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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岛内户口迁出岛外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 2022-06-12 17:04:36

1. 原来厦门岛内户口,结婚后迁到岛外,现在想回迁岛内到父母那,可以吗有什么办法

这个是可以的,原属岛内户口迁移到岛外的,可以迁回,前提是要在岛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这个政策,2010年就开始执行了。

2. 厦门户口由岛外迁入岛内

建议不要迁移到岛外,可以挂在岛内。岛外迁移到岛内比外省迁移到岛内还麻烦呢。不信可以去公安局咨询。

3. 厦门岛外户口怎么迁移岛内

1、持有厦门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8年;2、参加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8年;3、有固定职业并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4、拥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所(所以,租的房子不算哦);5、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

4. 厦门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厦门购房入户:各类户口办理须知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须知

一、办理条件
1、子(女)为本市常住户口,子女户口因购房迁入,需常住户口满3年。
2、父母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3、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本市岛外人员投靠岛内子女户口迁移参照上述条件。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在厦门子女户口簿、身份证。
3、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由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关系公证。
4、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
1、父母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的,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核准。
2、父母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经公安分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对证明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回执单。
四、办理时限
本市岛外户口移入岛内,派出所5个工作日完成调查核准工作;市外
户口迁入本市,公安分局7个工作日办结,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须知
一、办理条件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父母户口因购房迁入,需常住户口满3年。
2、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未满18周岁。
3、父(母)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
4、父母离婚其未成年子女可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投靠抚养人落户。
本市岛外人员投靠岛内父(母)落户参照上述条件。
二、所需材料
1、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年满16周岁)。
2、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若子女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或在一起但父母与子女关系不明确的,应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由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父母离婚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
3、拟落户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父母计划生育审核意见。
4、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
1、子女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的,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核准。
2、子女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
安分局户政科申请,经公安分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证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单。
四、办理时限
有《收养登记证》,直接到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或向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申领准迁证。材料齐全,派出所、分局应当场办理;无《收养登记证》由区民政局核实上报的,公安分局受理后,7个工作日完成核准工作。
派出所出具证明须知
一、派出所出具证明的条件
1、公民或单位在办理个人或社会事务时确实需要派出所出具证明的。
2、派出所出具证明必须是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如实提供。
二、下列证明派出所应给予提供
1、个人户籍证明。公民需要证明其身份状况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时,可以用公民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复印件,经户籍内勤民警核准无误后加盖户籍内勤民警印章和户口专用章,一般不再另外出具户籍证明。对个别特殊情况需出具户籍证明,应提供需出具户籍证明单位的介绍信。
2、个人户口注销证明(含出国、出境、参军、死亡、逮捕、劳教)。
3、群众向派出所报失护照、身份证遗失或身份证未办理证明。
4、实际居住在本所辖区的人员,办理户口需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证明。
5、实际居住在本所辖区的常住户口人员是否属“五种”不准出境对象的证明。
6、人口信息查询。
7、户内人员关系证明。
8、公民实际居住情况证明。
9、公安业务部门在执法中需要派出所出示的有关证明。
三、派出所协助调查事项
1、群众因公证需要,公证员到派出所要求协助调查有关事宜。
2、群众需查询个人或直系亲属有关原始户口迁移变动情况

5. 厦门岛内户口转岛外怎么办

摘要 岛外转岛外&岛内转岛内:

6. 厦门岛外集体户口怎样迁出

社保可以转回去的。干嘛要转回去呢,回去又不是农村户口,没有土地的了,所以还不如放在厦门,以后买个小房子就可以真正落户了。社保公积金哪里会很多,也是要根据基本工资来的。公积金好啊,非常好用。

7. 如何将厦门岛外的户口迁到岛内

一、办理条件

1、购房建筑面积及办理人员要符合以下规定:

(1)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后(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岛内(不含鼓浪屿区)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

岛外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的购房者,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办理户口)。

(2)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上(含45平方米)不足70平方米的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

父母或子女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办理户口);

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含70平方米)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办理户口)。

(3) 本市以外人员购买住房,房屋产权属多人共有,且产权人之间不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只能给一名实际居住在本房屋的产权人按规定办理常住户口,其他产权人须经过公证机构公证同意放弃办理常住户口。

本市以外人员和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共同购买住房,共有人属直系亲属关系的,允许其中非本市常住人口的业主以及直系亲属办理落户手续;不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业主及其直系亲属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4)岛外人员在岛内购买商品住房,落户政策与本市以外人员相同。

2、取得房屋产权证。

3、实际入住。

二、所需材料

1、入住情况调查表。

2、产权证。

3、产权人户口簿、身份证;若房屋产权人为多人,且产权人之间为非直系亲属关系,还需提供其他产权人放弃办理户口的公证。

4、申请人、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若系申办产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以下情况应提供其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1)同一户口簿父(母)子(女)、夫妻关系不明确的,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2)夫妻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出示结婚证。

(3)父母与子女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公证或提供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

(4)系收养子女的,需提供事实收养公证或《收养登记证》。

5、拟落户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本人或其父母的计划生育审核意见。

6、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出示的购买商品房情况证明或土地房产测绘档案馆出示的档案摘录证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

1、户口从岛外移入岛内或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填写入住情况调查表,经社区民警核实后,持入住情况调查表及相关材料到拟落户地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经公安分局核准后,签发户口迁(移)入凭证。

2、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迁移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将户口迁(移)出后,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证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单。

四、办理时限

派出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分局7个工作日办结,并签发户口迁移凭证。

(7)厦门岛内户口迁出岛外怎么办理扩展阅读: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市内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市外迁出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市内迁出

(一)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8. 厦门岛内户口迁往岛外资料需要哪些

这个要看你岛外是否是自有房产,如果是,直接带身份证,户口本,还有房产证的原件复印件就可以了。如果是配偶名下的房产需要带结婚证,如果还有非配偶的共有房产,需要共有房产人同意落户。

9. 厦门岛外户口迁入岛内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厦门户口转移的几种方式
1.岛内户口互相转:思明区或湖里区之间相互转移
2.岛外户口互相转:在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之间相互转移
3.岛内户口转岛外:从思明区、湖里区、移往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
4.岛外户口转岛内:从同安区、翔安区、海沧区、集美区转至思明区、湖里区
厦门户口转移申请条件
岛外转岛外和岛内转岛内:需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之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投靠直系亲属的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迁移户口的
也就是说:可以把户口迁移到自己/配偶房子里;直系亲属所有的房产里,直系亲属仅限于父母、子女;新公司所在地派出所集体户。
岛外户口转岛内还需要满足3个条件
1.户口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且满五周年。
2.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养老保险连续5周年。
3.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注意:投靠直系亲属、配偶,需要对方落户满5年,夫妻投靠需结婚满5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10. 厦门市户口迁出外地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如何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