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土地供应
(1)土地供应力度不断加大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积极发挥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着力推动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促发展,克服国内外经济环境深刻变化的影响,为实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做出了积极贡献。2011年供应土地超55万公顷,同比涨幅超过35%(图5)。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实行计划单列,严格控制大户高档商品住房供地,禁止向别墅供地。尤其在房价高的城市,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限价普通商品房供地。截至2011年10月14日,全国31个省(区、市,含兵团,西藏除外)落实中央下达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测算用地4.2万公顷,实际已用地4.26万公顷,用地落实率超过100%,已全面完成中央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任务。
图6 主要用途土地供应情况
2011年交通运输、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增长较快,供地总规模超过工矿仓储用地,上升到第一位,年度供应量超过22万公顷,占供地总量的39%,涨幅超过85%;供地规模居第二位的是工矿仓储用地,年度供应量近20万公顷,占供地总量的33%,涨幅超过25%;居第三位的是住宅用地,年度供应量超过12万公顷,占供地总量的21%,涨幅超过9%。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消费非短期内可以提升,外需的出口因素亦不可控制,只有投资仍可期待,作为投资落地的重要方式,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增加。
住宅用地供应增幅减缓。全年住宅用地供应12万多公顷,同比增长9.4%,比上年下降30.9个百分点。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由于限购致商品住宅存量大涨。据报道,截至2011年12月7日,北京商品房住宅市场库存时隔近3年后再次突破13万套,达130049套;另一方面,保障性住房建设对于商品住宅也形成一定冲击,一是配建保障房导致开发商对拿地热情不高;二是保障房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和土地;三是形成大量住宅存量,影响商品住宅市场。
(3)中西部地区土地供应持续快速增长
随着国家促进区域协调战略的实施,中西部地区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境内外资本加速流向中西部地区,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呈加速趋势,不少地区提出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要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的同步推进。从2011年土地供应情况来看,东部地区的土地供应总面积占全国土地供应总面积的43.9%,比上年低了3个百分点,中西部土地供应持续增长,中部地区增幅超过50%,位居首位,是上年增幅的两倍。尤其是工矿仓储用地,全国工矿仓储用地同比增长26.2%,中、西部地区供地同比分别增长40.2%和53.2%,远远超过全国水平。2007年,西部地区经济增速首次超过东部地区。2008年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经济全面加速,均超过东部地区的增长水平,随着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力度加大,用地矛盾也将进一步凸显。
B. 天津市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5年,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新组建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标志着天津市国土资源管理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全局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初步彰显国土资源与房屋统一管理的体制优势,进一步发挥国土资源的综合保障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按照“保障重点、促进发展、保护耕地”的思想,保障全市经济发展。2005年共审批农用地转用3 080公顷,其中耕地2 250公顷。同时开垦耕地3 600公顷,实现了全年耕地占补平衡,储备耕地1 350公顷,为今后天津市土地利用预留了空间。
通过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形成土地交易活动统一、规范管理的新局面。严格实施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制度,提高土地供应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控制土地无偿划拨范围,逐步改变了以往协议为主的多头供地方式,推行经营性土地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不断提高土地供应的市场化程度。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按照2005年地籍管理调查统计,天津市年末土地总面积为119.17万公顷(1 787.60万亩)。其中:农用地70.73万公顷(1 061.00万亩),占59.3%;建设用地34.63万公顷(519.40万亩),占29.1%;未利用地13.81万公顷(207.2万亩),占11.6%。
