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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的生育津贴怎么样算

发布时间: 2022-08-28 02:26:14

① 厦门生育险报销标准

法律分析:1、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

2、难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4、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600元;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② 厦门2个月内流产生育津贴多少钱

正常分娩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
难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600元;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

③ 厦门生育津贴2021年最新政策

厦门生育津贴2021年最新政策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不少于一百二十八天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
具体如下:
1、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和“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三周岁以下婴幼儿专门照护服务场所;
2、用人单位每两年至少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含妇科检查的健康体检,三十五周岁以上女职工应当增加乳腺癌、宫颈癌筛查项目,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④ 厦门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⑤ 厦门生育津贴2022年最新政策

2020年5月1日零时后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保险待遇按新政执行。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时间标准为:
①顺产12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②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含异位妊娠)的15天;怀孕3个月及以上流产的42天;怀孕7个月及以上流产的98天。孕期妊娠月以28天即4周为1个月计算。
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④2020年5月1日零时之后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保险待遇按新政策执行。2020年5月1日之前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保险待遇,仍按原政策执行。按照新规定,女职工生育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偿,超过定额按定额标准支付,具体统一为平产2500元;难产助产或多胞胎生产3500元;剖宫产5000元。以剖宫产手术为例,原先补助4000元,调整后增加了1000元。此外,因计划生育引起的医疗费也将按定额标准补偿,4个月以下流产,定额补偿标准500元;4个月以上(含)流产及引产,定额补偿标准为1000元;上(取)环150元;输卵管绝育术250元;输精管绝育术800元;输卵管和输精管吻合术3000元;经宫腔镜取环术2500元。生育津贴计算天数也略有调整,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可享受128天产假及生育津贴;实施难产助产及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产,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4个月以下流产,补偿15天,4个月以上(含)流产及引产,补偿42天。需要注意的是,享受统一生育保险待遇者,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且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正常缴费满12个月。如果职工从异地转入我市,转入前后两统筹区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至生育当月满12个月的,可凭原统筹区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缴费证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以上厦门生育津贴怎么算2018最新政策你可以详细咨询当地妇联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⑥ 厦门生育津贴怎么领取,厦门生育津贴领取方式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厦门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参保职工至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即生育的当月及之前十一个月均需参保缴费,应缴保费未在三个月内到账的,视为缴费中断);

2、在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厦门生育津贴怎么算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生育津贴的发放以生育前(含生育当月)12个月的所在单位加权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的生育保险津贴的计发基数,期限不少于9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顺产计算公式: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98;

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就是企业缴交社保的基数,根据厦门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5452元,月平均工资为6288元,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所以缴费基数为1700至18864。简单地说,就是你单位为你缴交的社保基数最少要达到1700元,最多不能高于18864(月平均工资3倍)元。

如果公司按照最底标准给您缴纳社保基数,那您可领的生育津贴为:

1700÷30×98=5553元。

厦门生育津贴怎么领

必备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因业务涉及个人待遇,必须携带原件核实个人信息)

2、本人厦门银联储蓄卡、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原件需加盖医院章,出入院诊断孕产次信息缺失的,需提供入院记录;诊疗经过与出院诊断不符的,需提供分娩或手术记录);

4、一、二孩登记表或生育服务证原件(根据卫计委规定,属于免于办理计生证的,可按规定提供登记报备材料)。台港澳及外籍人士无法提供一、二孩登记表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5、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领取方式

前台办理:市属及湖里区属单位职工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厅23-28号窗口办理;其他区属单位职工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自助办理: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支持身份验证的本人厦门银联储蓄卡尝试通过自助机、医保局官网、i厦门自助办理。

按规定已办理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 在厦门定点医院分娩,并刷社保卡结算。

注:部分符合以上条件,但电子信息缺失人员仍需备齐材料前台办理; ;

⑦ 厦门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一、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计算;同时给予生育生活补助。
1、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员;
2、难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4、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600元,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

⑧ 厦门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生孩子,医保是没有报销的,是生育保险的工资补偿。是按你买社保的档次的工资基数来计算的,一般生育是给三个月的当地社平工资,晚婚加15天工资,晚育加15天工资,剖宫产再加15天工资,多胎产的每多一个孩子就多15天工资。有些公司是按级别给买的社保,所以拿的钱有多有少,这是女方的算法。

其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30*享受产假天数。

厦门生育险报销标准:

1、生育女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不含生育当月,用人单位未及时参保而补缴的生育保险费,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的缴费月份之内),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须当月有参保生育保险,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

2、在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拓展资料

厦门报销生育保险所需材料:

分娩或剖宫产: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外地卡、信用卡、招商银行及中信银行卡暂不能用);

2、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准生证有效期为从发证之日起算三年,超过有效期的需进行延期或提供原发证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计划内生育证明。

3、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5、《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6、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

7、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⑨ 厦门社保生育保险怎么报销比例

首先交满生育保险满1年(大部份地区规定)以上,符合计划生育,然后必须填好“异地生育申请表”交给厦门社保局,并且得到厦门社保局允许可才以异地生育。如果在厦门社保指定的医院生育,可以报5个月的缴费基数加上生育费用,基本上也就顺产1000左右,剖腹产3000左右,还有些检查费用的报销,因为基数不同各地不太一样。如果你申请异地生育,厦门的社保局同意了,那么报销比例是一样的。
你说的报销工资说法不太准确,应该叫报销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生育津贴公式:生育当月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所以不是以实际得到工资标准支付,而是以缴费基数来算的。产假天数:妊娠12-16周(含)流产30天,妊娠16-28周(含)流产42天,妊娠28周以上终止妊娠90天,正常生育90天,难产生育(产钳助产、胎吸、剖宫)90+15=105天,多胞胎生育90+15*(胎数-1)天。全国标准都不太一样,但差别也不大。生育津贴是由社保局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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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一般在妇女分娩后三个月内由单位出示相关证明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申领手续,然后生育津贴先打到单位的账户再由单位给个人。但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政策规定,有的地区是要求员工自己去办的,单位是不负责办理这个的,所以具体的申领流程及时间应该咨询单位。

上海生育保险待遇有两大块:

一是生育医疗费补贴,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二是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 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如若公司将两者同时发放给员工,则需与员工协商退款或从报销的生育津贴中扣除,但没有相关法律支持公司有权追回。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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