预)录入条件,但因客观原因尚未在房地产信息系统中(预)录入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的,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的视为已办理网签(预)录入:

(1)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者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

(2)购房资金监管协议及支付相应费用的银行转账有效凭证。提供上述材料申请一手房(现售)和二手房转移登记的,应当在2018年10月31日(含10月31日)之前申请登记。

个人购房限售时间将写进房产证

《通知》明确,2018年7月31日(不含7月31日)之后购买且属禁止转让范围的,商务公寓自登记之日起5年内、商品住房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予办理转移登记,并在不动产权利证书“附记”栏中记载:根据深府办规〔2018〕9号文规定,XXXX年XX月XX日前禁止转让。因继承、受遗赠、离婚财产分割取得的房地产,禁止转让的时间以继承、受遗赠、离婚财产分割前最近一次转移登记的时间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