(1)2005年度耕地减少量为1 748.42公顷(26 226.3 亩),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 615.57公顷(24 233.5亩),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126.99公顷(1 904.9亩),其他原因耕地减少 5.86公顷(87.9 亩)。同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1 621.43公顷(24 321.4亩),耕地实现占补平衡。
(2)2005年度建设用地变化量为:新增建设用地2 794.11公顷(41 911.7亩);存量建设用地329.43公顷(4 941.4亩);建设用地复垦整理为耕地82.67公顷(1 240.1亩)。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占用农用地2 322.37公顷(34 835.5亩)、占用未利用地471.75公顷(7 076.2亩)。
(3)未利用地较2004年减少1 979.67公顷(29 695.0亩),开发为耕地的1 476.61公顷(22 149.1亩),变为其他农用地31.31公顷(469.7 亩),建设占用471.75公顷(7 076.2亩)。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2005年末,全市农用地707 330.33公顷。其中,耕地445 502.90公顷,占农用地的62.98%;园地37 101.02公顷,占农用地的5.24%;林地36 631.41公顷,占农用地的5.18%;牧草地604.4公顷,占农用地的0.09%;其他农用地187 490.6公顷,占农用地的26.51%(图1)。
表1 天津市2005年底矿产资源储量统计表
注:石油、天然气储量数据为2004年底数据。
2005年,勘查新增查明金矿资源量364.7千克、水泥用灰岩资源量544.86万吨、砖瓦用页岩资源量10 319万立方米、建筑用白云岩资源量2 209.51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资源量 34.22万立方米、砖瓦用粘土资源量 702.28万立方米、矿泉水储量 432立方米/日,地热可采储量3 494.48万立方米/年。2005年矿山开采非金属矿产357.8万吨、377.442万立方米,石油1 452.17万吨、天然气8.85亿立方米、地热2 500万立方米,矿泉水31.12万立方米。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1.地质勘查投入、主要投向及勘查资金来源构成
2005年地勘工作以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天津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地质勘查投资133 70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1 151.0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1 343.00万元,企事业单位投资131 210.00万元(其中外商投资额为33 759.00万元);完成机械钻探岩心工作量124 854米,坑探工作量1 506米。属地化单位地质勘查经费主要投向基础性、公益性项目2 042万元,商业性项目2 125万元,科研项目235万元。主要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951万元、地方财政1 383万元、自筹资金2 068万元,与2004年同比分别增长188%、23%、12%。
2.新发现的重要矿产地及资源情况,新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储量
(1)2005年度新发现矿产地4处,其中水源地1处,预测资源量1 866万立方米/年;砖瓦用页岩1处,预测资源量7 984.55万立方米;地热2处,控制的资源量1 841 190万立方米。
(2)2005年度新查明矿产资源水泥用灰岩605.33万吨、砖瓦用页岩13 027.07万立方米、金矿2 307千克、矿泉水432立方米/日、地热3 290.8万立方米/年。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5年底,有效地质勘查许可证共11个,其中新立2个、延续6个、变更3个。
截至2005年底,全市持有效采矿许可证矿山企业429个,其中非能源矿产205个。在非能源矿山企业中:国有企业10个、集体企业69个、私营企业5个、联营企业4个、有限责任公司1个、股份有限公司2个、股份合作企业1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个、中外合作经营企业1个、其他企业110个。按登记类别分为:新立13个、变更8个、延续138个、其他46个。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截至2005年底,全市共开发利用的矿种有14种,矿山从业人数19 879人,产值348.3亿元,利润总额168.1亿元。与2004年相比,矿山总数基本持平,从业人数增加了906人,矿业总产值增加了125.5亿元,利润总额增加了61.1亿元。从业人数、矿业总产值和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天津市房地产市场和基础工程的建设投入,建筑市场正在逐渐升温,建筑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刺激了建筑石料的开发及石油价格上涨所致。
2005年全市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入库数额首次突破6 000万元,达到6 450万元,同比增长了59.30%。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2005年,在天津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发挥土地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不断提高土地资产管理能力和运行质量,为加快全市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市场,结合贯彻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领域”的要求,实行全市经营性开发用地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集中交易,做到“统一交易场所、统一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和成交结果,统一评标、决标标准和出让合同文本”。
