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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金补贴怎么查厦门

发布时间: 2022-08-21 05:00:28

① 住房补贴怎么查询

1.
职工个人可凭查询卡或《对账簿》在自动终端查询住房货币补贴余额。可携身份证件到管理中心柜台办理查询。管理中心和分支机构应当及时向单位或者工作人员查询并打印证明文件。
2.
可拨打管理中心热线查询,按语音提示查询。你亦可登入管理网页查询。

② 住房补贴怎么查

摘要 亲,网络查询:

③ 如何查询个人住房补贴

法律分析:1.职工个人可凭查询卡或《对账簿》在自动终端查询住房货币补贴余额。

2.可携身份证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查询。

3.可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热线电话进行查询,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查询。

4.也可登录公积金管理网站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中办、国办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的通知》 (厅字[1999]10号) 的规定,1998年12月3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以下简称新职工),住房补贴按月发放,月住房补贴额为职工当月标准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乘月住房补贴系数0.66。按月补贴退休后停发。 《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下发后,新职工住房补贴实行按月定额发放。具体标准为: 其中,公务员为: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局)级,1400元;正司(局)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为:技术工人中的初级工和1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中级工和15年以上、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9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10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1100元。 有关住房补贴的衔接政策按照《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调整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④ 如何查询住房补贴账户余额

1. 职工个人可凭查询卡或《对账簿》在自动终端查询住房货币补贴余额。
2.可携 身份证 件到 公积金 管理中心柜台办理查询。
3.可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热线电话进行查询,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查询。 4.也可登录公积金管理网站进行查询。
拓展资料:
住房补贴对象
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住房补贴额度
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
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
住房补贴形式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⑤ 租房补贴怎么查询

法律分析:租房补贴通过社保卡的银行账户发放,可至社保卡所属银行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⑥ 厦门租房补贴政策是什么

(一)住房租赁补贴必须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对象为申请所在地常住居民,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
2.申请对象为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即经民政部门确认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家庭),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户)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即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9995元以下,没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家庭(该标准参照《安化县2019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3.申请对象为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4.申请所在地无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15_以下、收入中等偏下等住房困难家庭;
5.申请对象在市场上(申请所在地)租赁住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1.与父母同城居住且不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
2.六个月以上未在申请所在地居住的;
3.申请人子女在申请所在地拥有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有多套房屋的累加)自有住房且父母实际居住的;
4.申请人父母在申请所在地拥有住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有多套房屋的累加)自有住房且子女实际居住的;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五年内出售或者转让过房屋的(遭受重大疾病或灾难除外);
7.房屋拆迁已获得拆迁补偿的;
8.申请家庭有营业性房产、工商登记和车辆登记(残疾人的代步车除外)的;
9.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对象,不再重复享受租赁住房补贴。
(三)家庭成员中本县以外户籍的,因其住房、财产收入状况核查行政成本较高,不作保障人口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