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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失业保险找到工作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2-08-10 19:09:05

‘壹’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找到工作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工作了就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失业保险领取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贰’ 申领失业补助金期间找到工作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失业金领取后找到工作了意味着用户也实现了再就业,新单位一旦开始为你缴纳社保之后,失业金的领取待遇就会被同步停止,用户是属于正常参保状态。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失业金没有领取完,都会停止失业金的正常发放。当然也不用担心失业金停止领取后以后都无法领取的问题,对于失业金的待遇,每位参保人终身最多是可以领取三次失业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叁’ 申请失业金后又找到工作了怎么处理

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新工作,应及时主动告知经办机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冒领失业金被发现的话,不但要退还已经领取的失业金,还要在原来的基础上处以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退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并可对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应当凭本人身份证明就业失业登记凭证按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失业人员有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视同重新就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有: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4、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肆’ 领失业保险金期间找到工作了怎么办

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了,相关部门就会停止失业金的发放。失业人员就业后,如果找到工作后,新工作单位社会为用户缴纳社保,那么失业金就会停止发放。也就是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不能领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户在新就职的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的话,也是无法在领取失业金的。

通常情况下,只要用户签订了就业合同,则是无法再领取失业金的。社保局发现用户的社会保障已经正常投保,那么就无法领取失业金了。失业津贴只有处于失业状态才能申请,如果有新的单位或者自己灵活就业等形式交了社保,就不能继续领取失业津贴了。

总的来说,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了是无法在领取失业金的。而且用户需要了解的是,根据有关的规定,失业人员最多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此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金领取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下面来分别说明。
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伍’ 失业金领取后找到工作了怎么办


一、领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怎么办
领失业金期间你找到了工作,用人单位会给你重新申报缴纳社保的。所以你已经再就业失业就不能再领取,去社保中心办理下就可以了。

领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怎么办
二、申领失业保险金要哪些资料
首先失业员工在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并取得失业员工证。在办理失业员工证的60天内提供《失业员工证》原、复印件;身份证原、复印件;户口本原、复印件;银行存折原、复印件,到就近的社保局失业窗口申请。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发给《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必须本人办理,如代办,需失业员工授权委托,并出具经公证处公证后的委托书。
三、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下面来分别说明。
1、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陆’ 领了失业金后找到工作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失业金领取后找到工作了意味着用户也实现了再就业,新单位一旦开始为你缴纳社保之后,失业金的领取待遇就会被同步停止,用户是属于正常参保状态。这种情况下,即使是也夜景没有领取完,都会停止失业金的正常发放。当然也不用担心失业金停止领取后以后都无法领取的问题,对于失业金的待遇,每位参保人终身最多是可以领取三次失业金的。

‘柒’ 领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找到工作,就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金。如果是按照相关的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所在的单位按照规定已经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如果不是因为自身的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者不愿意中断就业,而是由于无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断就业,也可以领取相应的失业救济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时间已满一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如果累计缴费的时间超过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八个月。如果累计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已经超过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就是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捌’ 领着失业金,找到新工作上班了,怎么办

  1.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重新找到工作之后,需要去当地社保办办理失业金中断手续,不然没有办法在新单位重新缴纳社保。不能正常办理社保的话,用人单位就存在用人违规之处,面临被劳动局触犯的危险。

  2.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玖’ 领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怎么办

法律分析: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找到工作重新就业的,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