(1)按照资金收取渠道不变,区县收益不减的原则,区县经营性开发用地集中到市土地交易中心公开出让。区县经营性开发用地公开出让前,须将区县政府批准的土地出让方案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由市土地交易中心统一发布出让公告,组织公开出让,并对社会公布交易结果。未经备案的,不得实施出让。
(2)开展土地隐形市场治理。近年来,一些用地单位擅自改变土地规划用途和非法转让、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等问题比较突出,不仅冲击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还导致政府土地收益的流失。经对中心城区范围内180多条主、次干道两侧调查,发现5 823宗土地涉及隐形交易,土地面积653.2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706.6万平方米。
按照市政府《关于清理中心城区土地隐形市场的通知》,2005年集中开展市内六区土地隐形市场专项治理。对和平区南京路、河西区大沽南路、河东区津塘公路、河北区中山路、南开区长江道、红桥区咸阳北路两侧等六个重点地区的341宗、45.4公顷土地隐形市场开展治理。
(3)建立土地、房屋证书查验制度。在房地产转让、出租、抵押、继承及变更登记等环节,通过土地、房屋证书的查验,掌握每宗土地的实际用途。对与原批准用途不符的,要求土地使用者按规定补办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后,再予办理土地、房屋转让等手续。
2.土地一级市场
2005年经营性土地供应的主要特点:①着眼调控房地产市场需要,调整土地供应结构,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供应,加大普通住宅供地比例。按照建设部和天津市普通住宅标准,为普通住宅(包括经济适用房)建设供地248公顷,占中心城区供地总量的81%,比2004年上升了12个百分点;②认真落实《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中心城区土地全部实现“净地”公开出让,土地交易市场进一步规范,促进了投资环境的改善,2005年,全市房地产投资额227.5亿元,同比增长24%;③加大土地出让金管理力度,对1991年以来拖欠土地出让金的46 家企业、9.72亿元拖欠款,通过公告催缴、司法程序、停止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立监管账户等多项措施进行了追缴,共追缴出让金6.93亿元,连同当年收取的出让金共计实现政府收益33.04亿元,保证了还贷需要;④土地资产价值进一步显现。
2005年底,全市土地出让830宗,4 449.33公顷,土地成交价款128.45亿元,政府收益55.88亿元。其中:招标土地出让11宗,46.84公顷,成交价款13.94亿元,政府收益5.14亿元。拍卖出让土地26宗,121.38公顷,成交价款7.52亿元,政府收益3.33亿元。挂牌出让土地139宗,904.58公顷,成交价款79.51亿元,政府收益20.65亿元。
全市土地划拨130宗,面积788.43公顷;租赁3宗,面积0.92公顷,租金45.45万元。
3.土地二级市场
2005年,全市土地转让147宗,面积309.59公顷,转让金8.48亿元。土地抵押共2 845宗,面积6 473.83公顷,抵押价款379.61亿元,贷款金额265.73亿元。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按照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天津市已于2003年开始了探矿权的有偿出让工作。在勘查登记的13个项目中,多以市地勘单位为主,只是在变更和转让中有民营企业,但均为无偿转让。主要是宝坻区珠江温泉城的开发,区政府与珠江实业(后为合生创展)之间有协议。说明市地勘投入仍以国家投入为主,集体及个体其他经济类型少,地勘筹资渠道不多。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天津市于2003年对蓟县陈家园水泥灰岩矿区进行了探矿权挂牌出让,并以63万元成交,实现了首次挂牌的成功。2004年又初次对地下流体探矿权有偿出让获得成功,出让汉沽区八卦滩地区1平方千米探矿权,获探矿权价款16万元,为今后地下流体探矿权有偿出让取得了经验。2005年探矿权一级市场,未进行。全市以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3宗,比去年同期增长50%,出让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出让价款159.45万元。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5年共办理探矿权转让2宗,天津市蓟县气鼓山地下水普查(0.66平方千米)转让,由天津开发区鑫世达置业有限公司无偿转让给天津市津京洪旅游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县周良庄地热田地热资源普查(0.66平方千米)转让,由天津市仁诚创业有限公司无偿转让给天津市合生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天津市各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各项法律法规,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健全执法监察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加强专业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条件并积极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完善动态巡查与快速反应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查并重的原则,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开展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按照“四公开”原则,加大了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取得了显着成绩。
