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务用车管理车辆维修的部门可以叫啥
公务用车管理车辆维修的部门可以叫维修部门。
公务用车是指由政府财政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需要所配备的车辆。
公务 ,就是公共的事务、责任,即关于国家或集体的事务责任。 狭义是指国家机关的事务性工作;广义是指国家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的事务性工作。
B. 公车服务中心是干嘛的
公车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公务用车参改各部门单位跨区域重要调研及重大项目督查、处置重大应急突发事件提供用车服务。
公务用车是指由政府财政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需要所配备的车辆,主要分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和公务人员公务活动用车两大类。
公车超标、公车私用、公车浪费等成为多地纪检监督部门和媒体曝光的热点。2013年10月中纪委也明确表示将试点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加大惩治力度。
管理规定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批示精神,解决公务用车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以及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
按照有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节约财政经费开支,保障公务活动需要,加强公务用车资产管理和稳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要求,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
C. 什么是公务用车主管部门
楼主,这是有些城市公务用车改革之后诞生的一个部门。而公务用车的改革实际上就是收回所有行政单位的非业务用车。同时禁止这些单位再去买车。但是那些公务员那些领导们在工作之中却也需要用车。所以就又有了一个部门一个专门管理机关单位用车的部门,这个部门就是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一般流程是,如果某个单位需要用车,一般由单位专人(办公室)向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汽车一两页或者多辆,同时报告几人乘用,去什么地方,干什么事情。而后再有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按照相应的规定,审核这个申请,如果申请通过,派出汽车,为这个机关单位提供服务,当然如果申请不通过,则将申请打回。这就是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的由来以及工作范围。对了他的另一个重大工作职能就是车辆的采买维修维护!
D. 公务车属于哪个部门管
中国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牵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E.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关事务,是指用于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运行的经费、资产、能源资源和后勤服务等事务。第四条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集中统一、保障有力、厉行节约、高效务实、公开透明的原则。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机关事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依法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的有关机关事务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区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第七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机关事务管理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引入竞争机制,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提高机关后勤服务水平。第八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前款所称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第九条市和区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本级机关事务管理实际,制定本级机关运行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明确所需实物的数量、质量、技术等标准,以及所需服务的内容和等级标准。
区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本级机关的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应当于制定后2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市和区县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运行的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参考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制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
区县财政部门制定的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应当于制定后2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财政部门备案。第十一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规定将机关运行经费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本级预算。
市和区县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预算支出定额标准,结合本级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性质和特点,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原则,采取定员定额方式编制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第十二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严格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使用管理,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上述费用的支出。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做好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和决算的公开工作。第十三条市和区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在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分别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级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第十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机关资产管理的规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节能环保要求和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实际,分类制定本级机关资产配置标准,确定资产数量、价格、性能和最低使用年限。第十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对本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第十六条市和区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办公用房使用标准和各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核定本级机关的办公用房面积。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因机构撤销、调整等情况腾退的办公用房,应当由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收回后统一调配,并由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合理使用办公用房,不得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或者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第十七条市和区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政府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下级政府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级政府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具体管理办法,加强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规范化管理。第十八条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应当由市和区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实行编制管理,严格按照编制和标准配备。
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时应当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F.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1)经济法与宪法的关系从总体上说,两者之间是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宪法中的相关规范,是经济法规范确立的基础;经济法规范,是宪法规范的具体化。(2)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随着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等二元结构的日益明晰,经济法与公共经济、公共部门的对应关系,以及民法与私人经济、私人部门的对应关系,也都日渐清晰。由此使得两类部门法的区别更加明晰,并形成了两类部门法在法律调整上的互补关系。两类部门法只有有效配合,才能更好地保障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提供,才能共同实现对各类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3)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从差别的角度来看,两者的不同主要有:第一,调整对象不同。行政法调整行政关系,经济法主要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第二,宗旨、手段不同。行政法主要解决行政领域的问题,特别是政府失灵的问题,经济法则主要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市场失灵的问题。(4)经济法与社会法的关系经济法与社会法作为两个独立的部门法,其调整对象不同,所要解决的问题也不同。(5)经济法与诉讼法的关系随着经济法研究的日益深入,有关经济法上的权利救济或纠纷解决等问题,如何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也自然会凸显其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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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党政机关应当推进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建设。各地区应当结合实际,将各类公务用车纳入平台集中管理,采用信息化手段统筹调度、高效使用,鼓励通过社会化专业机构提高平台管理运行效率。
H. 政府部门的公车一般是哪个部门负责啊
内部由机关服务中心或办公室负责管理(负责公车的日常安排、维护等),外部统一由所在地区“机关公务用车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负责公务用车编制定额等)。
I. 公务用车改革办公室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由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管理。
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组,负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已先行改革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规范执行。
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与地方改革同步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
(9)天津公务用车是哪个部门扩展阅读:
公务用车改革规定要求:
1、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2、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3、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
J. 天津市公务用车管理规定_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车辆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提高公司车辆有效运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保障公司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使用的所有公用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 本公司所有办公用车有关证照和钥匙由行政部进行统一安排调度。
2、 各部门有用车需求应由各部门人员提前填写“公车使用申请单”,
(一式二份)。一份由行政部统一保管,一份由驾驶员保管,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交由行政文员调派用车。驾驶员凭“公务车使用申请单”报销。
3、 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
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 报告 ,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5、 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
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三、车辆维护与修理
1、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 保险 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2、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四、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凡各部门间因公合用车辆的经部门人员间商榷后分摊费用
因公务用车所产生的用车费用计算方式如下:
本田商务车:1.5元/公里
豪华房车:3元/公里
星杯车:1元/公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由办公室解释并修改,经总经理审批后严格执行。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公司办公室。车子为肇事车辆全权交由公安部门处理,并给予司机开除处理。如车子刮伤,碰伤等意外情况应及时告之相关负责人。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由司机和公司共同承担责任。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由办公室解释并修改,经总经理审批后严格执行。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为规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控制办公用车成本,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政府车辆由政府办公室管理。
2.因公需用车辆,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提前到办公室填写“用车申请单”,车管部门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统筹安排,经办公室主任签批后与出车司机联系。未经批准,司机不得擅自动用车辆。
3.如遇特殊情况,领导可直接使用车辆,当班司机必须做好行车记录,事后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4.凡公务用车,要严格遵守用车时间以免影响其他工作安排。
5.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安排用车:
(1)催办呈报紧急公文,护送人事档案或机密级重要文件;
(2)接待上级领导、客人、外宾;
(3)提取数量多、重量大的公用物品;
(4) 其它 特殊情况(如急诊、工伤等)。
6.因公用车到外地,“用车申请单”上须填清用车的天数,经办公室主任签批后,再由主管领导审批。
7.未经政府办公室主任批准私自使用车辆,用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乃至损坏车辆,由当事人自负,并根据性质程度给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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