1.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全市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66件(其中历年隐漏案件14件、本年发生152件),共涉及土地188.43公顷(其中耕地130.11公顷),立案数与2004年的184件相比减少了10.84%,涉及土地面积与2004年相比减少了56.43%,占用耕地面积与2004年相比减少了 64.01%。在本年立案中涉及个人违法用地的案件 113件,占立案总数的68.07%,涉及土地面积34.01公顷,占总涉及土地面积的18.05%;企事业单位违法占地案件33件,占发案总数的19.88%,涉及土地面积85.82公顷,占总涉及土地面积的45.54%;村集体违法占地案件19件,占发案总数的11.45%,涉及土地面积63.8公顷,占总涉及土地面积的33.86%;乡级机关违法占地案件1件,占发案总数的0.60%,涉及土地面积4.8公顷,占总涉及土地面积的2.55%。
截至2005年底,2004年未结的22个案件全部结案,本年新立的166件案件中结案146件,结案率达87.95%,共拆除构建物2.70万平方米,收回土地36.21公顷(其中耕地19.96公顷),罚没款总额1 506.29万元。在本年立案中,尚有20件未办结,涉及土地面积8.66公顷,均已提出处理方案,现正在落实之中。
2005年全市对1人提出党纪处分建议,对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土地违法案件的特点
从各区县的情况看违法主体出现多元化,当前土地违法的主体既有自然人又有法人,既有村组集体又有乡镇机关。
从发案数量和涉及土地面积来看,个人违法用地案件的数量和比例都显着升高;而企事业单位、村组集体和乡镇机关违法用地案件在数量和比例上全面回落,说明法人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守法意识有了显着的提高,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及对乡镇领导干部的土地法律法规培训初见成效。但个人违法用地案件则呈现反弹趋势,应继续保持治理整顿期间对土地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遏制个人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全年未发生县级以上机关违法用地案件。
在违法案件总数缓步减少的前提下,涉及土地的总面积比2004年锐减了56.43%,大案的发生率继续保持明显减少的势头,各级政府机关违法用地案件基本杜绝。
从违法占地的地点来看,主要在交通干线两侧、城郊结合部、村庄繁华地段和经济发达地区。边远经济落后地区发案率虽在低位徘徊,但已初显增多征兆。
从违法占地行为发生的时间看,个人违法用地案件在春夏建房高峰季节比较突出;此外,节假日违法用地发生率也较高。
各级地方政府对规范土地市场管理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对全市范围的园区(开发区)各类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的集中查处,将园区(开发区)用地全部纳入市、区县统一管理,使管理更加规范,土地集约利用的效果进一步显现。
全年土地违法案件总数较之2004年平稳回落,在利用卫星遥感成果开展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坚持一季一查的制度。通过大密度的遥感监测并辅以对案件的快速反应与快速查处,以及加大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处理力度,对违法行为人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3.土地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及对策
(1)个别基层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应加强法律法规培训。个别干部明知在土地管理方面有各项法律、法规的约束,却认为自己的行为与土地犯罪差之甚远,最多不过是罚款、批评了事;个别人认为集体组织是集体土地的管理者,可以自由支配、处置土地;有些人认为土地的农用经济产出效益不高,存在“牺牲土地换取发展”的错误思想。少数政府部门急功近利、企事业单位盲目追求经济效益,造成各类违法用地现象屡禁不止。为此,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了乡镇长土地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工作,乡镇长们反应强烈,在实际工作中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2)土地违法案件调查难、处理难、制止难、执行难的问题依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必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目前,土地监察体制滞后,交通与通讯等基础设施虽在不断改善,但距离工作需求尚有很大差距,土地执法专项资金缺乏,很难在最短时间内发现、制止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大部分基层土地管理人员编制在乡镇政府,当触及本级政府利益时,土地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经常受到各方面的干预,给依法行政带来很大困难。由于部分区县基层土地监察人员变动频繁,造成三级土地监察管理网络不稳定。当前,亟须推进土地监察体制改革,提高执法监察规格,加速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的垂直管理进程,以扭转目前的被动局面。
为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能,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壮大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总队,并要求各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执法监察科的基础上成立专职执法队伍,并保证区县局执法监察机构和专业队伍的相对稳定。
(3)土地执法监察人员素质不高,执法不力,执法标准不一,亟须提高人员素质和统一办案流程和查处标准。
(二)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12个区(县)进行了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督查。蓟县关停了4 家污染严重的矿山企业,查处了13起盗采页岩和采砂的违法行为,处罚了越界开采的2个石料厂,责令51个非法采砂点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备,遣散人员;宝坻区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陶粒粘土作为整顿和规范的重点。联合执法采取停电、吊证等措施,关闭了41 家陶粒生产厂,遏制了乱挖土的现象;武清区关闭了5家高速公路两侧的砖瓦厂;大港区关闭了4家无资源的砖瓦厂;静海县和东丽区等也将要逐步关闭不符合发证条件的砖瓦厂。
全年新立案17件,其中,16件是无证开采,1件是不按规定交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本年结案12件(含2004年未结案件),未结案件6件。
地矿违法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①少部分管理人员学习28 号和104 号文件精神不够,积极主动性差,存在畏难情绪;②基层的矿管机构编制不足,大部分区(县)的矿管部门是合署办公,无专职管理人员,造成矿管工作不到位;③基层对地热管理的职能和权限不明确,积极性不高,监管不力;④基层经费不足,特别是塘沽区由于用车制度改革,无交通工具,不能实行对地热井的有效监督管理,“三查”工作进展缓慢;⑤各区(县)普遍反映取土无管理部门的问题,尤其在新四区和塘沽区的矛盾比较突出,乱取土、乱卖土的现象非常严重。近年来全市的建设速度加快,滨海新区、高速公路等大型工程和重点工程的建设,需要大量的土资源,目前耕地取土由土地部门管理,在非耕地中取土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也没有管理依据,造成了资源的严重破坏,管理严重失控,也成为农民上访的焦点问题。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5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并审结12件,其中4件为2004年结转2005年审结的案件。2005年受理新申请并审结行政复议8件,主要涉及对破坏耕地、非法占地行为处罚、土地登记等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者撤销第三人的土地使用证等。经审理,因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依据正确,内容适当,均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2005年末天津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有15个(1个省级,14个地市级),年末从业人员494人(全部为行政编制),其中研究生学历以上19人,大本和大专学历439人,高中及中专学历 34人。全年经费总额 2 672.49万元,管理经费来源中:地方财政2 477.16万元;其他收入195.33万元。拥有直属单位36个,职工610人。
全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2005年参加两周以上培训班的有10人次;完成学历教育的有19人次。
C. 网传天津于3月、6月、9月中旬分三批次集中出让住宅用地
2月24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坚决落实上级有关要求 部署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严格实行住宅用地“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即集中发布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出让活动,全年将分3批次集中统一发布住宅用地的招拍挂公告并实施招拍挂出让活动,引导市场理性竞争。
此前,2月23日,据媒体报道,天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集中出让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有关工作,我市确定于3月、6月、9月中旬分三批次统一发布住宅用地出让公告,除上述三个日期外,不得再发布住宅用地出让公告。
上述《通知》的落款时间显示为2021年2月23日。
目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上未能搜索到该文件。
不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士向澎湃新闻确认了上述《通知》的真实性,“我们计划这么做,《通知》属于内部公文。”
天津《通知》显示,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中实行住宅用地集中出让的有关要求,对天津市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做出紧急通知。
天津指出,2021年度住宅用地(包括含有住宅用地的混合用地)实行“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一是集中发布出让公告。全市原则上全年不超过3次,时间间隔和地块数量要相对均衡。二是集中组织出让活动。同批次公告出让的土地以挂牌方式交易的,应当确定共同的挂牌起止日期;以拍卖方式交易的,应当连续集中完成拍卖活动。
为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有关工作,天津市确定于3月、6月、9月中旬分三批次集中统一发布住宅用地的出让公告,除上述三个日期外,不得再发布住宅用地的出让公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各区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时序,提前做好土地出让前期工作,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落实住宅用地出让工作。
D. 多城将开启第四批次集中供地,对国内房地产企业发展有何影响
多个城市将开启第四次集中工地,这个政策肯定会降低当地的房价。因为房地产市场价格主要受供需要求所决定,既然城市所供应的土地多了,那么供求增加,需求肯定就会下降,所以价格下降也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所以总的来说,这些城市增加土地供应之后,房地产商所带来的利好消息是非常明显的。
E. 天津土地性质更变
以下是土地性质更变的相关信息。
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指出了我国城镇中低效用地的问题、发展潜力和努力方向。
在这方面天津同样是机遇和挑战并存。比如滨海新区开发区东部的工业区,有大片的单层厂房,在当初处于城市边缘地带,经过30多年发展,已经居于新区核心位置,成为典型的低效城市用地。形成的原因:
1、是在业主手中,土地建筑严禁改变性质。按照国家有关城市土地建筑的使用管理规定,土地依据分类区别对待,租期有严格界定,如:商业类40年,工业类50年。
在几类建筑的全寿命使用年限内,其用地性质不可更改。政府制定以上政策的初衷是,土地资产属于国有,土地改变性质产生的土地溢价收益应归国家所有。
2、是政府和土地业主“零和博弈”,形成僵局,阻碍发展。随着城市发展,逐渐处于城市核心位置的工业用地和厂房,仍旧作为工业用途已是大材小用。一方面,为避免业主得到土地溢价收益,政府不允许业主将土地和建筑资产转型升级。
另一方面,如果试图按照工业用地评估确定的收购价低价收购业主土地,会导致业主抵触。
3、是形成政府、企业区域发展多输局面。工业区夹在核心生活区之间,生活区工业区交织,客货运输混杂,重载卡车穿行,噪音粉尘污染严重,造成城市混乱;区位较好适合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端生活区的城市土地,只能粗放地继续用于加工工业,企业转型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也难以实现;业主私自改变建筑用途现象时有发生,政府管理困难,税收流失严重。
为此,建议如下:
1、坚持利益共享,多方共赢。政府要改变在土地变性过程中土地溢价收益的做法。要调动低效土地业主积极性,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建筑容积率,引导建设高科技研发基地、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城市用地,推进生态宜居建设,实现多方受益。
2、坚持市场取向,因势利导。学习其他国家的经验,出台政策时,只要建筑的使用性质符合要求和相关的安全规范,没有交通、环境等不良影响,就应允许其性质随着市场变化而调整,这才是市场经济。
由于改变性质带来的建筑升值部分,业主应每年缴纳一定的房地产税;如此还避免了大拆大建。
对于业主自愿重建的地块变性项目,可用补交土地出让金和年缴房地产税的办法予以解决;业主通过房地产税的形式降低了一次性开发成本,而国家除收到部分土地出让金外,还增加了一项长期税收,有利于推动城市升级改造而避免形成僵局。
3、成立研究团队,创新制度。成立专门研究团队,对接国土资源部最新相关政策,制定一套操作性强的城区低效用地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
充分利用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以滨海新区为试点,积极探索有关土地变性办法,改善城市用地结构,提高土地效益,为国家试制度,为天津谋发展。
F. 我国一线城市土地建设用地面积增长的原因
首先一线城市一直是很多人置业的首选城市,不仅拥有大量的优质企业,能提供更多的高薪岗位,还因为这部分城市的资源配套水平居于全国前列,尤其是今年疫情之后,其他城市的抗风险性较低,短时间难以完全恢复,而一线城市因其资金实力雄厚,能快速回暖,正是看到这些优势,未来愿意转战一线城市的人也会更多,对于住房的需求量自然随之增加。另一方面往年一线城市的土地供应都少之又少,而今年连这类城市的开始增加土地供应在多个优势的刺激下,房企们才会继续大量拿地。
G. 住宅用地出让“两集中” 政策精准保稳定
——天津中原研究院政策评述
日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市规划局关于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集中出让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如下。
根据天津中原研究院了解信息,按照自然资源部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分类调控中集中出让的有关要求,多个城市将对土地出让的公告发布和出让活动进行集中组织。
天津市拟在2021年对住宅用地(含有住宅用地的混合用地)实行“两集中”的同步公开出让:
一是集中发布出让公告,全市原则上全年不超过3次;
二是集中组织出让活动,同批次的挂牌土地确定共同的挂牌起止日期、同批次的拍卖交易土地连续集中完成土地拍卖活动。
目前天津拟在3、6、9月中旬集中统一发布土地公告。
天津中原研究院认为,此项政策的推出实施将对土地市场及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起到很大的巩固作用。
上周在天津市政府披露的《天津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中,2021年天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为1496亿,比2020年的861亿增长74%,引发2021年天津土地市场大幅增加供应、大水漫溉的担心,而此次住宅用地出让“两集中”的政策,说明政府力图通过土地的有序供应,确保土地市场的量价平稳,进而影响房地产市场保持整体稳定。天津中原研究院认为:
天津的房地产市场在过去的几年中,整体量价走势相对平稳,保持稳定的市场供应有助于实现市场的平稳发展;
天津的土地市场及新房市场结构上存在较大的区域差异,通过集中式的土地出让有助于平衡区域间的供求关系;
集中式的土地出让有助于信息进一步的透明,有助于房企进行更准确的战略研判
集中式的土地出让有助于房企研判竞争,确保土地市场成交量价稳定
土地的有序出让有助于政府及市场对市场异常的区域进行及时调整,对过热区域或发展相对缓慢的区域通过供应结构的调整改善市场关系,进而回复稳定。
H. 天津在2021年5月10日出让的58种土地成交情况如何
继5月中旬首批集中土拍后,天津今年第二批集中供地出炉。近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发布的《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显示,将开展2021年度天津市第二批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工作,此次集中供地共计61宗地块,总起始价为533.2亿元。与今年3月首批集中供地挂牌的58宗地块、起始金额563亿元相比,天津第二批集中供地的规模和起始总价相差不大。但从位置分布看,本批集中挂牌的61宗地块中,位于天津市区及环城的地块累计达29宗,占比近五成。起始总价533.2亿元根据挂牌文件,此次挂牌的61宗地块总起始价为533.2亿元。其中,除津南黄(挂)2021-033号无最高限价外,其余60宗地块最高总限价为785.2亿元,全部地块的保证金约为111.4亿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61宗地块总面积约为326.86万平方米,其中津西浩(挂)2021-046号、津西太(挂)2021-034号等18宗地块规划有自持租赁住房,总数为4386套,建筑面积约为26.32万平方米。从位置分布看,天津市内六区地块12宗,涉及板块包括和平路、河西尖山、小海地、南开学府、长虹、向阳路、河东富民路、大直沽、红桥芥园道;天津环城四区地块17宗,涉及西青侯台水西、东丽张贵庄、津南国展西、北辰南仓等板块。天津滨海新区地块14宗;天津远郊五区地块18宗,其中武清区占了11宗,涉及武清杨村和武清商务区等板块。也就是说,位于天津市区及环城的地块累计达29宗,占比近五成,未来天津新房市场高端改善需求或将成为主流。从地块起始价来看,最高的为天津红桥铃铛阁棚改地块,挂牌起始总价34.6亿元,最高限价亦达51.6亿元;河西安江里地块、西青侯台EFT地块、和平多伦道地块、东丽金钟路地块、滨海开发区天碱地块起始总价亦均超20亿元;另有13宗地块起始总价在10亿元区间。单价方面,最高为南开区位于长虹公园北侧的昌源里棚改地块,商业住宅地块起始楼板价约30267元/平方米(无自持);天津市区商业住宅地块楼板价仍主要维持在15000元/平方米以上;天津南开区地块商业住宅单价普遍超26000元/平方米。此次天津集中供地挂牌公告日期为2021年7月21日至8月10日,各地块挂牌开始至截止时间均自2021年8月11日至8月20日。现场竞价活动时间安排于挂牌截止后另行通知。首批集中土拍平淡作为22个“双集中”供地城市之一,天津在2021年3月末确定了首次集中供地的相应地块,共挂牌58宗住宅用地,总面积达到了约375.5万平方米,供应总规划建筑面积657万平方米,总计起始金额为563亿元。不过,就在集中竞价的前夜(5月12日晚间),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首批集中供地中的13宗地块因故停牌,剩下45宗地块待拍。事实上,从5月13日至15日的天津首批集中土拍的结果来看,总体表现平淡,总成交金额约498.55亿元,远低于杭州、广州等热点城市首批集中土拍超千亿元的成交额。在成交的45宗地块中,有16宗地块底价成交,全程仅有4宗地块竞价达最高限价。不过,也有2宗达到竞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的地块,展现了房企对天津优质资源争夺的意愿。其中,南开区服装街津南南(挂)2021-021号“新裕里棚改地块”,最终被绿城中国溢价33%、自持1000平方米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最高限价18亿元竞得,成交楼面价达到了35857元/平方米,是天津首批集中土拍楼面价最高的地块。溢价率最高地块为南开区的津南保(挂)2021-010号“天拖二期”地块,由招商蛇口以总价29.9亿元、自持3000平方米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的代价拿下,楼面价达到了30303元/平方米,溢价率约49%。值得一提的是,天津首批集中供地情况和天津去年以来土地市场表现基本一致。据贝壳研究院统计,2020年天津住宅用地成交平均溢价率为4.1%,2021年一季度为11.6%,2020年至2021年一季度成交地块中达到最高限价的地块宗数仅占总成交宗数的11.1%,可见天津地块的活跃度较为一般。上半年房价回温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以来,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天津市无论是新建商品房还是二手房,价格皆有所回温。据2021年6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天津6月新房价格同比上涨4.2%,该数据指标成为天津市2017年9月以来的最高值。从2021年上半年来看,天津新房价格虽然同比涨幅依旧维持较温和水平,从2021年1月同比上涨1.5%,一路缓慢上涨至5月的3.9%,再到6月的近年来的新高。但和2020年整体相比,回暖迹象明显。2020年天津新房价格同比上涨幅度最高为2020年1月的1.3%,其中2020年4月和5月甚至连续两月价格同比下降。二手房价格方面,同比依旧以下跌为主,但环比价格已经有止跌趋势。据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2021年6月,天津二手房环比上涨0.3%,5月环比上涨0.4%,是2019年6月以来环比涨幅新高。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以来,天津二手房价格环比一直维持在不变或是环比上涨,和2020年全年环比下跌的情况相比明显回温。
I. 为什么说天津是第二个唐山
您好: 根据10月中旬发布的天津市住房建设“十二五”规划,天津将重点建设蓟县、宝坻、京津、武清、宁河、静海和团泊七座新城。多个新城齐齐上马,对天津这个商品住宅库存量一直居高不下的城市而言,着实有“消化不良”之忧。
7座新城。《天津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中的一个数字将天津一下子推到了聚光灯下。
根据10月中旬发布的天津市住房建设“十二五”规划,5年规划期内预计天津全市住房建设总建设量约为9500万~1200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保障性住房4875万平方米,新建商品住房4625万~7125万平方米。规划分区域进行了详细阐述,相较于滨海新区、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规划称将重点建设的蓟县、宝坻、京津、武清、宁河、静海和团泊七座新城更有聚焦作用。
然而,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多个新城齐齐上马,对天津这个商品住宅库存量一直居高不下的城市而言,着实有“消化不良”之忧。
“天津市这是为土地营销做准备,本质就是换了一个方式去卖地。” 克而瑞信息集团研究中心天津片区总经理沈文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规划多年新城大多仍是荒地
其实,天津市多个新城的建设规划由来已久,最初的新城数量更多。
2006年7月,国务院批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规划了11个新城,分别为蓟县、宝坻、武清、宁河、汉沽、西青、津南、静海、大港、京津和团泊新城。
在2009年发布的《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天津市对于新城建设进行了调整,指出要“建设蓟县、宝坻、武清、宁河、静海、京津和团泊7个新城,将按照中等城市标准建设”。
而天津市住房建设“十二五”规划中的新城建设目标基本基于上述空间发展战略。在这份设想中,几个新城各具特色、各兼其职:武清新城要发展成为京滨综合发展轴上的重要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物流基地和生态宜居城市;宝坻新城发展成为京津唐地区重要的商贸物流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生态宜居城市;静海新城发展成为现代制造业基地、区域物流中心和生态宜居城市;宁河新城发展成为联系东北地区的门户,京津唐地区的加工制造基地、商贸物流基地和生态宜居城市;蓟县新城发展成为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京津冀北地区具有特色的文化、旅游和生态城市;京津新城发展成为京津唐地区以休闲旅游、会议会展、文化教育为特色的现代服务业基地,彰显北方水城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团泊新城发展成为以科技研发、教育体育、创意产业、旅游度假为主的生态宜居城市。
天津房地产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些新城虽然已规划多年,但多是土地规划,除了武清、宁河少数新城是在建设进行时,其他大部分目前还是荒地状态,项目建设尚未开始。
市场高库存下新城前景不明朗
虽然新城建设即将进行实质性操作,但天津市的房地产市场却早早进入“消化不良”阶段。
自2011年4月至2012年6月,天津市住宅销供比连续15个月小于1,市场供过于求态势凸显。在此背景下,天津住宅库存量达到历史的新高,出清周期达到创纪录的29个月(出清周期=目前可售套数/往前推6个月的平均销售套数),较历年相对低位10个月水平增加了19个月。截至2012年6月末,天津住宅市场的可售量近14万套,库存压力巨大。
而这种高库存量的状况一直维持到今年。截至2013年8月31日,天津市住宅市场的可售量2040.83万平方米,环比增加58万平方米,出清周期虽稍有回落,但仍在20个月的高位。各区可售面积消化程度亦有不同:以8月为例,天津市内六区、环城四区的可售量都有所回落,环比分别下降2.95万平方米和9.46万平方米,远郊区县可售面积则大幅增加,以20.49万平方米的增量使可售面积逼近600万平方米。而远郊区县恰是天津市意图打造众多新城的区域。
因此,不少业内人士对于新城的开发前景并不乐观。“天津就是一个房地产人士眼中的三线城市,天津对周边人口的吸引力不大,开发量却很大。”高策地产服务机构董事长陶红兵曾直言。
“这个包含多个新城建设的规划更多的是一个城市发展概念,除了武清这样人口还算密集的地方,其他如宝坻、蓟县等新城本地人口住宅保有量很高,市场属于基本饱和状态。”沈文明确表示不认可这种城市摊大饼然后做卫星城的模式。
新城规划只是一场土地营销?
根据克而瑞研究中心数据,2011年至2013年9月,天津市商品住宅供应面积总计3334.8万平方米,而成交面积却仅有2616.4万平方米。此种背景下的新城规划自然饱受质疑。
在沈文看来,天津市的这个新城规划本质不过是“土地营销”,“经过新城规划后,规划中地块的价格就能涨上来。并且,天津市政府还可以通过做新城规划获得更多的征地指标。”
对于天津市政府来说,土地市场似乎的确需要强心剂了。2013年上半年,天津土地市场供应381宗地,同比锐减3成。但值得注意的是,以武清区为代表的远郊区县成为土地出让中的大户,供应地块数量占到全市总量的近六成,其中宝坻区占比15.46%,武清区更是占比最高,达21.95%。
但与宝坻的不被看好不同,武清更受业内青睐。在规划的7个新城中,虽然业内人士普遍对新城未来是否有足够市场需求表示疑问,但对武清新城的前景则显得乐观得多。
在天津开发有多个项目的首创置业京津同城(天津)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杨邦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武清的京津交通枢纽的区位优势明显,整体规划较好,未来最有发展机遇。“相较而言,蓟县的发展就要差很多,发展较慢,没有新城面貌;宝坻新城由于产业支撑不到位,活跃程度、城市气氛都不是很好;宁河新城则是最滞后的,它离天津市中心太远了。”
即使同样对武清新城较为看好,但这并不能减少沈文对天津多个新城齐建的忧虑,“这些新城都是超供区。以天津现有的城市财政能力、城市人口的支付能力以及市场需求,一下子做这么多新城,根本无法消化。如果这么建,天津很可能会成为第二个唐山。”沈文说。
J. 土地供应
(1)建设用地供应稳步增长
2012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69万公顷,同比增长17.5%。从年内情况看,第三季度建设用地供应同比增幅降至最低,第四季度止跌回升,同国民经济第三季度缓中趋稳、第四季度景气回升、全年稳中有进的变化情况一致。增速最高的是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以下简称基础设施用地),同比增长43.4%(图2-1);其次是工矿仓储用地,同比增长5.6%。基础设施用地持续迅猛增长带来土地供应结构的显着变化,2011年基础设施用地首次超过工矿仓储用地,跃居供地首位,占供地总面积的38.8%,2102年占比攀升至47.3%,提高了8.5个百分点,比2008年(占供地总量的22.5%)提高了24.8个百分点。
图2-3 分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